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首用3+4大合议庭审理故意伤害案
2017-08-11 14:19:25
图为庭审现场
     中国法院网讯 (朱小龙 亢俊谦)  8月9日上午,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这次案件审理的合议庭组成人员由3名法官和4名人陪审员组成的7人合议庭。此次庭审大胆尝试3+4的大合议庭审判模式,是渭南中院作为西北五省区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的唯一中级法院对人民陪审员陪审制模式的首次适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规定,在开庭前,主审法官组织其他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庭前阅卷。经过全面阅卷,了解全案证据情况,还就庭审中需要查明的主要事实,列出提纲,制作了事实清单,以便人民陪审员更全面的了解案情,把握庭审重点。对于庭审中需要注意的环节和细节,进行了指导说明,确保人民陪审员庭审中更好的发挥参审作用,提高参审的质量和效率。

  庭审中,4名人民陪审员就具体关键事实向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被告人进行发问,进一步查明案件的事实,特别是对控辩双方争议的事实部分作了详细的发问。

  根据参审规定,人民陪审员将和法官在庭后进行合议,4名人民陪审员根据自己的知识及日常经验,分别对案件事实部分独立发表意见,最终形成合议决议。

  渭南中院作为是西北五省区唯一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的中级人民法院,在积极试点人民陪审员3+2陪审模式的基础上,将3+4的陪审模式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之一,该院将严格按照改革试点的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率,不断探索和总结,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