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裁判受到敬畏
——湖南双峰法院用好“拒执罪”破解执行难
2017-07-18 08:30:5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妍 严文郁 梁成文 胡幸
图为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执行兑现大会现场。胡幸 摄
  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执行工作目标,握紧“拒执罪”这把“利剑”,主动作为,重拳出击,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该院移送公安刑事立案73件,批准逮捕36件,公安上网追逃到位57件,审结刑事自诉案件6件。2016年,双峰法院执结案件1409件,实际执结率达73%,执结标的额2.3亿元。

  重拳出击 打击“拒执”

  “我的养老钱全都讨回来了,感谢法官们的艰辛工作!”一开始对于执行法官有诸多不理解的申请执行人罗某发来感谢信。

  罗某将辛苦赚来的10万元借给了邻村的陈某。岂料,借钱之后,陈某就人间蒸发了。罗某无奈起诉到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陈某为逃避债务外出务工,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执行均无功而返。

  “我们了解到陈某在广东省打过官司这一线索后,通过查阅资料,锁定了陈某在广东省的新住址,从而突破了执行人难找的难题。”执行干警王接丰告诉记者。

  双峰法院副院长朱松玉和王接丰仔细分析案情后,决定将此案被执行人陈某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广州市天河区公安的协助下,陈某被追捕到案。被执行人亲属迫于压力,筹款促成案件执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双峰法院成立了打击“拒执罪”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为打击“拒执罪”工作第一责任人。执行局局长及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责任到庭、分工到人,严格奖惩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打击“拒执罪”取得实效。

  双峰法院政工室主任陈姣娥介绍,在制度规范的同时,双峰法院还注重加强对执行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行业务水平,特别是办理打击拒执犯罪案件的能力。

  “要牢固树立刑事审判意识。”这是执行局局长谢少君对每一名执行法官的要求,“对每一个执行措施都按照‘拒执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去固定证据,为追究‘拒执罪’奠定坚实基础。”

  双峰法院执行局狠抓未执结的案件的摸底、取证等,并分类建立台账。将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暴力抗法,非法处置已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四种情形的案件作为重点。对被执行人的经济往来情况和银行存款往来明细进行拉网式查询,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证据。

  刑事审判庭和审判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提前介入,从证据收集、移送、立案等各环节强化对执行办案人员的指导的同时,畅通法院内部立案、审判渠道,提高刑事自诉案件办理水平,使公诉、自诉并重打击到位。

  在双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春谷看来,“法院通过打击‘拒执罪’,有效惩戒了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打出了威风,打出了形象,打出了地位!”

  多方联动 形成合力

  匡某等30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涉及永丰、印塘、锁石、杏子4个乡镇的农民工利益,被执行人贺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判决。

  “我们经过多方调查,均未发现贺某的下落及任何财产线索,匡某等人多次上访,扬言要闹事,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于是我们想到了公安的网上追逃系统。”执行局副局长邹文介绍,执行人员通过贺某所在基层组织搜集到相关证据,以“拒执罪”向公安移送刑事立案。经多方协调,公安刑事立案并展开上网追逃。

  2016年10月,贺某被云南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移送至双峰县公安局羁押。最后慑于法律威严,如数支付了农民工的报酬。

  “以前,‘拒执罪’立案标准不统一,退卷现象较多;对拒执人员的追责,政法各部门存在沟通不畅等问题,这给我们打击‘拒执罪’带来诸多不便。”双峰法院院长谭志强告诉记者,“对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启用‘拒执罪’进行法律制裁,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借助检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形成强大的执行联动合力。”

  2010年,双峰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对打击拒执犯罪过程中的立案条件、立案管辖、立案审查、提请复核、批捕、起诉期限等各办案环节作了详尽规定,明确了各单位职责。

  县委政法委多次主持召开公检法三长会议,形成了会议纪要,就打击拒执犯罪案件的经费保障、法律责任的承担等形成共识。

  “如遇疑难案件,检察院及法院刑事审判庭提前介入,公安机关则可以发挥强有力的技侦手段形成打击合力。”谢少君说。

  2015年10月,被执行人谢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将自己的40余万元存款转入他人账户。申请人颜某无奈向法院递交刑事自诉状,要求依法追究谢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

  双峰法院立即启动谢某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自诉程序,依法决定对其实行逮捕。后经过网上追逃,谢某在衡阳火车站被抓捕。被告人谢某迫于即将面临牢狱之灾的压力,与颜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取得其谅解。

  这是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以后,双峰法院首例以自诉形式提起的拒不执行判决罪案。

  “这给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也是我院对破解执行难进行的有益探索。”承办法官朱永说。

  加强宣传 让诚信入脑入心

  “我院通过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发布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措施惩治了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邹文介绍,“对仍不执行的‘老赖’,我们亮出拳头,启用‘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宣传,达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双峰法院在日常执行工作中,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作为执行工作权利义务告知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发挥“拒执罪”这一刑罚措施的威慑作用,强化对被执行人及协助义务人的说服教育力度。

  双峰法院还编印了《治赖重典》。据谭志强介绍,《治赖重典》将惩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行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汇编,在全县范围内免费发放,对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而言无疑是一剂猛药。

  法院青年志愿者不定期地在人流较为集中的地段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等。

  双峰法院通过制作微电影《理解与责任》,联合娄底电视台制作《铁腕治赖》专题栏目,在《娄底日报》刊载专题报道《努力让执行难不再难》的同时,依托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安双峰》、短信平台等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全方位、无缝隙发布打击“拒执罪”行动的推进情况,曝光典型案例,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展开强有力的舆论攻势。

  近两年来,双峰法院通过打击“拒执罪”促成被执行人履行执行款300余万元。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