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
2017-07-03 08:38: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6月3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环保厅联合在杭州举行纪念第七个“浙江生态日”暨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启动活动。浙江省副省长孙景淼、省高院院长陈国猛、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出席活动。活动当天,浙江高院与省环保厅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浙江省检察院驻省环境保护厅检察官办公室正式揭牌成立。

  陈国猛指出,此次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的挂牌,为环保执法与司法良性互动提供一个更高层次的新平台。双方将通过通报交流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环境执法与司法工作中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与司法的联动协调、信息共享、有效衔接和无缝对接,充分发挥环保、司法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环境资源执法司法的合力,为浙江的环境资源建设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0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每年6月30日为“浙江生态日”。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