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70万拒不偿还 法院强制搬迁拍卖房产
2017-08-24 15:50: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春林 彭海平 陈权
  8月23日上午8时,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19名干警驱车前往执行目的地,强制执行祁阳农商银行诉郑某某、柏某某等四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在祁阳县城新祁路56号院内,祁阳法院参战法警按照既定分工迅速拉开执行警戒线。协助执行的电焊工打开房门后,执行干警入室逐层清点房内物品,并做好登记。为了确保整个执行过程公正透明,执行过程邀请了群众见证执行,司法技术室干警全程录音录像,负责下一步拍卖工作的工作人员也进场完成了相关测绘工作。不到两个小时,强制搬迁执行完毕,房屋重新换锁,张贴了法院封条。“以前没有看到过法院执行,这次亲眼目睹,确实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 法院执行井然有序,旁观的数十名群众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肃然起敬。

  据悉,祁阳农商行诉郑某某、柏某某等四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曾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然而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被执行人应当偿还的本金70万及利息,一直未履行。6月19日该案立案执行,6月26日法院作出拍卖郑某某和柏某某共有的房屋一栋的裁定书,8月8日张贴要求房内人员迁出的公告,8月23日法院依法组织强制搬迁。案件的公开执行有力的震慑了辖区内执行“老赖”,为依法攻克“执行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