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执行难”决战之年如何做
2018-03-10 00:13:36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刘奕湛 王琦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9日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将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执行难”问题不仅损害司法裁判的权威和公信力,还助长了不诚信的社会风气。决战之年,如何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规范执行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决胜“执行难”?

  “鹰眼”助力:让“老赖”无处藏身

  多年前,湖北姑娘小伍在上海遭遇车祸,被法院裁判赔偿的车主却分文未付,玩起了“失踪”。2017年初,已在深圳工作多年的肇事车主刘某主动从深圳返回上海缴纳赔偿款。原来,刘某的工资卡被上海法院远程冻结了。这一案件最终能够执行到位,得益于法院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

  “在执行实践中,由于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够健全,很多被执行人东躲西藏,甚至举家外迁,故意逃废债务。”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寇昉说,还有的被执行人以“假离婚、假破产、关联交易”等手段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给执行工作带来困难。

  “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瓶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厉莉说,要以信息化建设推动执行改革工作不断前进,力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最高法已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在财产变现问题上,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建立以来,法院网上发布拍卖公告,竞拍人网上报名交保,竞买人随时随地参拍。与传统的司法拍卖相比,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公开度透明度显著提高,有效消除了权力寻租空间。

  集结合力: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为了要回被拖欠的78万元贷款,我想了很多办法。”让江西铅山县的郭某万万没想到的是,在他近乎绝望之际,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宋某主动履行了判决。

  原来,在被列入失信名单之后,宋某很快发现,自己从出行、消费到投资、置业,寸步难行。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说,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仍不完善,被执行人失信成本较低,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仍然十分突出。解决“执行难”,需要集全社会之力,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最高法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破解‘执行难’要进一步加快推动各惩戒单位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嵌入联动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确保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寇昉说。

  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

  “在传统的执行模式中,执行员一人负责财产调查、控制、处置、案款发还等事项,对执行事项有着很大决定权,缺乏有效的监督。”厉莉说,这不仅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同时也影响了司法的公正。

  针对这一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要不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以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寇昉表示,要深入开展阳光执行,对于重大执行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见证。

  厉莉表示,避免消极执行和选择性执行,还需要在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加强机制建设,严格把握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健全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畅通。同时,加大信访、督办案件办理力度。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要对消极执行、违法执行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专项巡查行动等多种方式,严查执行违法乱纪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责任编辑:刘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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