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本市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 《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被列入调研项目
城市副中心管理有望立法
2017-05-01 10:42:06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李泽伟
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了《市政府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今年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10项。同时,《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草案)》被列入适时提出的项目,《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条例(草案)》被列入调研项目,这意味着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有望立法。
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等领域的立法项目。
立法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10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即《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完成政府规章9项,包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修订)》、《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共1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政府规章9项。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等。
调研项目共48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8项,政府规章20项,具体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草案)》、《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另外,还有后评估项目3项,其中包括《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今年,本市还要开展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时、高质量完成深入推进城市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维护城市安全运行等领域的立法项目。
立法计划共安排立法项目78项。其中,力争年内完成的项目共10项,包括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项,即《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拟完成政府规章9项,包括:《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修订)》、《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修订)》、《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
适时提出立法项目共17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政府规章9项。具体包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等。
调研项目共48项,其中地方性法规草案28项,政府规章20项,具体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条例(草案)》、《发展中医条例(修订草案)》、《不动产登记条例(草案)》、《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另外,还有后评估项目3项,其中包括《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
今年,本市还要开展政府规章的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