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洼畔那一片诗意的安宁
——记“全国优秀法官”、黄骅法院南大港法庭庭长董宪军
2017-08-08 15:30: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丽芳
图为“全国优秀法官”、黄骅法院南大港法庭庭长董宪军
“我爱法官这一职业,有可能会在这个岗位上干一辈子。这一辈子的事业是我的信仰,也是我的生命。”这是“全国优秀法官”董宪军七年前荣记个人一等功时,在河北高院举办的全省法庭庭长培训班上肺腑之言。
身为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庭长的董宪军,虽不善言辞,却把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定分止争的工作中,执着前行,无声处却有惊雷,沉静中亦有繁茂。在2017年1月14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董宪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静水流深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如火如荼开发建设的南大港产业园区,拆迁补偿、土地征用、建设工程等各类纠纷涌现,直接影响着园区重大项目的建设进程。分析进入诉讼渠道的各类案件,董宪军冷静理清工作思路:依法办案,最大限度保障园区和群众的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一个棘手的案子。南大港兴港小区107户业主起诉开发商侵权,几乎天天集体到管理区政府和法庭讨说法。其实案件并不复杂,起因只是开发商未按规划设计开设侧门,然而事虽小,却关乎107户的切身利益。
面对107户情绪激动的业主,董宪军第一时间深入该小区了解具体情况。原来该侧门虽然是开发商设计,但门前道路涉及政府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变得复杂化。为彻底解决纠纷,董宪军先后不下二十几次在开发商及小区业主代表、南大港园区之间往返穿梭,促成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代表到小区实际勘察、协商,最终由政府部门决定按原设计开出了侧门,由直行道改成了弯道,一触即发的群体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心血的付出,换来了产业园区和群众的赞赏。南大港法庭和董宪军被誉为园区的“和谐守护者”。
在南大港法庭的荣誉室里,来自园区的荣誉年年都有,不仅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五好法庭”,而且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董宪军个人也先后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八次荣立三等功,被授予“河北省农垦系统劳动模范”“首届河北省优秀青年卫士”和“沧州十大新闻人物”等称号。
面对赞誉,董宪军总是淡然地摆摆手:“这是法庭兄弟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只是代表大家来接受这份荣誉。”海纳百川,无欲则刚,其淡如水的董宪军,一如南大港湿地中的一股清流,于急转处澎湃汹涌,于平缓处润物无声,所过之处,两岸馨香。
笃行致远
大洼的汉子,刚正、坚韧、无私无畏,饱含炽热的赤子情怀。董宪军作为庭长,难案要案他都顶着压力亲自承办。有一次,他和同事到山东聊城办案,结果遭到当事人手执啤酒瓶威胁和全村二三百人的围攻,不明真相的群众不仅抢夺法警的装备,而且用电棍将董宪军电伤。倒在地上的董宪军紧紧地护住案卷材料,保存证据的同时让同事争取支援,最终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任务,将涉案货款26万元全部追回。
在外地办案过程中,他记不清经历过多少次惊心动魄的围攻、谩骂和殴打,也不知道遭遇了多少危险与困难。工作三十年间,光外出办案遭遇车祸就多达5次,为此,董宪军的腿部落下伤残。2008年底,旧伤复发,家里人约请北京的专家来给他做膝关节镜手术,当专家赶到南大港时,他却为了办案去了滴水成冰的东北。当时,正值三九严寒、冰封大地,董宪军伤残的右膝盖旧病复发,疼痛难忍。虽然家人多次催促,但为了案件当事人的利益,他一再推迟手术时间,先后五赴辽宁办案。当案件圆满办结,回来的时候董宪军却几乎已经走不了路了,第二天就马上实施了右膝关节镜手术,幸而保住了腿。
2015年,董宪军的心脏再次被查出问题,医生警告他如果不实施手术,随时有生命危险。然而他又没有听从医生安排。当时,园区大量拆迁纠纷和商品房纠纷涌入,群体性诉讼的压力让他不敢懈怠,顶着38摄氏度的高温,董宪军组织攻坚小组妥善应对,加快办案节奏,安排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积极协调督促案件履行,保障案件审理效果。当220余件案件妥善处置完毕,董宪军再一次住进了医院。
威胁和危险时刻存在,董宪军却从没有畏缩和妥协。水滴石穿,凭着一股韧劲,他在审判事业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
大爱至暖
法律不仅有力度,有威严,而且更有温度,有温暖。法官不仅应该有感情,而且还应该有比普通大众更加坚定、更加深沉的感情。这种感情就是法官对于正义的执着坚守之情,对于法律的忠诚之情,对人民、对社会的挚爱之情。董宪军就是这样一个有温度的“深情”法官。
南大港一家企业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赵姓居民家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误将该居民家正在使用的烟囱用保温材料封闭,导致赵某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四人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东城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四名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46万余元。
东城法院委托黄骅法院执行该案。一开始,这家公司“自恃”是当地企业,而申请人又远在北京,不愿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董宪军坚持“执行法律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这家企业见董宪军态度这么坚决,又想把履行期限往后拖延。董宪军见状,果断地带领执行干警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了相应财产。一个月以后,公司主动将赔偿款全额交到法庭。赵某一家激动不已:“我们与各位法官素不相识,这家公司和你们本乡本土,我们一直担心法院会袒护这家公司,没想到不到两个月赔偿款就全部到位了。虽然不幸失去亲人,但是我们有幸遇到这么公正的法官,让我们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法官的人文关爱是一种信念、一种习惯,更是一种力量。凭借这种力量,董宪军努力将司法的温度通过一个个案件传递出去,温暖着这片土地上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
