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述元在全国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要求
贯彻落实贵阳两个会议精神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7-07-25 17:06:04
中国法院网讯 (罗书臻) 7月25日,全国部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辽宁营口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述元在会上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总结刑事审判改革经验,查找问题与差距,准确把握司法改革新要求、司法信息技术新发展和基层审判工作新情况,坚持不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统一。
张述元指出,刑事审判事关生杀予夺,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社会价值判断和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要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和刑事司法改革工作,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和国家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律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刑事立法稳定性和社会生活变动性的关系、依法严惩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相结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接近社会预期,提升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满意度。
张述元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抓手,将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相融合,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要借鉴贵州、上海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对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研发、试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分析证据,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用现代科技手段引导各诉讼阶段依法、规范收集、审查和使用证据,为提高审判质量奠定基础。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积极试点完善法庭调查规程、庭前会议规程和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真正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要科学配置司法审判资源,落实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 积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效衔接、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和北京、天津、山西、辽宁、河南、湖北、湖南、青海八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张述元指出,刑事审判事关生杀予夺,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社会价值判断和对公平正义的期盼。要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和刑事司法改革工作,依法公正审理好每一起刑事案件。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党和国家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律的关系、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刑事立法稳定性和社会生活变动性的关系、依法严惩犯罪和保护人权的关系,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将司法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情感相结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保裁判结果最大限度接近社会预期,提升人民群众对刑事司法的满意度。
张述元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以信息化、大数据为抓手,将科技创新与司法体制改革相融合,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效。要借鉴贵州、上海经验,结合各地实际,对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进行研发、试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辅助分析证据,明确不同诉讼阶段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用现代科技手段引导各诉讼阶段依法、规范收集、审查和使用证据,为提高审判质量奠定基础。要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要求,积极试点完善法庭调查规程、庭前会议规程和非法证据排除规程,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真正做到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要科学配置司法审判资源,落实繁简分流机制,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 积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效衔接、繁简分流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和北京、天津、山西、辽宁、河南、湖北、湖南、青海八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部分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