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拿下暴力拒执案
——广西南宁青秀区法院执行攻坚工作一瞥
2017-05-03 10:49:1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林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案1000万余元的执行案件过程中,遭受被执行人广西某公司的暴力拒执,而这一事件以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该院的执行工作为何能够取得如此良好的社会效果?原来,该院采用了以下三招。

  第一招:以“利剑行动”为常态

  自全国法院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以来,青秀区法院干警因地制宜、强势突破,迅速掀起一个又一个“执行风暴”,“利剑行动”成为该院执行工作常态。

  去年11月2日,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邱伽苾带领6名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执行团队到达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请求协助执行。而此次执行任务,是广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西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当日15时,“利剑行动”拉开帷幕。执行人员抵达被执行人住所地,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务室和仓库进行了搜查。执行人员搜查出21张价值300万余元的承兑汇票、现金1万余元。另查出两个银行账户,其中一个近两个月进出资金达700万余元,尚有余额200万余元,执行人员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另一账户为基本账户,因涉及公司工人工资和正常经营需要,执行人员对该账户暂不冻结。

  第二招:以“联合司法”为发力点

  “都把东西放下!”在执行团队的“利剑行动”开展了4个多小时之时,被执行方的负责人突然煽动该公司40多名工人对执行人员进行围堵,并对执行人员进行辱骂威胁,企图暴力阻止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暴力抗法人员,执行人员一方面控制在场抗法人员的情绪及场面,一方面立即向该院领导汇报。

  围堵工人搬来4个易燃易爆乙炔气罐堵塞在办公室门口,将法院执行人员与申请执行方人员堵在办公室内限制出入,并手持打火机威胁点火,还多次释放气体威胁执行人员,以此阻碍执行。

  在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后,当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迅速派出警力予以支持,暴力拒执事件得以妥善处置。

  该暴力拒执事件引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高度关注。广西高院就此事专门作出批示:“对阻挠法院执行的行为要坚决依法处理。”青秀区法院根据指示精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广西处以80万元的罚款。同时,追究广西某公司有关当事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和妨害公务罪的刑事责任。

  南宁中院与来宾中院就此事件的处理召开了协调会。根据协调会确定的意见,青秀区法院在会后立即向来宾市公安局工业分局报案,警方当天对涉嫌妨害公务罪进行了立案。

  自2016年以来,青秀区法院加大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拒不申报财产、故意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等拒执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与公安、检察等职能机关建立了打击拒执执行联动机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追究相应人员的刑事法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

  第三招:以“刚柔并济”为落脚点

  “我们深刻认识到暴力拒执行为的严重违法性,愿意接受法院的处罚,同时我们希望与执行申请人和解,尽快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广西某公司有关部门领导专程到青秀区法院就拒执事件向该院道歉。

  青秀区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同意该公司关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的要求,并就暴力拒执事件严厉批评了该公司。

  该院一方面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积极推动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体现司法的温情,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采取刚性措施,震慑拒执行为。广西某公司主动将11张价值 3040355元的承兑汇票,交给法院的执行人员进行扣押,并主动缴纳了80万元的罚款。

  经过青秀区法院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广西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同意广西某公司分期履行债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对拒执行为,我们坚决依法处理,绝不手软;对人民利益,我们坚决依法保护,刻不容缓。”在处理暴力拒执事件中多次奔走协调的该院副院长许春桂说。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