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路上为党旗增彩
——记淮安市政法系统优秀党员黄海南
2017-06-28 14:5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鲁海军
牢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追求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在自己的审判岗位上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他就是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海南。
6月26日,在淮安市召开的“无悔的誓言”——淮安市政法系统“践行恩来精神•争当忠诚卫士”主题报告会暨“七一”党建表彰活动中,洪泽区法院党员干警黄海南被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把法庭搬到渔家船头
“我要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法字有水,大湖法官更不能离开水。”
针对洪泽湖区渔民众多、交通不便的特点,2013年5月,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成立了大湖巡回法庭,黄海南主动请缨到洪泽湖、白马湖水域化解渔民民商事纠纷。
“黄法官来了。”船还未停稳,洪泽法院大湖巡回法庭的黄海南就已经前脚跨上了叶某乙家的船上。
“知道你今天把船开回来了,我把你哥哥也叫了过来,咱们坐下来谈谈这损坏的船如何赔偿?”黄海南表明了来意。
“黄法官来这里找你多次了,你们一定要配合法院工作。”叶某的长辈、也是邻居对黄海南已经熟悉了,并对叶某乙进行了规劝。
叶某甲和叶某乙是堂兄弟,均系洪泽湖渔民,常年以船为家,吃住都在船上。今年早些时候,叶某乙驾驶船只出湖捕捞作业过程中不慎将叶某甲的快艇撞坏,两人对损害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黄海南带领书记员,乘坐“泽法号”审判船,多次深入湖区查找叶某乙、送达诉讼材料。好不容易将两兄弟凑在一块,黄海南当即送达诉讼材料,并向其及周边围观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叶某甲的带领下,现场查看了被撞快艇的实际受损情况。从法律和亲情两个方面,黄海南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
6月5日,黄海南将法庭安排在渔民聚集较多的区域洪泽湖大塘边,并邀请了两兄弟的亲戚朋友进行旁听庭审。由于涉案船体刚刚修复,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在法官、亲属的劝说下,目前两兄弟心情平和,表示待修复结束后按照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兄弟关系得以修复。
这仅是黄海南在大湖法庭工作的冰山一角。自大湖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涉渔案件470件,调解撤诉率达62%,有效回应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受到湖区群众广泛欢迎。
把法律讲透说明
洪泽法院于2014年探索司法改革,黄海南被选任为建设工程团队法官,实行“一审、一助、一书”审判模式。2015年该团队审结221件、2016年审结223件,经手的全部案件除两件改判外、无一信访、无一当事人投诉。
“法官不是官,是来解决争议、化解纠纷的,而说理则是法官工作的重要工作。”
他重视裁判文书中认证与说理部分,尽力使自己的裁判文书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对于承办的案件,判后总要与区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沟通,尽力做到让他们认同。他注重吸取他人庭审的优点,潜心研究庭审的技巧及庭审语言的表达,以进一步提高自己驾驭庭审的能力。今年,院领导在旁听和观摩他的庭审活动后,对他驾驭庭审的能力及判案的水平给予了好评。
2016年12月的一天,几名当事人找到黄海南,要求在判决中多给予照顾。由于当时有一个庭审,就安排法官助理接待,同时将由洪泽法院编撰的以案释法读本《法官告诉你》赠阅给几位当事人,并告诉他们可以查阅里面相关案例。等到黄海南开完庭回来,几位当事人正准备回去。“我理解你们作为工程承包人挣钱不容易,但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庭审中已经向你们释明可以追加发包人作为被告,以增加偿付能力,减少你们的风险。法院会依法判决,做到不偏不倚。”几位当事人连忙道歉,并表示不再干扰法官工作,相信法官公正裁判,会尊重法院判决。
把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基层法院办理的案件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处理要学会做好群众工作。”2010年初,初任助理审判员的黄海南便来到与群众打交道、接地气的基层一线东双沟法庭工作。而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是,要深入到群众中去,与他们亲密无间交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他们的需求。而这对来自苏南常州的黄海南,语言关是他必须逾越的障碍。黄海南自2005年到洪泽法院工作的第一天就从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学方言、识民情,坚持写民情日记、记录老审判员办案经验,足足写下了10大本。他的这种学习精神,让其很快成为一名胜任法院审判工作的合格审判员,曾连续三年年均办案500件以上,其中最多的一年高达602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2012年,黄海南从东双沟法庭回到院本部,应其要求被安排在民一庭工作,因其工作突出被任命为副庭长,主持工作。从一名审判员到部门负责人,对于黄海南来说,是对其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
