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专门机构 外部广泛借力
——上海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掠影
2017-06-07 08:42: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严剑漪 邱悦
“请不要让法官在流汗的同时再流泪流血。”近年来,随着各地法官被当事人伤害的恶性事件不断见诸报端,这句话已经从越来越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行各业人士口中喊出。
法官权益为何屡受侵害?对法官能否提供制度化保障,而不仅仅停留在个案操作?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机构后该如何运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全国较早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13年9月上海高院成立“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以来,短短三年间,上海法院共处置涉侵害法官履职权益案件188件,有效增强了法官认真履职、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底气。上海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双轨运行各司其职
“法院不是一个普通办事的公务机关,它是考量社会公平的校准器,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年轻时怀有一个“法官梦”,后来“阴差阳错”做了律师和老师,在他的心目中,法官这份职业既光荣又伟大,是所有法律人践行法治理想的终极殿堂。然而这些年,他痛心地发现,有些当事人不断地把心里的愤怒和怨气发泄到法官身上,“这种挑战法治权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裁。”
葛伟军意识到的问题,上海高院也早已关注。2013年,上海高院正在为即将来临的司法体制改革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一场对法官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也在悄然进行。
“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保证法官正当履职不受非法干扰和侵害,是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条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落实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其他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上海高院副院长兼司改办主任郭伟清告诉记者。
2次专题调研、300余人次的干警访谈、5000余份的网上问卷调查,调研结果显示,法官们受侵害的类型大致8种,分别是人身攻击、扰乱审判秩序、恐吓威胁、以自残方式表达不满情绪或施加压力恐吓、网络诽谤、跟踪尾随、破坏财产、失实举报。有66.6%的被调查对象希望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常设机构,75.6%希望有明确的救济途径。
保障法官权益刻不容缓。2013年9月,上海高院正式成立维权委,下设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全市各中级、基层法院也纷纷成立专门机构或配备联络员,形成“各法院维权委直接负责+高院维权委指导督办”的双轨模式,对法官维权工作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2014年上海高院《法官权益》创刊,先后发布了典型案例25起,各中级、基层法院根据发布的案例情况加强了保障法官权益的安全预防工作,其中包含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处置流程、维权举措、善后安抚、预防保护等多个方面。
2016年,为全面推进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上海高院党组正式把建立法官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列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第117个项目,并作为2016年上海法院全年司改17个重点项目之一。
在这些维权机构和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少法官成了直接受益者。
2015年12月,青浦区法院民三庭法官金燕碰到了一起烦心事儿,那天下午,她宣判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当事人小唐由于自己的诉求被驳回,当庭对金燕进行谩骂,后被法警及时制止并带离法庭。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小唐竟一路尾随前往医院看病的金燕,并在医院大吵大闹起来。无奈的金燕只得打电话给法院本部,维权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小唐被民警带离医院并被训诫,最终表示悔过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无独有偶,上海普陀法院的一名当事人持汽油桶上门威胁法官,上海高院维权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最终相关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上海长宁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外出执行时被辱骂、推搡、围困,该院对肇事人员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对相关单位处以罚款20万元。
启动1.0“三化”保障体系
