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愿你幸福!
2016-12-28 15:5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小英
  想起那个离婚案件交接孩子的过程,虽然孩子全程不哭不闹,但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

  张某与曲某都很年轻,相识不久就结了婚。他们的儿子童童才三岁,话还说不清楚。

  张某与曲某家境都不太好,张某父亲早逝,母亲一人拉扯他长大实属不易。曲某父母多病,曲某自己工资又低,生活也挺艰难。因为结婚时欠下的一些债务,两人婚后的日子一直过得紧巴巴的。

  婚生子童童的到来,让两个家庭开心之余,也给他们带来了不小的烦恼。仅是童童日常必需的奶粉、尿不湿等开销,就让这两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显得捉襟见肘。

  张某平时在外地工作,回来团聚的时间很短。曲某婚后正常与父母同住,张某回来就住在曲某娘家。因为经济原因,两人常常发生口角,曲某的父母有时会帮着女儿说话,这让张某觉得心里很不舒服。

  矛盾多了,时间久了,双方的隔阂越来越大。张某指责曲某对孩子不好,不给孩子吃饱;曲某则指责张某管头管脚,在经济上斤斤计较,对家庭没有责任感。而去年童童的一场大病,则让这两个家庭原本就不太融洽的关系更加紧张了。

  曲某先提出了离婚,张某不同意,要求和好。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曲某撤回了起诉。

  不过,撤诉以后,双方并没能真正和好。随后,张某也提出了离婚请求。曲某同意离婚,但双方因为抚养费问题谈不拢,张某也申请撤回了起诉。

此后,双方几乎没有沟通。时隔半年后,倍感无望的张某再次起诉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与曲某离婚,童童由张某抚养,曲某以婚前陪嫁、共同财产份额及自愿承担的共同债务抵算童童的抚养费,不再另行给付。

  协议达成后,曲某不肯签字,理由是担心张某不肯接走童童,要求与张某当面交接完之后再签字。因为已临近中午,我要求双方下午来签字并交接。

  下午,双方如约而至。童童长得很可爱,白白胖胖的很招人喜欢。张某要抱,童童拧着身子不肯。曲某将童童放下交给张某,迅速在协议上签上名字,跟童童招呼一声后扭头就走,一点也没有我所想像的那么难过与不舍。

  整个交接过程中,张某、曲某、童童都显得特别平静。曲某及家人走了,童童没有丝毫伤感,仍旧笑嘻嘻地独自玩耍。童童的表现,让我倍感诧异。也许在童童的人生中,这样的交接已经历过多次;也许是他太年幼,还不懂得这种分别的意义。但不论哪种,都让我觉得心酸。因为在童童的世界里,原本应当有爸爸妈妈的共同关心与呵护。但由于父母婚姻的失败,这种苦果却让童童过早地承受了。

  我无意指责当事人对婚姻问题的处理,但希望婚姻中的男女都能珍惜缘分,珍惜家人。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同样身为母亲的我唯有真诚祝福:童童,愿你幸福!(当事人均系化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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