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法检两长同庭审案 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
2017-07-27 15:00: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静 张莉霞
7月25日上午,山西省沁水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危险驾驶一案,并进行庭审直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续彩艳担任审判长,独任审理,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林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自该院实施司法体制改革以来,首次由法检“两长”同庭审理的案件,此举拉开了院领导办案常态化的序幕。
在当日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庭审环节,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审理认为,张某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院领导办案逐渐成为沁水法院工作的常态。院领导带头直接承办案件,明确了办案职责,凸显了法官职能的回归,充分调动了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发挥了院领导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于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指导、推动作用。
在当日庭审过程中,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等庭审环节,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审理认为,张某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当庭进行了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院领导办案逐渐成为沁水法院工作的常态。院领导带头直接承办案件,明确了办案职责,凸显了法官职能的回归,充分调动了其他员额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发挥了院领导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于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指导、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