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地区首部绿色建筑发展规章施行
2017-04-03 11:31:3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孙睿
  《青海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中国西部地区首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府规章。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尚少岩此前向中新社记者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中国的绿色建筑始于20世纪80年代,并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涉及绿色建筑的制度,包括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制度、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中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以及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新建建筑市场准入等。

  “十二五”(2011年至2015年)末,中国推广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0亿平方米,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及节能改造面积9.9亿平方米,城镇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超过30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

  “青海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事业在‘十二五’期间也取得明显进展。2016年,青海通过实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18.4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2.2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06万吨,合计年节约资金近10亿元人民币。”尚少岩说。

  “发展绿色建筑带来的绿色收益对于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的青海具有重要意义。”尚少岩表示。

  青海省法制办副主任孙青海表示,随着青海省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建筑能源消耗在能源消耗总量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建材生产和建筑建造、使用过程中消耗的能源,已占全社会总耗能量的30%以上,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相对于传统建筑,发展绿色建筑既有利于降低能耗,也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