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平南: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达27万元
2017-07-07 16:04:4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欧阳卓 欧子瑛
7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集中发放2017年第一批司法救助金,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向12起案件中的26名当事人发放26.7万元司法救助资金,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在发放现场,每位申请人所获得救助金有5000元至50000元不等,获得救助的群众皆为生活特别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迅速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吴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受伤,至今尚未清醒。吴某和妻子为了照顾儿子无法外出打工赚钱,家庭经济无收入,加上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家里欠债累累。这次,共领到45000元救助金,说起儿子的后续治疗,吴某不禁抹起了眼泪,说:“我现在希望儿子能早日醒来,有了这笔钱,生活才能继续下去。”所以这笔钱对他来说是希望,也是个温暖的慰藉。
16岁的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肢体瘫痪、脑部重伤,生活无法自理,严重的病情已花光了这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巨额的医疗费瞬间使这个家庭深陷泥潭。该院党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阶段中优先为陈某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决定给予陈某司法救助金50000元,解决陈某的燃眉之急。
据悉,长期以来,该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拓宽司法救助金的渠道,为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有效地解决了特困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在发放现场,每位申请人所获得救助金有5000元至50000元不等,获得救助的群众皆为生活特别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当事人。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迅速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委员会,制定了《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吴某的儿子因交通事故致特重型颅脑受伤,至今尚未清醒。吴某和妻子为了照顾儿子无法外出打工赚钱,家庭经济无收入,加上被执行人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家里欠债累累。这次,共领到45000元救助金,说起儿子的后续治疗,吴某不禁抹起了眼泪,说:“我现在希望儿子能早日醒来,有了这笔钱,生活才能继续下去。”所以这笔钱对他来说是希望,也是个温暖的慰藉。
16岁的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肢体瘫痪、脑部重伤,生活无法自理,严重的病情已花光了这个家庭所有的积蓄,巨额的医疗费瞬间使这个家庭深陷泥潭。该院党组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在这起交通事故案件审理阶段中优先为陈某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决定给予陈某司法救助金50000元,解决陈某的燃眉之急。
据悉,长期以来,该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拓宽司法救助金的渠道,为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有效地解决了特困当事人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