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中院:院长率先垂范 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
2017-05-24 15:05: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邓画文 周子熙
  5月22日上午8点30分,随着一记法槌的敲响,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内,株洲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凯军正在开庭审理一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件,此举标志着该院在积极推进领导办案常态化方面向前推进了一步。株洲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答辩意见,根据当事人诉请和主张归纳争议焦点,主持双方举证、质证后,指导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休庭15分钟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

此次审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案件是株洲地区行政相对人诉请行政给付的首例行政案件。该判决属给付判决,系新行政诉讼法增设的判决形式,目的在于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而当庭宣判的判决结果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充分保障了因公伤亡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此外,作为被上诉方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也亲自到庭应诉,为行政争议的顺利解决起到促进作用。

  为践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制度改革要求,株洲中院结合全市法院“集中清理积案,提高审判绩效”百日办案竞赛活动,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积极倡导院领导主审重大、疑难和新类型案件,通过领导带头审理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指导审判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