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难忘的执行
2017-05-05 14:32:1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安生
2013年春节将至,院执行局的同事正忙得不可开交。此时,我已离开执行局在法警大队任职多年,倒也落得个清闲。
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执行局蔡局长将我叫到万院长办公室。因执行局抽不出人手,他们交给我一项任务,安排我次日带人去广东执行一个案子。
这是一件交通事故赔偿案,案件承办人去上海出差了,蔡局长将执行卷宗交给我后,简要向我介绍了案情。
申请执行人叫林长宁,也是法院的执行对象。前些年,林长宁在县城办了一个箱包厂,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欠下不少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被起诉,结案后,林长宁未主动履行,被法院司法拘留,从看守所出来后,林长宁便像在人间消失,逃往外地躲起来了。被执行人叫林祥明,与林长宁同村,在广东花都开服装厂。2011年清明前,林长宁搭乘林祥明的面包车回家扫墓,在回村中的路上冲入山沟,致使林长宁左腿被截肢。林长宁将林祥明诉至法院,林长宁的各项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承担了部分,剩余13万多元,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林祥明承担。
林祥明觉得自己很冤枉,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将花都的服装厂转让给了他人,也躲了起来。于是,林长宁拄着拐杖,经常来法院纠缠领导。下午林长宁来院,称已托人打听到了林祥明的下落,在广东韶关办厂。
蔡局长还告诉我,只要能找到林祥明,执行完这起案件,林长宁表示他那几个案件可一并履行完毕。
第二天凌晨,天还未亮,我带了二名法警出发了。
来到韶关,我们按照林长宁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林祥明办的那个服装厂。
我叫司机将警车开到不远处藏起来,与法警小杨脱下警服,换上便装。
来到服装厂,见厂长办公室门关了,就走进车间,我不认识林祥明,卷宗里也没他的照片,于是我便用我们宁都话吆喝:“林老板!”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进了过来,我问:“你叫林祥明吧?”
他满脸笑容问:“你是?”
我说:“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宁都老乡,我们在花都还一起吃过饭!”
接下来,我与他闲聊,打探他的经营情况,寒暄几句后,我对他说:“我想与你谈项生意,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坐坐。”
他随我出来,走了一段路,拐弯后,看到了法院的警车就想走,我示意小杨,我们一左一右挽住他的胳膊。
我出示证件给他看,“我们是宁都法院的,想向你调查了解有关案件,请你配合。”他挣扎着想脱身,我们几个强行将其带入警车。
警车开动后,他问:“你们想带我去哪里?”
我说:“带你去当地法院,给你做个记录。”
没想到他听后,勃然大怒:“你们找错人了!”
我说:“不会错,林长宁你记得吧?”
他说:“你们错了!”
我说:“不可能!”
他又说:“你们要找的是我弟弟林祥明,我叫林祥荣。”说完,他拿出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果然是林祥荣,对比照片与他也一模一样。
大家拿过身份证一一仔细辩别,都觉得肯定搞错了。几个年轻人怕出错表示要马上送他回厂。
见此情形,他便来劲了:“你们这样会出大事的,你们抓错了人,我可要告你们,马上放我下去。”他气势汹汹,显得非常愤怒。
我心生疑惑,只好以退为进,缓和气氛,我问他:“那你知道你弟弟林祥明在哪里吗?”
他冷冷地说:“不知道。”
我又解释说:“林长宁起诉林祥明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判决生效后,林祥明未履行,经林长宁提供,说林祥明在这开厂。”
“我是林祥荣,那是林祥明的事,与我无关。”他生气地说。
我说:“这样,我带你去当地法院做个记录,表示我们到此执行,可以给林长宁一个答复。”
他说:“我们当老板的不想去法院那样的鬼地方。”
我说:“那去宾馆谈谈。”
他说:“没必要,就近找个茶楼就行。”
我们在路旁找了个茶楼,见我们相信他了,他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对我们非常热情,让我心中又生疑问。
在茶楼找个角落坐下,我们给他做了一份笔录,他自称是林祥荣,我分别问了林祥荣、林祥明的手机号,他态度很好,并表示一有林祥明的消息一定会及时告诉我们。
做完笔录,趁他看笔录时,我称要上洗手间走开。
我拿起手机,按照他提供的号码打给林祥明,手机通了,对方是个操广东话的男人,我用宁都话问了对方几句,对方很不高兴,骂了句:打错了,神经病。便把手机挂了。
接着,我打通了林长宁的手机:“我们找到的那个人说是林祥荣,是林祥明的哥哥,怎么回事?”
林长宁说:“林祥明是有个双胞胎哥哥叫林祥荣,两人长得一模一样,但你们找到的肯定是林祥明。”
我说:“他们两兄弟你能分辩出来吗?”
