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法院巡回审判便民利民效果好
2017-06-16 15:45:3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程旺钦 张文
  6月12日清早,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干警驱车两小时,来到距县城120多里路的信丰县崇仙乡罗塘村,巡回审理了一起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谢某等四人于1987年与信丰县崇仙乡罗塘村委会签订了山林承包合同,1995年罗塘村委会又把该山林承包给万隆林场。2016年,万隆林场对该山林进行采伐,侵犯了原告谢某等四人的利益,遂起诉至法院。该案涉及当事人数量众多,案情比较复杂,且该村离法庭路途遥远、山路崎岖。承办法官本着“司法便民,以人为本”的原则,决定把法庭设在了山区罗塘村,这样可以及更有效地审结案件,发挥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据了解,信丰法院每年都会根据案情、社会影响等因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回开庭。这次巡回开庭是该院巡回审判中的一次。巡回开庭吸引了本村及附近村民前来旁听。当地村民及村干部纷纷表示,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给予村民极大的便利,真正做到司法便民,让村民亲身经历庭审,同时也为村民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