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法院巧用特殊主体
执结涉民生案131件近千万财产
2017-01-24 14:12:57
     中国法院网讯 (付建国)  “我要还钱,要不然妻子和孩子都不要我了!开家长会,老师严厉批评我爱人,告诫我们不要因为欠债不还成老赖,否则会严重影响到孩子,试想哪个同学会和老赖的孩子相处?无疑会遭到排斥的,蝴蝶效应原理,自然会波及到你孩子的学习成绩,甚至会影响到未来!”2017年1月18日早上8时,一位失信被执行人李某因担心老师对孩子不好而主动到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拖欠的交通事故赔偿款26万元一次性交齐,并请求法官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这起涉民生案件能顺利执结,得益于大庆高新区法院巧用特殊主体参与协助执行举措的创新。春节临近,为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高新区法院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在开通绿色通道的同时,还邀请特殊主体参与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有孩子上学的,邀请学校老师参与协助执行;有工作单位的,邀请单位一把手协助执行;有社区的,邀请社区领导协助执行;有特别信任亲朋好友的,邀请其参与协助执行。与此同时,还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相应控制措施,用足用全各种执行手段,倒逼其主动履行。否则,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挫,并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营造出被执行人不敢失信、不愿失信、不再失信的良好氛围。

  截至1月22日,大庆高新区法院从去年12月中旬开展的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来,通过邀请特殊主体参与协助执行,共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131件,执结标的978.8万元,收到锦旗32面,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