个案的解决虽然有示范性,但要真正形成“法律被崇尚、法院有权威、法官受尊重”的司法新格局,只有通过“顶层设计”来制度化推进对法官权益的保障。建立维权委后,上海高院很快着手打造以制度化、标准化、透明化为特点的“1.0法官权益保障体系”。
首先,制度建设。2013年底,上海高院出台《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两年后,中办、国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上海高院又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修订,于今年5月制定了《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见》。
在《意见》里,上海高院对法院内部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分工,政治部负责权益受侵干警的申诉、控告、补助、救助、抚恤,监察室负责核查举报以及对干警遭受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法警总队负责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及防范性保护,信息管理处负责防范信息泄密,干部培训处负责教育培训,法宣处负责新闻宣传及舆情处置,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后勤保障,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保护本部门干警依法履职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设立标准。根据《意见》规定,上海高院明确要求各法院及时启动应对机制,针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严重侵害等不同性质的侵害情况进行快速处理,高院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必要时由高院出面协调公安机关等单位支持,结合各法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形成上下协调的系统化法官权益保障网络。
在上海青浦法院监察室池晓静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张“应对处理流程图”。
“我们根据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侵害案件、较严重侵害案件和重大侵害案件三个等级,实施分级处置并制定流程图,金燕那次事件就是按照这个流程及时处置的。”池晓静说。
记者看到,在这张流程图里,法官如果遭受重大侵害,法警、110民警等力量将首先赶到现场处置,法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步向维权委和维权办报告,然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案件处理情况随时通报信息,商讨处置方案,依法追究侵权人责任,并对受侵法官进行抚恤、慰问或心理疏导等善后安抚工作。
同时,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侵害法官事件,上海高院对全市法院内部安全保卫设施进行了标准化设置,增加安保力量配备,升级安防设施,利用一键报警、网络IP呼叫对讲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红外区域布防、液体探测仪、鞋底探测仪、执行移动单兵系统等技术手段全方位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据统计,2016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实施安检256.5万人次,查处各类违禁物品4.5万件。
最后,公开透明。2016年5月,上海法院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法官权益保护信息平台”,该平台设置了保障热线、规章制度、权益动态、典型案例等十余个模块,集成了案件填报、处理跟踪、数据统计、态势分析、政策宣传等多项功能。
“法官受到不法侵害时,最希望的是有人可找、有人愿听、有人肯帮、有人落实。”上海高院维权办常务副主任徐宪和已有整整三年的法官维权保障工作经验,每天他都会习惯性地点击办公桌上的电脑,进入上海法院内网查看法官权益保护信息化平台。
记者发现,在这个信息化平台上,上海全市法院干警不仅可以掌握法官权益保障相关政策信息,还能够在自身权益受侵后及时、便捷地通过内网或热线电话提出维权诉请。上海高院借助平台对相关权益受侵案件的处理实施全流程管理,及时全面掌握案情及案件处理信息,确保法官权益受侵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同时,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反映和分析全市法院相关工作动态,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2016年11月,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法官权益保护”正式上线。“这个公众号开设了热点评析、数说维权、规章制度、权益动态、权益文苑、典型案例等栏目,每周及时发布法院维权工作的最新资讯。”参与公众号运作的律新社首席执行官王凤梅告诉记者。据悉,该公众号今后还将开设服务专窗等互动栏目。
升级2.0“联动”保障体系
“法官权益保障是个系统性工程,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还力不从心,要加强与法院外部的合作,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更为广泛深入的措施惩处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在一次专家座谈会上,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直言。
