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警徽尽天职 青春如火铸法魂
——记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叶晶晶
2017-06-30 08:38: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席静
今年,他三十五岁了,已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司法警察的岗位上风雨兼程十四年,工作中的他始终孜孜不倦、刚正不阿、乐于奉献、执着追求,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他就是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叶晶晶。
2015年3月,他被调任灵宝法院执行二庭。由于业务生疏,他凭着自己的钻劲、巧劲和闯劲,一方面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一方面虚心向同事请教,将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记在笔记上,反复揣摩,学以致用,摸索出了“以快制胜”、“多方突破”、“刚柔并济”等多种执行方法,收到良好成效。
灵宝市某企业申请执行广东江门某企业借贷一案,由于被执行企业仓库内储存20余吨铜箔,需将该铜箔扣押回灵宝。接到指令后,他与另一名干警立即乘坐飞机赶赴深圳、江门开展执行工作。因江门某企业拖欠灵宝某企业二百余名职工养老金未支付,担心强制执行会引起不稳定因素,加之当地法院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为全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他在连续工作十几小时、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做江门某企业相关负责人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与之沟通的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对执行干警的忘我工作精神肃然起敬,随即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并承诺保护法院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半,才顺利将20余吨铜箔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灵宝市某企业。案件圆满执结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敬业精神、和谐司法的行为由衷的钦佩和对法院的高度赞扬。
张某诉邵某、陈某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该院依法判决邵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79340.94元,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张某遂依法向该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邵某、陈某故意躲避,且经多方查询,二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无法执结。为及时维护申请人权益,叶晶晶采取外松内紧的执行策略,仍不定期查询邵某、陈某的财产及追寻其下落。后经打听,邵某在新疆打工,执行干警认为其账户应该有资金出入,就冻结了其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8月份的一天,邵某妻子突然来到法院,要求和申请人和解此案,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当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赔偿金20万元。剩余近八万元赔偿款怎么办?叶晶晶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通过多方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并在信用社查到了陈某的账户流水信息。最后,被执行人陈某妻子主动和申请人和解,承诺两月内将45000元交给法院。申请人亦作出让步,放弃了其余债权。最终,该案以执行和解并自动履行圆满执结。2017年4月6日,受害人毋某的老父亲来到法院领取了剩余执行款,并送来绣有“执法公正 为民解忧”的锦旗一面,对叶晶晶倾心执结这起跨度长达六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表示感谢。
2016年10月9日上午,执行局综合科一名同事听说叶晶晶出了车祸,就到市一院病房里看他,顺便想问问他上个月对老赖们拘留、罚款等相关数据,以便撰写9月份的执行工作通报。还没进入病房,就听到叶晶晶那熟悉的声音:“喂,你是张某某吗?你上次订的还款计划今天到期了,你抓紧把钱打到法院的帐户上”。走进病房,眼前的一幕差点让同事眼泪夺眶而出:只见他斜躺在病床上,床上放着一大堆卷宗,笔记本电脑打开放在旁边的床头柜上,正拿着手机与当事人通电话。经过交谈,才知道,10月7日,当千家万户还沉浸在节日喜悦的欢愉中,叶晶晶一大早就来到了办公室。他整理完了九月份的全部卷宗,又将手头未结的案件全部排了一遍,筛选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失信老赖,以便在节后的围剿老赖活动中做到有备无患。下午,他骑着摩托在去法院的途中,不幸被一辆汽车撞伤,诊断结果为右腿软组织损伤,两根肋骨骨折。住院第二天,叶晶晶就呆不住了,他告诉妻子,他手头还有十多个急需处理的案件,他让妻子到院里把卷拿来送到病床前,开始审阅卷宗,撰写裁判文书、通知当事人……看到此情此景,同事以《病房里的感动》为题记叙了叶晶晶忘我工作的故事。
长期紧张地工作,没有规律的饮食,使他患上了低血糖,每次出任务,他都要带上必需的药品,而他并没有因此叫苦叫累,或推却一次执行任务。对他而言,最欣慰的事情是:看到案子执结后当事人的笑脸;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家庭;最有信心又最衷爱的永远是他的事业。
他,叶晶晶,一个普通的执行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的付出着、努力着、倾注着。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2008年被共青团三门峡市委授予“三门峡市模范团干部”;2007—2009年连续三年被共青团灵宝市委授予“灵宝市模范团干部”;2013年被灵宝市委宣传部、共青团灵宝市委、灵宝市文联、灵宝市广播电视局评为“灵宝市第七届杰出青年卫士”;连续多年被灵宝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2016年被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评为“执行办案标兵”。2016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4月在河南省法院司法警察第二十一期中级警官培训班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学员”。
面对荣誉与褒奖,他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丝陶醉,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挥洒汗水,用男人独有的一往深情和无私奉献执着于自己深爱的执行事业,用无怨无悔的誓言与青春的热血撑起法律的神圣公正!
