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妥善执结腾房案件
2017-06-08 13:54:1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志强
  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强制措施妥善化解了一起腾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了解, 此案系一起房屋租赁案件,被执行人欠付申请人租金,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房屋使用费四万余元,并将涉案房屋腾空交申请人收回。执行法官及书记员多次到涉案房屋现场调查,询问,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张贴执行通知及腾房公告,被执行人始终不为所动,口头上答应给付拖欠的房屋使用费并腾房,但一直没有履行。

  此案申请人已退休,房屋租金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该案属于涉民生案件,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报请院长批准后,于2017年5月26日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并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经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不是一纸空文。后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协商,于当日达成和解协议并立即履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三万五千元并将涉案房屋腾空交还申请人。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大会议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后,该院积极响应,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向执行难重拳出击,妥善执结了很多执行难案。今后,该院将充分合法运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追究刑事责任等惩戒措施,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攻坚克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