“我爱我的审判事业,我的眼前没有生活的苟且,审判事业和我站立的大洼就是我心中的诗和远方。” 站在碧波千顷的大洼水畔,董宪军默默坚守着自己的“初心”。
身为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南大港法庭庭长的董宪军,虽不善言辞,却把最大的热情投入到定分止争的工作中,执着前行,无声处却有惊雷,沉静中亦有繁茂。在2017年1月14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董宪军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静水流深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如火如荼开发建设的南大港产业园区,拆迁补偿、土地征用、建设工程等各类纠纷涌现,直接影响着园区重大项目的建设进程。分析进入诉讼渠道的各类案件,董宪军冷静理清工作思路:依法办案,最大限度保障园区和群众的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是一个棘手的案子。南大港兴港小区107户业主起诉开发商侵权,几乎天天集体到管理区政府和法庭讨说法。其实案件并不复杂,起因只是开发商未按规划设计开设侧门,然而事虽小,却关乎107户的切身利益。
面对107户情绪激动的业主,董宪军第一时间深入该小区了解具体情况。原来该侧门虽然是开发商设计,但门前道路涉及政府土地的使用权,问题变得复杂化。为彻底解决纠纷,董宪军先后不下二十几次在开发商及小区业主代表、南大港园区之间往返穿梭,促成政府部门和开发商代表到小区实际勘察、协商,最终由政府部门决定按原设计开出了侧门,由直行道改成了弯道,一触即发的群体案件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心血的付出,换来了产业园区和群众的赞赏。南大港法庭和董宪军被誉为园区的“和谐守护者”。
在南大港法庭的荣誉室里,来自园区的荣誉年年都有,不仅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一等功,被评为“五好法庭”,而且获得了“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董宪军个人也先后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八次荣立三等功,被授予“河北省农垦系统劳动模范”“首届河北省优秀青年卫士”和“沧州十大新闻人物”等称号。
面对赞誉,董宪军总是淡然地摆摆手:“这是法庭兄弟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我只是代表大家来接受这份荣誉。”海纳百川,无欲则刚,其淡如水的董宪军,一如南大港湿地中的一股清流,于急转处澎湃汹涌,于平缓处润物无声,所过之处,两岸馨香。
笃行致远
大洼的汉子,刚正、坚韧、无私无畏,饱含炽热的赤子情怀。董宪军作为庭长,难案要案他都顶着压力亲自承办。有一次,他和同事到山东聊城办案,结果遭到当事人手执啤酒瓶威胁和全村二三百人的围攻,不明真相的群众不仅抢夺法警的装备,而且用电棍将董宪军电伤。倒在地上的董宪军紧紧地护住案卷材料,保存证据的同时让同事争取支援,最终在当地公安部门配合下,圆满完成了任务,将涉案货款26万元全部追回。
在外地办案过程中,他记不清经历过多少次惊心动魄的围攻、谩骂和殴打,也不知道遭遇了多少危险与困难。工作三十年间,光外出办案遭遇车祸就多达5次,为此,董宪军的腿部落下伤残。2008年底,旧伤复发,家里人约请北京的专家来给他做膝关节镜手术,当专家赶到南大港时,他却为了办案去了滴水成冰的东北。当时,正值三九严寒、冰封大地,董宪军伤残的右膝盖旧病复发,疼痛难忍。虽然家人多次催促,但为了案件当事人的利益,他一再推迟手术时间,先后五赴辽宁办案。当案件圆满办结,回来的时候董宪军却几乎已经走不了路了,第二天就马上实施了右膝关节镜手术,幸而保住了腿。
2015年,董宪军的心脏再次被查出问题,医生警告他如果不实施手术,随时有生命危险。然而他又没有听从医生安排。当时,园区大量拆迁纠纷和商品房纠纷涌入,群体性诉讼的压力让他不敢懈怠,顶着38摄氏度的高温,董宪军组织攻坚小组妥善应对,加快办案节奏,安排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积极协调督促案件履行,保障案件审理效果。当220余件案件妥善处置完毕,董宪军再一次住进了医院。
威胁和危险时刻存在,董宪军却从没有畏缩和妥协。水滴石穿,凭着一股韧劲,他在审判事业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坚定。
大爱至暖
法律不仅有力度,有威严,而且更有温度,有温暖。法官不仅应该有感情,而且还应该有比普通大众更加坚定、更加深沉的感情。这种感情就是法官对于正义的执着坚守之情,对于法律的忠诚之情,对人民、对社会的挚爱之情。董宪军就是这样一个有温度的“深情”法官。
南大港一家企业在北京市东城区一赵姓居民家进行外墙保温施工时,误将该居民家正在使用的烟囱用保温材料封闭,导致赵某一氧化碳中毒身亡。死者的妻子、父母、儿子四人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东城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赔偿四名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46万余元。
东城法院委托黄骅法院执行该案。一开始,这家公司“自恃”是当地企业,而申请人又远在北京,不愿积极履行赔偿义务。董宪军坚持“执行法律不能搞地方保护主义”,这家企业见董宪军态度这么坚决,又想把履行期限往后拖延。董宪军见状,果断地带领执行干警冻结了该公司银行账户,并查封了相应财产。一个月以后,公司主动将赔偿款全额交到法庭。赵某一家激动不已:“我们与各位法官素不相识,这家公司和你们本乡本土,我们一直担心法院会袒护这家公司,没想到不到两个月赔偿款就全部到位了。虽然不幸失去亲人,但是我们有幸遇到这么公正的法官,让我们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
法官的人文关爱是一种信念、一种习惯,更是一种力量。凭借这种力量,董宪军努力将司法的温度通过一个个案件传递出去,温暖着这片土地上的一人一事,一草一木。
“我爱我的审判事业,我的眼前没有生活的苟且,审判事业和我站立的大洼就是我心中的诗和远方。” 站在碧波千顷的大洼水畔,董宪军默默坚守着自己的“初心”。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