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
2016-08-09 09:58:4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赵贺
“如果判离,我就不活了!”法庭上,一直坐在被告席小声抽泣的妙龄女子突然站起来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了这么一句,随即又迅速地坐下趴在桌子上哭天抢地。
“好了,调整调整情绪,别再哭了,说说你为什么不想离婚。”尔后,一个家庭的连续剧就这样在当事人绘声绘色地描述中“隆重”上映……
自从接触民事审判工作,我已办理过好多起离婚案件,堪称“离婚专业户”,但绝不是“家庭终结者”。我知道,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家;每一个家中,都有诸多故事;每段故事里,都有悲欢离合。人生在世,会遇到数不清的麻烦和苦恼,换角度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例如感情,一旦出现裂痕,如公关及时且措施得力,可化“危”为“机”;但若错失良机或处置不当,纵有回春妙手亦回天无力,只能坐等“破产”和“重组”。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岁月无情,眨眼间,我们不得不与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说再见,也逐渐发现父母的青丝成霜。当我们到了一个“老大不小”的年龄,即便咱稳如泰山,父母也会着急上火,不是三天两头催着找对象,就是托亲戚求朋友千里牵红线,做梦都在祈祷,唯恐咱未曾绽放就要枯萎。自此,相亲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把手工程”破土开工,并顺理成章地成为年度头等大事。既然我们注定了要“与人为伴”,推不行、逃不掉、躲不了,那就变被动为主动,勇敢地迎上去吧。我相信,有了这般坚强的领导和如此有力的支持,咱再加点矢志不渝的努力,即使错过了花季也必定不会错过花期。
我国乃礼仪之邦,自古以来,结婚就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古代实行的是家长制,儿女的婚姻需由父母包办,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来完成。今朝虽废除了婚姻的包办制、买办制,奉行恋爱自由,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合法的婚姻亦需经过举办结婚典礼才能完成。从法律的角度说,婚姻法虽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而站在社会的角度看,“法律婚”总是不敌“仪式婚”。婚礼,类似于物权法上的公示制度,作用和意义在于一对新人公开向社会宣布“我们结婚了”,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再以结婚的名义进行纠缠,否则轻者违法重者犯罪。时至今日,我已参加过好多场婚礼,可谓身经百战,一对对新人的幸福和喜悦被我分享并带回,但令我记忆犹深的仅有两次。第一次是2008年6月29日徐鹏程的婚礼,这是我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后参加的第一次婚礼。我和新郎是同事,新娘又是我大学老师,我应邀加入了亲友团,和众兄弟姐妹们一同赶往前线为大军的到来铺路搭桥。新郎说本庭人员不再下发请柬,但此次庆典对我来说含义非比寻常,所以强烈要求他写了一张请柬留作纪念。第二次是2009年10月25日葛英杰的婚礼,这是我第一次以伴郎的身份参加的一场婚礼。我与新郎是世人眼中的铁哥们,他的婚礼我没有任何不参加的理由,错过了便是罪。作为伴郎,我在台上讲了话,注视着并祝福着那幸福的开始。
走过幸福门,踏上红地毯,一对恋人就修成了正果。所有恋人都想结束爱情的马拉松,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每对恋人都能成就金身,同林鸟成分飞燕不能不算是人间一大遗憾。好聚好算也到罢,可好聚不好散似是主流,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时见报端,怎不令人感慨万千。相恋时,什么都是有情的;反目时,一切都是无情的。怎能忘却,大年初同一天竟有两个女孩儿因不同的遭遇先后向我大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既然昔日美好皆似流水东逝去,那就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整理好自己的行囊,坚强果敢地迎接未来的新生活吧。一个男人,某类男人,几种男人,代表不了全部男人,万不要以偏概全。人是有感情的动物,爱情夭折,谁都难免伤心流泪,但毕竟彼此深爱过,为何不把回忆当做一种美好珍藏于心底。有些事情纵然已经失败,却因精神长存,虽败犹荣!一天,田小剑给我推荐了一部泰国影片《初恋这件小事》,本来我就不怎么爱看电影,一听说是讲外语的更不愿意看了,但她极力推荐,最后我还是特意拿出时间耐心观赏。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初一女孩儿爱上了一位学长,为爱她努力改变自己,终于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当她鼓足勇气向他表白时,他却因为和好友的一句承诺拒绝了她,一别就是九年。九年后,他们终于牵手一生。剧情算不上跌宕起伏,给人的感觉却是暖暖的。一瞬间的感觉可以思念一辈子,但爱不说出来不做出来就等于做梦,在过错与错过之间,到底该如何抉择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下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总而言之,不论如何选择,我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入夜,阵阵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从远处传来,谁家新人又将在海誓山盟中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时间的长河中,荡平浮华,沉淀感情,厮守一生。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好了,调整调整情绪,别再哭了,说说你为什么不想离婚。”尔后,一个家庭的连续剧就这样在当事人绘声绘色地描述中“隆重”上映……
