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法院集中发放购房执行款110余万元
2017-08-24 16:28: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方启华 曾文强
“太有效率了,这么快就拿到了案件款,感谢你们。”近日,张某等6人来到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领取该院法官为他们追回的110余万元的购房款。
据了解,张某等人2013年10月起与被告龙岩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逾期超过90天后,被告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原告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应退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张某等6人于今年7月分别向武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对不动产、工商登记、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联合银行、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协调会。经协商,该公司同意筹集110余万元用于退还申请人的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完善网络冻结、扣划等功能,加大了联合惩戒力度,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张某等人2013年10月起与被告龙岩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交房。但逾期超过90天后,被告仍不具备交房条件,原告向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被告应退还原告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张某等6人于今年7月分别向武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对不动产、工商登记、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联合银行、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协调会。经协商,该公司同意筹集110余万元用于退还申请人的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完善网络冻结、扣划等功能,加大了联合惩戒力度,统一共享信用信息及惩戒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