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删帖为由索财 获刑6个月罚金1万元
2016-10-08 15:43: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法院 | 作者:徐思铭
男子利用网络的传播特性,动起了歪脑筋,网上发布学校负面信息,并以此要挟索要“删帖费”,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违法。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郭刚(化名)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5年下半年,郭刚在百度贴吧取得“某补习学校吧”“西安某补习学校吧”的吧主资格,后郭刚在上述两个贴吧内,将有关某补习学校的负面帖子置顶,同时置顶招募吧主的帖子。该补习学校发现上述负面帖子后,便于郭刚联系删帖事宜,郭刚便要求某补习学校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两个贴吧的吧主资格以便与删帖,该补习学校随即报警,郭刚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刚以在信息网络上删除帖子为由,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2015年下半年,郭刚在百度贴吧取得“某补习学校吧”“西安某补习学校吧”的吧主资格,后郭刚在上述两个贴吧内,将有关某补习学校的负面帖子置顶,同时置顶招募吧主的帖子。该补习学校发现上述负面帖子后,便于郭刚联系删帖事宜,郭刚便要求某补习学校以5600元的价格购买上述两个贴吧的吧主资格以便与删帖,该补习学校随即报警,郭刚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刚以在信息网络上删除帖子为由,要挟他人,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