林长宁说:“我肯定分得出,从小同在一个村子长大的。”
当时,手机刚开通微信,我马上加了林长宁的微信。
我打完手机回来,他已看完笔录签了字。
我拿起笔录一看,见第一页签的“林祥荣”三字中那个“荣”字有改动的痕迹,从痕迹上仔细辩认,当初写了个“日”字,可能是“明”字的一半,然后划掉“日”字写了“荣”字。
我认为一个人签自己的名字是不可能出错的,我断定有问题。
在与他闲聊时,我用手机悄悄拍了他的照片,发给了林长宁。
林长宁在微信中回复,确认他就是林祥明。
已近中午,他提出请我们去吃饭,我们婉拒了。
从茶楼出来,我说:“我们开车送你回去。”
他很警觉,说:“没必要,这不远,我打个的,或走路回去。”
见此法不行,我对他说:“我们来你这里找了很久,你能否送我们一程,告诉我们怎么出城上高速。”
他很狡猾,说:“那我回厂里去开车,送你们到高速路口。”
我反击道:“就坐我们的车走,到了高速路口你打个的回来,我们可以付打车费给你。”
他无可奈何,只好上了我们的警车。
在车上,为了慎重起见,我再次拨通了林长宁的手机,“林长宁,我们找到的是林祥荣,不是林祥明,搞错了,我们还查看了他的身份证。”
说完,我将手机递给车上所谓的“林祥荣”,他以林祥荣的身份和口气与林长宁聊了起来。
聊了几分钟,他把手机递还给我,我问:“林长宁,听清了吧?”
林长宁毋庸置疑地说:“就是林祥明,一定不会错!”
警车很快就要上高速了,他给我们指过路后,一再要求要下车。
我说:“你就是林祥明!”
他先是大发雷霆,见我们毫不示弱,就慢慢软下来了,一言不发。
见他冷静下来,我开始给他做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促使他主动履行。
他被我说通了,开始打手机筹措资金。
回到法院,已是傍晚。
林祥明担心被拘留,已叫亲友们准备好了现金,当即履行完毕。林长宁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7件,标的额达6万元,当场也全部履行。这天,算是打了个大胜仗,我们执结案件8件。
在林祥明来的亲友中,的确有一人与他长得一模一样,很难分辩,这人就是林祥荣。
执行完毕,我问过他们得知,自林长宁与林祥明打完官司后,林祥明利用与双胞胎哥哥林祥荣长相相似的特点,林祥明用自己的照片新办了张冠名林祥荣的身份证,这点公安部门在办证时竟然没察觉。
离开法院时,林祥明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廖队长真是明察秋毫,我到底还是没有逃出你的火眼真睛!”
作者单位: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一天下午快下班时,执行局蔡局长将我叫到万院长办公室。因执行局抽不出人手,他们交给我一项任务,安排我次日带人去广东执行一个案子。
这是一件交通事故赔偿案,案件承办人去上海出差了,蔡局长将执行卷宗交给我后,简要向我介绍了案情。
申请执行人叫林长宁,也是法院的执行对象。前些年,林长宁在县城办了一个箱包厂,因经营不善而倒闭,欠下不少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被起诉,结案后,林长宁未主动履行,被法院司法拘留,从看守所出来后,林长宁便像在人间消失,逃往外地躲起来了。被执行人叫林祥明,与林长宁同村,在广东花都开服装厂。2011年清明前,林长宁搭乘林祥明的面包车回家扫墓,在回村中的路上冲入山沟,致使林长宁左腿被截肢。林长宁将林祥明诉至法院,林长宁的各项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偿,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承担了部分,剩余13万多元,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林祥明承担。
林祥明觉得自己很冤枉,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将花都的服装厂转让给了他人,也躲了起来。于是,林长宁拄着拐杖,经常来法院纠缠领导。下午林长宁来院,称已托人打听到了林祥明的下落,在广东韶关办厂。
蔡局长还告诉我,只要能找到林祥明,执行完这起案件,林长宁表示他那几个案件可一并履行完毕。
第二天凌晨,天还未亮,我带了二名法警出发了。
来到韶关,我们按照林长宁提供的地址,找到了林祥明办的那个服装厂。
我叫司机将警车开到不远处藏起来,与法警小杨脱下警服,换上便装。
来到服装厂,见厂长办公室门关了,就走进车间,我不认识林祥明,卷宗里也没他的照片,于是我便用我们宁都话吆喝:“林老板!”
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进了过来,我问:“你叫林祥明吧?”
他满脸笑容问:“你是?”
我说:“你不认识我了,我是你宁都老乡,我们在花都还一起吃过饭!”
接下来,我与他闲聊,打探他的经营情况,寒暄几句后,我对他说:“我想与你谈项生意,我们出去找个地方坐坐。”
他随我出来,走了一段路,拐弯后,看到了法院的警车就想走,我示意小杨,我们一左一右挽住他的胳膊。
我出示证件给他看,“我们是宁都法院的,想向你调查了解有关案件,请你配合。”他挣扎着想脱身,我们几个强行将其带入警车。
警车开动后,他问:“你们想带我去哪里?”