2016年起,上海高院在原有基础上全线推进以联动、融合为特点的“2.0法官权益保障体系”,高院与社会各部门进行沟通:与上海市公安局协调,共同制定了《关于保障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当履职惩治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对侵害法官依法履职行为快速出警、依法打击;与上海市律协沟通,共同签订全国首份有关律师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倡议书,提出律师引导当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权威的具体倡议;与知名媒体共同策划,深度报道上海法院法官维权保障机制和典型案例,其中,《新民晚报》在“十日谈”栏目内连续十天刊登法官遭遇侵害后的系列心路历程故事,感动了众多读者。
与此同时,基层法院也纷纷行动。上海浦东法院与属地公安机关沟通,就法官权益保障中的公安快速反应机制和当事人身份查验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上海崇明法院与公安部门、侵权人及被侵权人住所地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合作,开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以及对侵权人的教育和惩戒工作。
“现在,我们每年给新执业律师讲课时,会谈到当律师对法官观点有重大异议或对法官言行举止有强烈不满时,该如何处理彼此之间关系的内容。”上海市律协副会长王嵘十分关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他说,“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法律人群体对法官的尊重,这种尊重是无条件的。上海有那么多律师,可能一半以上都是诉讼律师,我们要养成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官尊严、和法官有良性互动的习惯。我们律协也有惩戒委员会,法院可以列席旁听评议案件的现场。”
一位《新民晚报》的老读者则给上海高院打来电话:“看了‘十日谈’,非常感慨,法官是一个专业化很强的职业,不仅需要好好培养,更需要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土壤环境,真心希望更多的人来保护法官,保护法官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官最终保护的是老百姓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上海,越来越多的人更加理解并支持法院的工作。今年年初,上海徐汇区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谁来保护法官》的提案,提出为法院设置“法官职业保障金”,开发适用于政法行业的职业意外保险等建议。
汤啸天对此非常赞成,他表示:“为法官购买职业保险,设立法官职业风险保障基金,可以使法官在遭遇人身伤害风险时,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补偿,增强法官抵御人身安全风险的能力,降低法官办案的职业风险。”
当外界逐渐形成“尊重法官”的氛围时,上海法院又依托法院内部受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咨询志愿者以及法院外专业机构,为权益受侵法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让每一名法官在自己权益受侵时,感到有组织可寻找、有地方可倾诉、有温暖可感受。
曾经参与上海浦东法院三起当事人恐吓法官事件心理疏导工作的谢寿山,目前在上海长宁法院执行局工作,他是上海法院系统最先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担任过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的项目督导。“我很希望高院能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针对性的具体心理调适活动。”他说。
据悉,目前上海高院已在积极筹备建立一支由法院内部具备二级心理咨询资质的法院干警所组成的心理志愿者队伍,创设更加符合司法履职人员心理特点的疏导机制,并为今后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充实案例和数据研究。
“上海的法官履职权益保障工作尚在路上,我们将通过更加深入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全面完善法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切实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使命感,维护和保障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表示。
法官权益为何屡受侵害?对法官能否提供制度化保障,而不仅仅停留在个案操作?法院成立法官权益保障机构后该如何运作?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全国较早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2013年9月上海高院成立“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以来,短短三年间,上海法院共处置涉侵害法官履职权益案件188件,有效增强了法官认真履职、公正司法的信心和底气。上海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双轨运行各司其职
“法院不是一个普通办事的公务机关,它是考量社会公平的校准器,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葛伟军年轻时怀有一个“法官梦”,后来“阴差阳错”做了律师和老师,在他的心目中,法官这份职业既光荣又伟大,是所有法律人践行法治理想的终极殿堂。然而这些年,他痛心地发现,有些当事人不断地把心里的愤怒和怨气发泄到法官身上,“这种挑战法治权威的不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制裁。”
葛伟军意识到的问题,上海高院也早已关注。2013年,上海高院正在为即将来临的司法体制改革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一场对法官权益保障情况的调研也在悄然进行。