2015年3月,他被调任灵宝法院执行二庭。由于业务生疏,他凭着自己的钻劲、巧劲和闯劲,一方面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一方面虚心向同事请教,将学到的知识和经验记在笔记上,反复揣摩,学以致用,摸索出了“以快制胜”、“多方突破”、“刚柔并济”等多种执行方法,收到良好成效。
灵宝市某企业申请执行广东江门某企业借贷一案,由于被执行企业仓库内储存20余吨铜箔,需将该铜箔扣押回灵宝。接到指令后,他与另一名干警立即乘坐飞机赶赴深圳、江门开展执行工作。因江门某企业拖欠灵宝某企业二百余名职工养老金未支付,担心强制执行会引起不稳定因素,加之当地法院以种种理由推脱不予配合。为全力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他在连续工作十几小时、承受巨大心理压力的前提下,想方设法做江门某企业相关负责人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与之沟通的过程中,该企业负责人对执行干警的忘我工作精神肃然起敬,随即表示全力配合法院工作,并承诺保护法院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半,才顺利将20余吨铜箔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灵宝市某企业。案件圆满执结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对法官敬业精神、和谐司法的行为由衷的钦佩和对法院的高度赞扬。
张某诉邵某、陈某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纠纷一案,该院依法判决邵某赔偿张某经济损失279340.94元,陈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张某遂依法向该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邵某、陈某故意躲避,且经多方查询,二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一直无法执结。为及时维护申请人权益,叶晶晶采取外松内紧的执行策略,仍不定期查询邵某、陈某的财产及追寻其下落。后经打听,邵某在新疆打工,执行干警认为其账户应该有资金出入,就冻结了其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功夫不负有心人,2016年8月份的一天,邵某妻子突然来到法院,要求和申请人和解此案,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当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赔偿金20万元。剩余近八万元赔偿款怎么办?叶晶晶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通过多方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陈某,并在信用社查到了陈某的账户流水信息。最后,被执行人陈某妻子主动和申请人和解,承诺两月内将45000元交给法院。申请人亦作出让步,放弃了其余债权。最终,该案以执行和解并自动履行圆满执结。2017年4月6日,受害人毋某的老父亲来到法院领取了剩余执行款,并送来绣有“执法公正 为民解忧”的锦旗一面,对叶晶晶倾心执结这起跨度长达六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表示感谢。
2016年10月9日上午,执行局综合科一名同事听说叶晶晶出了车祸,就到市一院病房里看他,顺便想问问他上个月对老赖们拘留、罚款等相关数据,以便撰写9月份的执行工作通报。还没进入病房,就听到叶晶晶那熟悉的声音:“喂,你是张某某吗?你上次订的还款计划今天到期了,你抓紧把钱打到法院的帐户上”。走进病房,眼前的一幕差点让同事眼泪夺眶而出:只见他斜躺在病床上,床上放着一大堆卷宗,笔记本电脑打开放在旁边的床头柜上,正拿着手机与当事人通电话。经过交谈,才知道,10月7日,当千家万户还沉浸在节日喜悦的欢愉中,叶晶晶一大早就来到了办公室。他整理完了九月份的全部卷宗,又将手头未结的案件全部排了一遍,筛选出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失信老赖,以便在节后的围剿老赖活动中做到有备无患。下午,他骑着摩托在去法院的途中,不幸被一辆汽车撞伤,诊断结果为右腿软组织损伤,两根肋骨骨折。住院第二天,叶晶晶就呆不住了,他告诉妻子,他手头还有十多个急需处理的案件,他让妻子到院里把卷拿来送到病床前,开始审阅卷宗,撰写裁判文书、通知当事人……看到此情此景,同事以《病房里的感动》为题记叙了叶晶晶忘我工作的故事。
长期紧张地工作,没有规律的饮食,使他患上了低血糖,每次出任务,他都要带上必需的药品,而他并没有因此叫苦叫累,或推却一次执行任务。对他而言,最欣慰的事情是:看到案子执结后当事人的笑脸;最对不起的就是他的家庭;最有信心又最衷爱的永远是他的事业。
他,叶晶晶,一个普通的执行干警,在平凡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的付出着、努力着、倾注着。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2008年被共青团三门峡市委授予“三门峡市模范团干部”;2007—2009年连续三年被共青团灵宝市委授予“灵宝市模范团干部”;2013年被灵宝市委宣传部、共青团灵宝市委、灵宝市文联、灵宝市广播电视局评为“灵宝市第七届杰出青年卫士”;连续多年被灵宝市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2016年被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评为“执行办案标兵”。2016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风暴”专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7年4月在河南省法院司法警察第二十一期中级警官培训班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学员”。
面对荣誉与褒奖,他没有丝毫放松,没有一丝陶醉,一如既往地在自己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挥洒汗水,用男人独有的一往深情和无私奉献执着于自己深爱的执行事业,用无怨无悔的誓言与青春的热血撑起法律的神圣公正!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