“仅做好自己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不行的。”黄海南思考着怎样让全庭工作迈上更高一个台阶。“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时,要向其他审判团队倾斜,做好后勤保障等其他事务性工作。”
黄海南以身作则,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动挑起来,并在宣传调研、案例编撰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由他本人审理的一篇案例经他与办公室几位同志挖掘报送至江苏省法院,被作为省高院公报参阅案例在全省推广。该庭其他法官审理的2篇案例收录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6月26日,在淮安市召开的“无悔的誓言”——淮安市政法系统“践行恩来精神•争当忠诚卫士”主题报告会暨“七一”党建表彰活动中,洪泽区法院党员干警黄海南被表彰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把法庭搬到渔家船头
“我要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法字有水,大湖法官更不能离开水。”
针对洪泽湖区渔民众多、交通不便的特点,2013年5月,淮安市洪泽区法院成立了大湖巡回法庭,黄海南主动请缨到洪泽湖、白马湖水域化解渔民民商事纠纷。
“黄法官来了。”船还未停稳,洪泽法院大湖巡回法庭的黄海南就已经前脚跨上了叶某乙家的船上。
“知道你今天把船开回来了,我把你哥哥也叫了过来,咱们坐下来谈谈这损坏的船如何赔偿?”黄海南表明了来意。
“黄法官来这里找你多次了,你们一定要配合法院工作。”叶某的长辈、也是邻居对黄海南已经熟悉了,并对叶某乙进行了规劝。
叶某甲和叶某乙是堂兄弟,均系洪泽湖渔民,常年以船为家,吃住都在船上。今年早些时候,叶某乙驾驶船只出湖捕捞作业过程中不慎将叶某甲的快艇撞坏,两人对损害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黄海南带领书记员,乘坐“泽法号”审判船,多次深入湖区查找叶某乙、送达诉讼材料。好不容易将两兄弟凑在一块,黄海南当即送达诉讼材料,并向其及周边围观的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叶某甲的带领下,现场查看了被撞快艇的实际受损情况。从法律和亲情两个方面,黄海南分别做原被告双方的工作,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
6月5日,黄海南将法庭安排在渔民聚集较多的区域洪泽湖大塘边,并邀请了两兄弟的亲戚朋友进行旁听庭审。由于涉案船体刚刚修复,费用尚未最终确定,在法官、亲属的劝说下,目前两兄弟心情平和,表示待修复结束后按照修复费用进行赔偿,兄弟关系得以修复。
这仅是黄海南在大湖法庭工作的冰山一角。自大湖法庭成立以来,共受理涉渔案件470件,调解撤诉率达62%,有效回应湖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受到湖区群众广泛欢迎。
把法律讲透说明
洪泽法院于2014年探索司法改革,黄海南被选任为建设工程团队法官,实行“一审、一助、一书”审判模式。2015年该团队审结221件、2016年审结223件,经手的全部案件除两件改判外、无一信访、无一当事人投诉。
“法官不是官,是来解决争议、化解纠纷的,而说理则是法官工作的重要工作。”
他重视裁判文书中认证与说理部分,尽力使自己的裁判文书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同;对于承办的案件,判后总要与区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沟通,尽力做到让他们认同。他注重吸取他人庭审的优点,潜心研究庭审的技巧及庭审语言的表达,以进一步提高自己驾驭庭审的能力。今年,院领导在旁听和观摩他的庭审活动后,对他驾驭庭审的能力及判案的水平给予了好评。
2016年12月的一天,几名当事人找到黄海南,要求在判决中多给予照顾。由于当时有一个庭审,就安排法官助理接待,同时将由洪泽法院编撰的以案释法读本《法官告诉你》赠阅给几位当事人,并告诉他们可以查阅里面相关案例。等到黄海南开完庭回来,几位当事人正准备回去。“我理解你们作为工程承包人挣钱不容易,但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庭审中已经向你们释明可以追加发包人作为被告,以增加偿付能力,减少你们的风险。法院会依法判决,做到不偏不倚。”几位当事人连忙道歉,并表示不再干扰法官工作,相信法官公正裁判,会尊重法院判决。
把学习贯穿工作始终
“基层法院办理的案件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处理要学会做好群众工作。”2010年初,初任助理审判员的黄海南便来到与群众打交道、接地气的基层一线东双沟法庭工作。而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是,要深入到群众中去,与他们亲密无间交流,掌握社情民意,了解他们的需求。而这对来自苏南常州的黄海南,语言关是他必须逾越的障碍。黄海南自2005年到洪泽法院工作的第一天就从最基本的东西学起,学方言、识民情,坚持写民情日记、记录老审判员办案经验,足足写下了10大本。他的这种学习精神,让其很快成为一名胜任法院审判工作的合格审判员,曾连续三年年均办案500件以上,其中最多的一年高达602件,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2012年,黄海南从东双沟法庭回到院本部,应其要求被安排在民一庭工作,因其工作突出被任命为副庭长,主持工作。从一名审判员到部门负责人,对于黄海南来说,是对其管理能力的一种挑战。
“仅做好自己的案件审理工作,是不行的。”黄海南思考着怎样让全庭工作迈上更高一个台阶。“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时,要向其他审判团队倾斜,做好后勤保障等其他事务性工作。”
黄海南以身作则,疑难复杂案件他主动挑起来,并在宣传调研、案例编撰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由他本人审理的一篇案例经他与办公室几位同志挖掘报送至江苏省法院,被作为省高院公报参阅案例在全省推广。该庭其他法官审理的2篇案例收录于《中国法院年度案例》。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