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路上雾霾天
——邢台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活动纪实
2016-11-21 10:06: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增强
  11月18日凌晨5时50分许,天色微启,雾霾锁城。邢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组成的25名执行人员在法院的大门口处整装待发,“飓风行动”的清晨集中执行行动即将开始。6时整,5辆警车闪着警灯按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发。

  拖欠工资“玩失踪” 布控周密“无路逃”

  清晨7点10分,参加集中执行的25名法官和法警集体来到第一站,邢台县浆水镇南口村的马某家门前。

  2015年3月份,被告马某在修建公路时,雇佣原告刘某修公路。工程结束后,包工头马某在支付了部分工资后,以发包方尚欠其二十几万的工程款,导致其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刘某的工资1万元。经多次讨薪无果,便一纸诉状将马某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给付原告刘某工资。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经执行人员调查得知,马某多年来一直在外承包工程,但无人知晓他具体在什么地方施工,其家人虽然表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却也不提供马某的下落。执行法官向银行查询,除查询到三百元钱的存款外其他一无所获。之后马某一直没有露面,但是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其的执行。

  “飓风行动”开展以来,执行人员通过多种渠道追查马某的线索。11月1日,执行人员得知马某家中有事,要回家处理事务的有力时机,悄悄的来到了马某的家门口。

  警觉性极高的马某在听到执行人员的敲门声后,竟从院子里的梯子上跑到房顶上准备逃跑。然而当马某到房顶上的时候,被站在房屋四周的执行人员吓了一跳。面对房屋四周出现的执行人员,马某已无路可逃。便乖乖的从房上下来开门。此时的马某仍然推托自己没有钱,并借口需要方便在厕所里拖延时间。数分钟后,马某在执行法官和法警的贴身防护下,乖乖的跟着执行人员上了车。回到法院后,面对被拘留的强制措施,其在家人帮助下履行了全部工资款。

  拒缴社会抚养费 执行震慑求和解

  8点10分,执行人员又马不停蹄的来到浆水镇宋家峪村的李某家中。

  2012年6月7日,李某在政策外生育了第3个子女,计生部门发现其夫妇违法生育(即超生)后,遂按照相关规定,对李某夫妇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8万元的处理决定。

  李某夫妇在收到该处理决定后,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诉讼。该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李某也没有自觉履行处理决定所确定缴费义务。为此,计生部门向邢台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故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计生部门对李某作出的处理决定。

  但李某夫妇在法院执行人员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后,双双外出躲避执行。法院在采取一系列执行措施无果后。案件只好被中止执行。此次“飓风行动”清晨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人员决定趁其被冷落了一段时间的麻痹思想来个突然袭击。

  当执行人员出现在李某家中时,李某的妻子还正在睡觉。经两名女执行人员询问后得知李某起床后刚出去,随即执行人员来到街上找寻。结果,在其家门外面的一个厕所内找到了李某。看着眼前亮晃晃的手铐,李某主动承认了躲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并主动联系朋友借了4万元钱后,与计生部门达成还款协议。

  停车粗心致人亡 拒不履行被拘留

  9点20分,执行人员继续作战,来到了栗树坪村的贾某家。

  2014年4月份的一天中午,贾某从地里回来后将农用拖拉机停放在了自家门口的一斜坡处后便回家吃饭,由于安全措施未尽到位。致使,拖拉机向后溜车,造成坐在坡下墙角处的刘某当场死亡。在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贾某赔偿受害者的家属各项损失4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随即向贾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通知书》,要求贾某自觉按法院判决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但事后,贾某对此置若罔闻,既不履行,也未申报财产。

  当执行人员来到贾某家中时,其正在睡觉。当执行人员向其宣讲了相关政策,准备对其进行思想工作,并督促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但李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态度恶劣。最终,执行人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开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此次集中执行共涉及6名被执行人,居住地分别为浆水镇的南口村、宋家峪村、栗树坪村,龙泉寺乡滹沱村等区域。经过5小时紧张搜索与传唤工作,至上午11时许,执行人员们共传唤被执行人3人,涉案标的20万元,其中1名被执行人当场全部履行义务,1名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1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当天共执行案款11万元,有力的提高了执行效率。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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