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姑父是军长行骗13万 获刑4年半罚金2万
2016-08-25 10:19: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耒阳法院 | 作者:梁晓亚
出生在黑龙江,在湖南耒阳市区开“摩的”的陈某,充分利用一口流利的北方普通话作幌子,谎称姑父是军长行骗。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诈骗的115 560元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被告人陈某是黑龙江省宾县人,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2014年7月,被告人陈某骑摩托车来到耒阳市区从事摩托车出租,租住在耒阳市蔡伦北路的蔡伦宾馆。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谎称其姑父何某是沈阳军区23军军长,可以帮忙办理手续将刘某、贺某的女儿送到军校学习,骗取刘某、贺某人民币合计1155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陈某是黑龙江省宾县人,户籍所在地为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2014年7月,被告人陈某骑摩托车来到耒阳市区从事摩托车出租,租住在耒阳市蔡伦北路的蔡伦宾馆。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谎称其姑父何某是沈阳军区23军军长,可以帮忙办理手续将刘某、贺某的女儿送到军校学习,骗取刘某、贺某人民币合计11556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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