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收养法 让孤儿健康成长
2017-03-15 10:52: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黄细花代表
  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提出了《关于修改收养法的建议》,她提出,要调整现有收养政策,让那些在中国出生的孩子能够得以存活,并能够健康成长。

  黄细花认为,现行收养法规定的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过于苛刻,一方面有很多孩子得不到妥善抚养而流落街头或死亡,另一方面又有很多迫切想收养孩子的家庭无法实现收养。真正能在民政部门办成合法收养手续的“民间收养”凤毛麟角。

  黄细花建议:放宽送养人和收养人条件,并简化审核程序,不限制收养人已有子女数量;效仿发达国家做法,由政府出资设立儿童福利机构并重新设立“婴儿岛”或“婴儿弃置舱”,收养所有本国公民的弃婴,在规定期限内弃婴父母回心转意仍可接回家中抚养,并补交养育费。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