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攸县法院:集中执行有温度有态度
2016-11-24 16:18:02 | 来源:湖南法院 | 作者:张玲凤
  • 耐心做被执行人工作
  • 拆除现场
  “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案子,这就需要我们集体行动,一来更大限度地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二来可以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今年以来,像今天这样的集中执行行动已经开展四五次了,效果很好。”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如是说。

  多部门联动执行,让司法有温度

  攸县渌田镇大洲村村民张万福与张金华(均化名)是左右邻居,本应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但却因为埋水管的问题大打出手甚至闹到法院。

  原来是申请人张万福和被执行人张金华两家房屋和地基之间有条约一米左右的通道。2015年2月,申请人张万福打算在通道中埋排水管将生活用水排至屋前排水沟,因张金华不同意,引起争执。经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不得妨碍申请人张万福在通道中埋水管。判决虽已下发,但被执行人却一直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多次阻止申请人埋水管。而早在判决之前双方便已达成了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同意申请人在右栋屋檐滴水内埋下水管,该地双方可以自由出入。

  11月22日一大早,攸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驱车来到渌田镇大洲村对该相邻纠纷案件开展集中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年事已高,如若强制执行,不但无法将纠纷解决还可能引起不必要的事端。该院执行局在出发前便联系当地政府、派出所及村委会干部到现场进行多方调解,在缓和被执行人情绪的同时也耐心地向其解释法院的判决依据。为了让案件顺利执结,该院还联系了被执行人的亲属与被执行人沟通,在保卫司法公正的同时,让司法温度得到传递。

  维护申请人权益,让执行有态度

  当天集中执行行动中另一个案件也是在渌田镇大洲村,同样是相邻纠纷的两位案件当事人,因为一条共同的通道发生激烈争执。

  在被执行人王仁五房屋与申请人刘向平(均化名)房屋之间有一条通向申请人刘向平家的分支公路,该分支公路是通向申请人刘向平家的唯一车辆通行道路。2009年,申请人及六个子女与被执行人及其四个子女签订了分支公路协议,约定:此路从接头处约五十米左右,归大家共同出入,任何一方,不管任何情况和任何理由,都不能阻碍车辆或其他通行。协议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将自家田地置换给被执行人家方便使用。

  但好景不长,2015年元月,被执行人因修建水泥禾坪在分支公路的入口处堆放沙石等杂物,导致申请人家车辆无法通行,申请人多次请求被执行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均被其拒绝。被执行人的大儿子认为当年申请人房屋扩建时占用过他家土地且自己当年在外打工未在协议上签字,也未承认那份协议。于是两家的纷争愈演愈烈,最后诉至法院。后攸县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王仁五将分支公路上的障碍物排除,并恢复车辆通行状态。

  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法院判决还在该院执行局执行过程中抗拒执行并强行阻止。面对被执行人一家的无理行为,该院执行人员决定对王仁五家其中一儿子进行司法拘留。而这之后,两家的矛盾却并未平息而是更加激化,因被执行人的儿子出手将申请人子女打伤导致当地派出所对其进行追捕。

  11月22日上午,该院执行局院经过周密部署,全局赶往当地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为防止有人故意扰乱执行,在执行现场,该院法警在该通道处拉起了警戒线,经过一上午的拆除作业,原本凸起的通道变为平坦。

  “对于有些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我们的执行必须要有力度,有态度。让申请人的权益早日得到实现。”攸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说。

  据悉,今年以来,攸县法院执行局共新收各类案件2039件,已结1914件,共司法拘留93人,上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59人。为着力破解执行难问题,该院陆续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及集中执行行动,通过对一般执行案件的执行措施落实到位;对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如抵押、查封财产)的财产处置到位;对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的打击到位等措施努力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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