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通辽:牧场蒙古包里的蒙语诉讼
2017-04-26 09:03: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韩晓燕 王者豪
  • 法官及书记员乘车来到原告的牧场。
  • 蒙古包里法官及当事人席地而坐。
  • 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
  4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鲁特旗人民法院巴雅尔吐胡硕人民法庭巡回审理了一起因朋友之间帮忙拉草而引起的义务帮工受害责任纠纷。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的庭审是在原告的牧场蒙古包里进行,并且双方当事人全程用蒙语进行诉讼。

  2016年10月19日,被告白某、包某请求原告贺某用自己家的车帮助二被告拉草,拉草过程中原告贺某的车陷进了沙堆里,被告白某提议用草铺垫,然后开车拉拽,结果导致干草被排气管点燃,原告贺某的车被烧毁。因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不会汉语,在起诉时巴雅尔吐胡硕法庭决定让双方当事人用蒙语进行诉讼,原告向法庭提交了蒙语诉状。开庭当日,由双语法官那顺庭长审理该案,由于语言沟通顺畅,不到两个小时,该案就调解结案。

  巴雅尔吐胡硕法庭地处草原深处,多数居民为蒙古族,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巴雅尔吐胡硕法庭在2007年自行研制了蒙古族语言诉讼软件,使当事人在立案、送达、庭审、制作裁判文书等全部诉讼活动中均能使用本民族语言,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牧民诉讼,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了当地牧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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