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法官耐心释法促“老赖”主动履行
2017-08-01 15:26: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慧 韦江卫
  “法官,你们到了吗?我已经清空房子了,就等着你们来收房子了……”7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电话。原来,在执行法官的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下,王某主动腾空房子,还执行款。

  2013年6月,王某夫妇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42万元。双方签订《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息为每月人民币按银行利息,利息支付时间为每月25日,双方还约定每逾期一日按每日200元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后,夫妇两人均以种种理由推诿,于是王某将两人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判决两人偿还李某欠款本金及利息43万元。

  判决后,夫妻两人某依然拒绝履行义务。2002年5月,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后,法官通过信息平台查询了解到夫妇俩有一处房产,但夫妻两人不知去向。2017年6月,夫妻俩终于现身,执行法官立即电话通知王某夫妇约谈。

  在谈话中,王某妻子韦某情绪激动的诉说,自己没有钱还,还欠自己朋友的钱。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诉韦某,不要欺骗法官,我们已经通过各种信息平台得知你们夫妻俩在金城江城区有一处房产,如果你们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会依法查封及拍卖。韦某听后,立即大发雷霆说道,谁要敢卖的的房子,我就去诅咒他全家,还会到他家门口贴咒语。执行法官见其情绪激动,并改变策略,向王某释法,说明不履行法律义务要承担的后果,希望王某能积极劝导韦某,不要意气用事,遵守法律。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下,韦某最终同意用拍卖房子还钱。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