“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保证法官正当履职不受非法干扰和侵害,是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重要条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落实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其他改革工作的重要保障。”上海高院副院长兼司改办主任郭伟清告诉记者。
2次专题调研、300余人次的干警访谈、5000余份的网上问卷调查,调研结果显示,法官们受侵害的类型大致8种,分别是人身攻击、扰乱审判秩序、恐吓威胁、以自残方式表达不满情绪或施加压力恐吓、网络诽谤、跟踪尾随、破坏财产、失实举报。有66.6%的被调查对象希望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常设机构,75.6%希望有明确的救济途径。
保障法官权益刻不容缓。2013年9月,上海高院正式成立维权委,下设专门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全市各中级、基层法院也纷纷成立专门机构或配备联络员,形成“各法院维权委直接负责+高院维权委指导督办”的双轨模式,对法官维权工作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2014年上海高院《法官权益》创刊,先后发布了典型案例25起,各中级、基层法院根据发布的案例情况加强了保障法官权益的安全预防工作,其中包含组织机构、工作原则、处置流程、维权举措、善后安抚、预防保护等多个方面。
2016年,为全面推进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上海高院党组正式把建立法官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列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第117个项目,并作为2016年上海法院全年司改17个重点项目之一。
在这些维权机构和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不少法官成了直接受益者。
2015年12月,青浦区法院民三庭法官金燕碰到了一起烦心事儿,那天下午,她宣判了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当事人小唐由于自己的诉求被驳回,当庭对金燕进行谩骂,后被法警及时制止并带离法庭。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小唐竟一路尾随前往医院看病的金燕,并在医院大吵大闹起来。无奈的金燕只得打电话给法院本部,维权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流程,小唐被民警带离医院并被训诫,最终表示悔过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无独有偶,上海普陀法院的一名当事人持汽油桶上门威胁法官,上海高院维权委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最终相关人员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上海长宁法院的执行法官在外出执行时被辱骂、推搡、围困,该院对肇事人员处以司法拘留15日,并对相关单位处以罚款20万元。
启动1.0“三化”保障体系
个案的解决虽然有示范性,但要真正形成“法律被崇尚、法院有权威、法官受尊重”的司法新格局,只有通过“顶层设计”来制度化推进对法官权益的保障。建立维权委后,上海高院很快着手打造以制度化、标准化、透明化为特点的“1.0法官权益保障体系”。
首先,制度建设。2013年底,上海高院出台《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的意见(试行)》。两年后,中办、国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上海高院又根据文件要求进行修订,于今年5月制定了《关于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意见》。
在《意见》里,上海高院对法院内部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细致分工,政治部负责权益受侵干警的申诉、控告、补助、救助、抚恤,监察室负责核查举报以及对干警遭受的不实举报进行澄清,法警总队负责安全检查、应急处置及防范性保护,信息管理处负责防范信息泄密,干部培训处负责教育培训,法宣处负责新闻宣传及舆情处置,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后勤保障,同时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保护本部门干警依法履职的第一责任人。
其次,设立标准。根据《意见》规定,上海高院明确要求各法院及时启动应对机制,针对情节较轻、情节较重、严重侵害等不同性质的侵害情况进行快速处理,高院监督指导全市法院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必要时由高院出面协调公安机关等单位支持,结合各法院制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形成上下协调的系统化法官权益保障网络。
在上海青浦法院监察室池晓静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一张“应对处理流程图”。
“我们根据侵害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侵害案件、较严重侵害案件和重大侵害案件三个等级,实施分级处置并制定流程图,金燕那次事件就是按照这个流程及时处置的。”池晓静说。
记者看到,在这张流程图里,法官如果遭受重大侵害,法警、110民警等力量将首先赶到现场处置,法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步向维权委和维权办报告,然后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根据案件处理情况随时通报信息,商讨处置方案,依法追究侵权人责任,并对受侵法官进行抚恤、慰问或心理疏导等善后安抚工作。
同时,为了预防可能发生的侵害法官事件,上海高院对全市法院内部安全保卫设施进行了标准化设置,增加安保力量配备,升级安防设施,利用一键报警、网络IP呼叫对讲系统、人脸识别系统、红外区域布防、液体探测仪、鞋底探测仪、执行移动单兵系统等技术手段全方位保护法官人身安全。据统计,2016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实施安检256.5万人次,查处各类违禁物品4.5万件。