我说:“带你去当地法院,给你做个记录。”
没想到他听后,勃然大怒:“你们找错人了!”
我说:“不会错,林长宁你记得吧?”
他说:“你们错了!”
我说:“不可能!”
他又说:“你们要找的是我弟弟林祥明,我叫林祥荣。”说完,他拿出一张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果然是林祥荣,对比照片与他也一模一样。
大家拿过身份证一一仔细辩别,都觉得肯定搞错了。几个年轻人怕出错表示要马上送他回厂。
见此情形,他便来劲了:“你们这样会出大事的,你们抓错了人,我可要告你们,马上放我下去。”他气势汹汹,显得非常愤怒。
我心生疑惑,只好以退为进,缓和气氛,我问他:“那你知道你弟弟林祥明在哪里吗?”
他冷冷地说:“不知道。”
我又解释说:“林长宁起诉林祥明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判决生效后,林祥明未履行,经林长宁提供,说林祥明在这开厂。”
“我是林祥荣,那是林祥明的事,与我无关。”他生气地说。
我说:“这样,我带你去当地法院做个记录,表示我们到此执行,可以给林长宁一个答复。”
他说:“我们当老板的不想去法院那样的鬼地方。”
我说:“那去宾馆谈谈。”
他说:“没必要,就近找个茶楼就行。”
我们在路旁找了个茶楼,见我们相信他了,他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弯,对我们非常热情,让我心中又生疑问。
在茶楼找个角落坐下,我们给他做了一份笔录,他自称是林祥荣,我分别问了林祥荣、林祥明的手机号,他态度很好,并表示一有林祥明的消息一定会及时告诉我们。
做完笔录,趁他看笔录时,我称要上洗手间走开。
我拿起手机,按照他提供的号码打给林祥明,手机通了,对方是个操广东话的男人,我用宁都话问了对方几句,对方很不高兴,骂了句:打错了,神经病。便把手机挂了。
接着,我打通了林长宁的手机:“我们找到的那个人说是林祥荣,是林祥明的哥哥,怎么回事?”
林长宁说:“林祥明是有个双胞胎哥哥叫林祥荣,两人长得一模一样,但你们找到的肯定是林祥明。”
我说:“他们两兄弟你能分辩出来吗?”
林长宁说:“我肯定分得出,从小同在一个村子长大的。”
当时,手机刚开通微信,我马上加了林长宁的微信。
我打完手机回来,他已看完笔录签了字。
我拿起笔录一看,见第一页签的“林祥荣”三字中那个“荣”字有改动的痕迹,从痕迹上仔细辩认,当初写了个“日”字,可能是“明”字的一半,然后划掉“日”字写了“荣”字。
我认为一个人签自己的名字是不可能出错的,我断定有问题。
在与他闲聊时,我用手机悄悄拍了他的照片,发给了林长宁。
林长宁在微信中回复,确认他就是林祥明。
已近中午,他提出请我们去吃饭,我们婉拒了。
从茶楼出来,我说:“我们开车送你回去。”
他很警觉,说:“没必要,这不远,我打个的,或走路回去。”
见此法不行,我对他说:“我们来你这里找了很久,你能否送我们一程,告诉我们怎么出城上高速。”
他很狡猾,说:“那我回厂里去开车,送你们到高速路口。”
我反击道:“就坐我们的车走,到了高速路口你打个的回来,我们可以付打车费给你。”
他无可奈何,只好上了我们的警车。
在车上,为了慎重起见,我再次拨通了林长宁的手机,“林长宁,我们找到的是林祥荣,不是林祥明,搞错了,我们还查看了他的身份证。”
说完,我将手机递给车上所谓的“林祥荣”,他以林祥荣的身份和口气与林长宁聊了起来。
聊了几分钟,他把手机递还给我,我问:“林长宁,听清了吧?”
林长宁毋庸置疑地说:“就是林祥明,一定不会错!”
警车很快就要上高速了,他给我们指过路后,一再要求要下车。
我说:“你就是林祥明!”
他先是大发雷霆,见我们毫不示弱,就慢慢软下来了,一言不发。
见他冷静下来,我开始给他做思想工作,进行法制宣传,促使他主动履行。
他被我说通了,开始打手机筹措资金。
回到法院,已是傍晚。
林祥明担心被拘留,已叫亲友们准备好了现金,当即履行完毕。林长宁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7件,标的额达6万元,当场也全部履行。这天,算是打了个大胜仗,我们执结案件8件。
在林祥明来的亲友中,的确有一人与他长得一模一样,很难分辩,这人就是林祥荣。
执行完毕,我问过他们得知,自林长宁与林祥明打完官司后,林祥明利用与双胞胎哥哥林祥荣长相相似的特点,林祥明用自己的照片新办了张冠名林祥荣的身份证,这点公安部门在办证时竟然没察觉。
离开法院时,林祥明用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说:“你廖队长真是明察秋毫,我到底还是没有逃出你的火眼真睛!”
作者单位: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