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土楼文化解说法条迅速调解矛盾有效普及法律
“土楼法官”黄志雄土方解纷
2017-01-27 11:46:44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吴亚东
  【法治中国行·法官故事】

  人物档案

  黄志雄,41岁,汉族,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庭长。他三进执行局、四下基层法庭,扎根边远山区基层法庭、艰苦的执行一线18年,将群众喜闻乐见的土楼文化引入审判,创新土楼文化调解法。先后被授予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方圆交错,朴素庄重,青山绿水与黄墙黑瓦交相辉映……在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故里南靖县书洋镇,一座新式土楼建筑——南靖县人民法院土楼人民法庭拔地而起。

  土楼人民法庭管辖4个乡镇61个村居和1个国家级5A景区,辖区人口近10万人。土楼法庭庭长黄志雄脸庞黝黑、身材瘦小,但目光清亮、腰杆挺直、动作利索,周身散发着乡土气息。《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中了解到,人称“土楼法官”的他是当地群众的“心头好”:心地好、态度好、案子办得好、文章写得好。

  一场官司认个“法官亲戚”

  “我来自农村,深知群众打一次官司不容易,他们渴望得到帮助却又不懂法,我能够深切体会到他们的焦急和信赖,作为常年在基层的‘土法官’,我的言行可能影响他们对法律的认知,我必须竭尽全力帮助他们。”黄志雄更爱称自己为“土法官”。

  在书洋镇司法所所长简顺灯心中,黄志雄就是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书洋镇是客家人聚居地,为了贴近群众、做好群众工作,只会闽南话的黄志雄苦学客家话,每每碰面,总要拉着简顺灯练习客家话。

  简顺灯给记者讲了一个当地人尽皆知的黄志雄办案“认亲戚”的感人故事。

  2014年1月的一天中午,83岁的刘老汉打电话给黄志雄,要告子女卖了他的耕地却不尽赡养义务,黄志雄立即上门为老人办理立案手续。从老人家中出来已近傍晚,家家户户都张罗着晚餐,可没有人给老人送饭菜。黄志雄返回老人家中,给老人的子女逐个打电话,待其女儿送来饭菜他才离开。

  “回去的路上,志雄就给我打电话,打听刘老汉家的情况,说要赶紧调解,担心拖延下去老人身体受不了。”简顺灯说,第二天,黄志雄便约他一起走访了当地政府部门及知情群众,发现这是一起由财产纷争引发的亲情官司。

  当天,黄志雄将刘老汉的儿女全部召集到村委会,还邀请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威望的群众旁听庭审。

  庭审中,刘老汉的3个子女相互谩骂,两个儿子认为刘老汉分家时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家析产;其女儿抱怨两个哥哥不管老人,自己照顾老人的生活影响了营生。

  情势复杂,黄志雄采取背对背的方式逐一劝解,从情、法、理三个层面用心调解,最终,双方就赡养费、医疗费、生活照顾等达成调解协议。刘老汉感动地紧握着黄志雄的手说不出话,在场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

  纠纷解决了,黄志雄仍时不时地回访、看望刘老汉,邻居们羡慕地说:“刘老汉打了场官司,得了个‘法官亲戚’。”

  从事法官工作的18年里,黄志雄大部分时间待在偏僻的乡村法庭。2012年至今,办结1200余件案件,无一上诉、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上访、无一错案、无一再审、无一投诉,服判率、群众满意率、审限内结案率、结案率、当庭裁判率、调解成功率均为100%,调撤率达98.9%。

  调解方法独具土楼特色

  近年来,随着南靖土楼的名气越来越大,大量游客带来了商机,各种矛盾纠纷也纷至沓来。

  几年前,外地游客陈某在南靖景区和贵楼游玩时,私摘楼边柿子树上的柿子,导致其他柿子掉落,引起农户简某的不满。双方就赔偿问题闹到和贵楼楼长简良发家中。

  简良发以和贵楼崇尚“以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劝解,几番言语,双方很快握手言和,简某对赔偿金额作出让步,陈某欣然接受。

  黄志雄深受此事的启发,他发现,共同守护家园的信念深植在客家人的骨子里,只要用好这张牌,就没有调解不了的纠纷。

  于是,黄志雄将土楼的内涵、楼名、楼形等与调解理念、原则、方式、方法相融合,借景说法、借物说理、借情说案,形成独具土楼文化特色的调解方法。

  4个圆形土楼中间围着1个正方形土楼,南靖田螺坑土楼群独特的造型被人们称为“4菜1汤”。然而不久前,住这里的黄氏兄弟却争吵不休。

  分家时兄弟俩各分到一块土地,30多年过去了,两块地分界线被高大的松树和杂草覆盖变得模糊了,两兄弟都觉得对方侵占了自己的土地,最终闹到法院。

  黄志雄将两兄弟80多岁的老母亲请到争议现场指明界限,还调查了相关知情村民。事实弄清楚后,兄弟俩在黄志雄“以和为贵”的劝说下不再针锋相对,反而“默契”地提出占用一些相邻土地的方案。

  “看看你们住的田螺坑土楼群,方土楼就像是规矩,必须以规矩为起点、为中心。侵占别人的土地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啊!”黄志雄指着身后的方土楼解释着老祖宗订下的规矩,黄氏兄弟间的矛盾烟消云散,围观群众点头认同,这一刻,遵规守法的道理深深植入在场群众心底。

  土法官研究法律追时髦

  黄志雄这位接地气的“土法官”,在法律专业研究领域却相当“时髦”。除了工作,他把时间全部花在专业研究上。

  “注重涵养、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是同事们对他的普遍评价。在他的带领下,土楼法庭频频创新工作:在福建省基层法庭率先建立心理辅导室,引入心理缓和调节法;率先推行网上QQ视频诉讼服务,解决“六难三案”;建立驻企法官工作室,服务小微企业……

  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上,黄志雄利用业余时间,撰写了很多调研文章。

  黄志雄审过这样一起案件: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7月13日,原告肖某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与被告简某有过资金交易、往来,后来,肖某请求简某归还借款本金6.6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简某却不承认部分借款。

  庭审中,原告肖某向法庭提供了一段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2015年7月15日,昵称为“嗳財宥導”的微信号向原告微信号“快速刻章”发送消息:“之前不是还欠你35000,一共6万6。”肖某同时申请被告简某以前的同事出庭,证明简某是“嗳財宥導”的使用人。

  如何判断这条电子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明力?黄志雄为此查了许多资料、咨询了许多专家学者,展开了慎而又慎的调查。

  最后,黄志雄结合本案汽车抵押借款合同、涉案银行卡对账单、客户交易查询单、证人证言、原被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及原告庭审陈述,确认被告简某尚欠原告肖某借款本金6.6万元的事实。

  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在审判中如何采用?该如何把握此类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案件虽已了结,但黄志雄仍在考虑这些深层问题。

  结合此案的审判经验,黄志雄撰写了一篇调研报告,全面梳理了未实名认证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定案依据的法定条件,在多家法律专业媒体刊登。

  调研题材源于审判实践,搞好调研促审判才是调研的终极目的。黄志雄善于从司法实践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据介绍,他的60余篇调研文章、论文、案例分析在国家级、省级报纸、期刊上发表,成为业内广泛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