最后,公开透明。2016年5月,上海法院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的“法官权益保护信息平台”,该平台设置了保障热线、规章制度、权益动态、典型案例等十余个模块,集成了案件填报、处理跟踪、数据统计、态势分析、政策宣传等多项功能。
“法官受到不法侵害时,最希望的是有人可找、有人愿听、有人肯帮、有人落实。”上海高院维权办常务副主任徐宪和已有整整三年的法官维权保障工作经验,每天他都会习惯性地点击办公桌上的电脑,进入上海法院内网查看法官权益保护信息化平台。
记者发现,在这个信息化平台上,上海全市法院干警不仅可以掌握法官权益保障相关政策信息,还能够在自身权益受侵后及时、便捷地通过内网或热线电话提出维权诉请。上海高院借助平台对相关权益受侵案件的处理实施全流程管理,及时全面掌握案情及案件处理信息,确保法官权益受侵事事有反馈、件件有着落。同时,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反映和分析全市法院相关工作动态,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2016年11月,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法官权益保护”正式上线。“这个公众号开设了热点评析、数说维权、规章制度、权益动态、权益文苑、典型案例等栏目,每周及时发布法院维权工作的最新资讯。”参与公众号运作的律新社首席执行官王凤梅告诉记者。据悉,该公众号今后还将开设服务专窗等互动栏目。
升级2.0“联动”保障体系
“法官权益保障是个系统性工程,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还力不从心,要加强与法院外部的合作,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更为广泛深入的措施惩处侵害法官权益的行为,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不良影响。”在一次专家座谈会上,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汤啸天直言。
2016年起,上海高院在原有基础上全线推进以联动、融合为特点的“2.0法官权益保障体系”,高院与社会各部门进行沟通:与上海市公安局协调,共同制定了《关于保障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正当履职惩治严重扰乱司法秩序行为的若干意见》,明确对侵害法官依法履职行为快速出警、依法打击;与上海市律协沟通,共同签订全国首份有关律师支持法官依法履职的倡议书,提出律师引导当事人充分尊重司法权威的具体倡议;与知名媒体共同策划,深度报道上海法院法官维权保障机制和典型案例,其中,《新民晚报》在“十日谈”栏目内连续十天刊登法官遭遇侵害后的系列心路历程故事,感动了众多读者。
与此同时,基层法院也纷纷行动。上海浦东法院与属地公安机关沟通,就法官权益保障中的公安快速反应机制和当事人身份查验机制签订合作备忘录;上海崇明法院与公安部门、侵权人及被侵权人住所地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合作,开展综合防范、应急处置以及对侵权人的教育和惩戒工作。
“现在,我们每年给新执业律师讲课时,会谈到当律师对法官观点有重大异议或对法官言行举止有强烈不满时,该如何处理彼此之间关系的内容。”上海市律协副会长王嵘十分关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他说,“一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职业法律人群体对法官的尊重,这种尊重是无条件的。上海有那么多律师,可能一半以上都是诉讼律师,我们要养成尊重司法权威、维护法官尊严、和法官有良性互动的习惯。我们律协也有惩戒委员会,法院可以列席旁听评议案件的现场。”
一位《新民晚报》的老读者则给上海高院打来电话:“看了‘十日谈’,非常感慨,法官是一个专业化很强的职业,不仅需要好好培养,更需要给他们一个良好的土壤环境,真心希望更多的人来保护法官,保护法官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因为法官最终保护的是老百姓的权益。”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上海,越来越多的人更加理解并支持法院的工作。今年年初,上海徐汇区政协委员提交了一份《谁来保护法官》的提案,提出为法院设置“法官职业保障金”,开发适用于政法行业的职业意外保险等建议。
汤啸天对此非常赞成,他表示:“为法官购买职业保险,设立法官职业风险保障基金,可以使法官在遭遇人身伤害风险时,得到及时和充分的补偿,增强法官抵御人身安全风险的能力,降低法官办案的职业风险。”
当外界逐渐形成“尊重法官”的氛围时,上海法院又依托法院内部受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咨询志愿者以及法院外专业机构,为权益受侵法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其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让每一名法官在自己权益受侵时,感到有组织可寻找、有地方可倾诉、有温暖可感受。
曾经参与上海浦东法院三起当事人恐吓法官事件心理疏导工作的谢寿山,目前在上海长宁法院执行局工作,他是上海法院系统最先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担任过上海市心理咨询行业协会的项目督导。“我很希望高院能对全市法院系统开展针对性的具体心理调适活动。”他说。
据悉,目前上海高院已在积极筹备建立一支由法院内部具备二级心理咨询资质的法院干警所组成的心理志愿者队伍,创设更加符合司法履职人员心理特点的疏导机制,并为今后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充实案例和数据研究。
“上海的法官履职权益保障工作尚在路上,我们将通过更加深入扎实的工作,促进全市法院全面完善法官依法履职保护机制,切实提升法官的职业尊荣感、使命感,维护和保障司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表示。
责任编辑: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