自从接触民事审判工作,我已办理过好多起离婚案件,堪称“离婚专业户”,但绝不是“家庭终结者”。我知道,每一盏灯下,都有一个家;每一个家中,都有诸多故事;每段故事里,都有悲欢离合。人生在世,会遇到数不清的麻烦和苦恼,换角度说,人生其实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例如感情,一旦出现裂痕,如公关及时且措施得力,可化“危”为“机”;但若错失良机或处置不当,纵有回春妙手亦回天无力,只能坐等“破产”和“重组”。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岁月无情,眨眼间,我们不得不与无忧无虑的孩提时代说再见,也逐渐发现父母的青丝成霜。当我们到了一个“老大不小”的年龄,即便咱稳如泰山,父母也会着急上火,不是三天两头催着找对象,就是托亲戚求朋友千里牵红线,做梦都在祈祷,唯恐咱未曾绽放就要枯萎。自此,相亲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把手工程”破土开工,并顺理成章地成为年度头等大事。既然我们注定了要“与人为伴”,推不行、逃不掉、躲不了,那就变被动为主动,勇敢地迎上去吧。我相信,有了这般坚强的领导和如此有力的支持,咱再加点矢志不渝的努力,即使错过了花季也必定不会错过花期。
我国乃礼仪之邦,自古以来,结婚就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古代实行的是家长制,儿女的婚姻需由父母包办,合法的婚姻必须通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来完成。今朝虽废除了婚姻的包办制、买办制,奉行恋爱自由,不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合法的婚姻亦需经过举办结婚典礼才能完成。从法律的角度说,婚姻法虽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而站在社会的角度看,“法律婚”总是不敌“仪式婚”。婚礼,类似于物权法上的公示制度,作用和意义在于一对新人公开向社会宣布“我们结婚了”,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再以结婚的名义进行纠缠,否则轻者违法重者犯罪。时至今日,我已参加过好多场婚礼,可谓身经百战,一对对新人的幸福和喜悦被我分享并带回,但令我记忆犹深的仅有两次。第一次是2008年6月29日徐鹏程的婚礼,这是我走出校门步入社会后参加的第一次婚礼。我和新郎是同事,新娘又是我大学老师,我应邀加入了亲友团,和众兄弟姐妹们一同赶往前线为大军的到来铺路搭桥。新郎说本庭人员不再下发请柬,但此次庆典对我来说含义非比寻常,所以强烈要求他写了一张请柬留作纪念。第二次是2009年10月25日葛英杰的婚礼,这是我第一次以伴郎的身份参加的一场婚礼。我与新郎是世人眼中的铁哥们,他的婚礼我没有任何不参加的理由,错过了便是罪。作为伴郎,我在台上讲了话,注视着并祝福着那幸福的开始。
走过幸福门,踏上红地毯,一对恋人就修成了正果。所有恋人都想结束爱情的马拉松,但由于种种原因,并不是每对恋人都能成就金身,同林鸟成分飞燕不能不算是人间一大遗憾。好聚好算也到罢,可好聚不好散似是主流,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时见报端,怎不令人感慨万千。相恋时,什么都是有情的;反目时,一切都是无情的。怎能忘却,大年初同一天竟有两个女孩儿因不同的遭遇先后向我大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既然昔日美好皆似流水东逝去,那就调节好自己的情绪,整理好自己的行囊,坚强果敢地迎接未来的新生活吧。一个男人,某类男人,几种男人,代表不了全部男人,万不要以偏概全。人是有感情的动物,爱情夭折,谁都难免伤心流泪,但毕竟彼此深爱过,为何不把回忆当做一种美好珍藏于心底。有些事情纵然已经失败,却因精神长存,虽败犹荣!一天,田小剑给我推荐了一部泰国影片《初恋这件小事》,本来我就不怎么爱看电影,一听说是讲外语的更不愿意看了,但她极力推荐,最后我还是特意拿出时间耐心观赏。影片讲述的是,一个初一女孩儿爱上了一位学长,为爱她努力改变自己,终于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当她鼓足勇气向他表白时,他却因为和好友的一句承诺拒绝了她,一别就是九年。九年后,他们终于牵手一生。剧情算不上跌宕起伏,给人的感觉却是暖暖的。一瞬间的感觉可以思念一辈子,但爱不说出来不做出来就等于做梦,在过错与错过之间,到底该如何抉择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下会做出不同的选择,总而言之,不论如何选择,我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入夜,阵阵噼里啪啦的爆竹声从远处传来,谁家新人又将在海誓山盟中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时间的长河中,荡平浮华,沉淀感情,厮守一生。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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