男子偶遇旧友求爱被拒 暴力强奸被判刑三年半
2017-08-30 14:51:5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易菊婷
感情本是你情我愿之事,但湖北省巴东县一名男子,因追求女友被拒绝,就采用暴力手段霸王硬上弓,最终身陷囹圄。近日,向某因犯强奸罪被巴东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16年10月,向某在超市购物时偶遇老朋友田某,热聊之后两人便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向某在与田某的聊天中得知田某与丈夫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想趁虚而入,便疯狂的追求田某,不料被其严词拒绝,但向某还是贼心不死。同年12月,向某再次纠缠田某,并强行将身处建始的田某带往自己的朋友徐某家中,在徐某家中向某采用殴打、捆绑、威胁的手段强行与田某发生了三次性关系。次日凌晨,田某借机逃脱后,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殴打、捆绑、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向某对田某实施了三次强奸行为,可酌定从重处罚。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2016年10月,向某在超市购物时偶遇老朋友田某,热聊之后两人便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向某在与田某的聊天中得知田某与丈夫感情不和,正在闹离婚,想趁虚而入,便疯狂的追求田某,不料被其严词拒绝,但向某还是贼心不死。同年12月,向某再次纠缠田某,并强行将身处建始的田某带往自己的朋友徐某家中,在徐某家中向某采用殴打、捆绑、威胁的手段强行与田某发生了三次性关系。次日凌晨,田某借机逃脱后,并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向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殴打、捆绑、威胁的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向某对田某实施了三次强奸行为,可酌定从重处罚。向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