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联合执行抓“老赖”地域协作优势凸显
2017-06-14 10:46:3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启明 王利
日前,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与北京平谷、河北兴隆、河北遵化法院首次开展了“联合出击——京津冀法院跨区域联合执行活动”,四家法院50余名干警兵分三路前往北京平谷区,天津北辰区、蓟州区及河北省遵化市等地,对11名“躲藏赖”的重点被执行人进行联合执行,共执结案件标的额近30万元。
行动中,四地法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本地法院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协助异地法院开展工作,真正实现了跨区域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其中,在蓟州法院赴北京平谷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时,在平谷法院的积极协助下,当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被执行人家属两小时后即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跨区域联合执行行动,强有力地震慑了异地失信被执行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区域执行联动协作工作的良性发展。
据了解,自2015年8月起,平谷、蓟州、三河、兴隆四家地域相邻法院进一步密切联系,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了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的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2015年9月,四地法院联合签署了《三省(市)四地法院沟通协作框架协议》及《三省(市)四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拉开了加强司法协作的序幕。今年4月,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也正式加入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三省(市)四地”拓展为“三省(市)五地”,呈现出跨区域执行协作的新格局。
行动中,四地法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同作战,本地法院发挥人缘、地缘优势,积极协助异地法院开展工作,真正实现了跨区域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其中,在蓟州法院赴北京平谷执行一起买卖合同案件时,在平谷法院的积极协助下,当场扣押被执行人车辆,被执行人家属两小时后即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跨区域联合执行行动,强有力地震慑了异地失信被执行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区域执行联动协作工作的良性发展。
据了解,自2015年8月起,平谷、蓟州、三河、兴隆四家地域相邻法院进一步密切联系,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建立了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的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2015年9月,四地法院联合签署了《三省(市)四地法院沟通协作框架协议》及《三省(市)四地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实施细则》,拉开了加强司法协作的序幕。今年4月,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也正式加入执行联动协作机制,“三省(市)四地”拓展为“三省(市)五地”,呈现出跨区域执行协作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