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条幅索要债务造成损失能否要求赔偿?
2017-03-22 10:25:2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付建国
  问:我是个体生意人,主要做装潢工作,手下有三四十余名装修工人。前一段时间,因为生意转型被他人骗走400万元现金,导致我资金周转困难拖欠了工人近90万元的工资。虽然我向工人们承诺半年后定会将工资全部发放给大家,但不知什么原因,员工失去对我的信任,有一半的员工频繁向我讨要工资,还跑到我工作的地方闹,拉条幅,坚决要讨回工资款。这么一闹,导致一些装修户纷纷与我解除装修合同,造成我不少的经济损失。请问这些工人拉条幅索要工资款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造成损失他们应否给予赔偿。

                                大庆 吕先生

  答:根据你的陈述,因为你欠他人工资,所以拉条幅的这些工人,在法律上可以说是债权人。他们向你索要工资,其行为是正当的,但因为你违约再先,其才采取拉条幅的方式,扩大影响,其实质是想给你造成影响,给你施加压力,目的要求你快速将拖欠的工资款给那些工人们。

  对于这种影响,是否造成名誉损害,是否构成侵权,关键是看是否达到侵害的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方面,即主观上有毁损他人的名誉的恶意或过失;客观上有捏造事实或散布虚假事实,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诽谤他人,以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损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受害人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从你反映的事实来看,其打条幅虽然让外界知悉你拖欠工人工资的事实,给你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他们并未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你的人格,也未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你的名誉,亦未造成你名誉受损的结果,即尚不足以达到侵害你名誉的程度,故不构成侵权。

  既然不构成侵权,赔偿损失也就从无谈起。他们通过拉条幅向你索要拖欠的工资,属于他们行使权利的方式,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更没有侵犯你的名誉权益,因此你要想把消极影响降到最小化,那就需要你与工人们协商,尽快把拖欠的工资发放给他们。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