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风度与风骨
2016-11-11 15:43: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竹本悒
  作为80后,第一次知道正义女神是在TVB的剧集里,厚重的雕塑静默无言,宣示着庄重与信念,而这或许也是不少人选择进入法院工作的一点肇始之因。岁月缱绻,工作有年,所历渐增,所识渐广,看着法徽上的天平,却在想天平何以平,还靠执之之手,归根乃是法官。法条白纸黑字,清楚明白,事实却千头万绪,甚而扑朔迷离,如何在这之间找到对应的契合点,使衡量的天平刚刚好,仍在法官。法官为何,法官何为,不想老生常谈,无意拔高渲染。说到底,法官亦是人,平凡之人,所学终有限,所识终有界,性格也千人千面,要使手中天平的衡量标准或结果为普世所接受,窃以为要有一种专属的风度、特立的风骨。犹如唐诗,宋词,元曲,之所以成为一朝特色,不是千篇一律,八股教条,而是一种自发自觉的群体性延续性的传承,是融于血脉自然而然的东西。

  慈悲与大度。人之不同于物,在于思想,对天地万物皆会有自己的看法或态度。而法官,在穿上法袍,执起法槌,某种程度上就要抛开“俗念”,不能有本本主义,不能有先入为主,甚至不能疾恶如雠,不能率性而为。哪怕对着罪大恶极者,即使最终的判决是严厉的刑罚,在审判的过程中,也不能用憎恶的目光去看待,而应是“视而不见”或等闲视之。只有无悲无喜,不嗔不怒才能理智客观去衡平各方关系,圆融运用法律度量长短、评判是非。可以说,法官应当是慈悲的,更是大度的,才能容天下难容之事,解世间难解之结。一如古谚所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这是专业素养,也是德行修养,深而论之,乃司法理念的践行。一如武侠书上常说的融会贯通,真正的高手,是将修行化为本能,而非知行脱节的花拳绣腿。若仅仅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则难以“打通”案结事了的“任督二脉”,难以破解“三难”、“最后一公里”等问题,说到底仍是司法为民理念未曾真正达于心底。

  谦卑与慎独。法官可以有对专业的自信甚或骄傲,却不能有世人皆醉的清高。与封建时代父母官高踞衙门五听断案不同,法官是用专业知识为民定纷止争者,是甘为孺子牛的俯首者,绝非高高在上的评价者。故而,法官要谦卑,既要有对待当事人的谦卑,也要有对浩瀚法学的谦卑。行远必自迩,登高必自卑,能行远者,登高者,必能自迩自卑者,满招损,谦受益矣。与之相应,还要能一以贯之,就如医生不外泄患者的讯息,执法者也要有对当事人的敬重,当面背面皆如一,不妄论不妄评不妄判。君子本色,表里如一,说到底,仍是专业素养,职业操守。

  法官应当是有风度的,也是有风骨的,从容之,铮铮之,不是圣贤,而是法化于心,为民于情,恪守初心。

作者单位: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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