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前途光明
2016-08-05 14:3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昌婵
总忘不了第一次与小妍相见的情景。那个17岁的小姑娘,圆圆的脸蛋,清爽利落的短发,水灵灵的大眼睛清澈明亮。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她那紧闭的嘴唇中隐隐流露出一丝不为人觉察的倔强。如果我与在别的地方相遇,这该是一个怎样漂亮的、惹人喜爱的姑娘啊。可是,我们相遇在法庭,她坐在被告席上。
小妍初中毕业后即回家务家,2014年去广东东莞一家电子厂打工,半年后去广州学习美容技术。2016年年初回到家乡,在县城一家美容院打工,主要负责为客人洗面。来美容院消费的人不是有钱就是有闲,她们高档的穿着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让小妍心生羡慕。一天,一顾客来店里做美容。小妍当时正在一楼打电话,于是另一名店员带顾客先去四楼做熏蒸。小妍打完电话后也上四楼的大包厢准备帮顾客洗面,但顾客在隔壁小包厢还没做完熏蒸。小妍看到顾客的手袋放在大包厢美容床上,手袋的拉链没有完全拉上。静静的大包厢里只有她一个人。小妍盯着手袋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拿过手袋来翻,翻出一个钱包,钱包里有810元现金。她拿出800元后,将钱包放回手袋,拉好拉链后将手袋放回原处。四、五分钟后,顾客就过来大包厢做按摩,小妍在一旁观看近一个小时后,再帮顾客洗面。顾客当时没发觉,第二天才知道包里少了800元。怀疑是小妍偷的。因为做美容时,就她一个人在旁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面对美容院老板和失主的盘问,小妍死死地维护着自己的所谓的面子,不承认。失主报了警,通过调看监控录像,三天后小妍被抓获。面对警察,小妍才知道自己不仅仅是闯了祸那么简单。她老老实实地供认了自己的所做的为,并退回800元赃款给失主。
案件很简单。可是不同的处理结果会对小妍的人生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一个17岁的姑娘,涉世未深,一时冲动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留下污点。生活中的小妍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尊重长辈,勤劳孝顺。小妍的父亲没有别的特长,只能依靠一身力气,租种别人田地维持生活。母亲犯有癫痫病,需长期药物治疗,这对贫寒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小妍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赚钱,以微薄的工资贴补家用。案发后,她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有了深刻的认识。在了解小妍的家庭背景后,我们认为她是一时冲动,禁不住诱惑而犯罪,如果能在判决公正的前提下,给予好更人性更温暖的关怀,她就会更加清楚地知道她错在哪里,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就会走得更稳,行得更正。
因小妍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审理认为:小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但小妍犯罪时未成年,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判决:小妍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你才17岁,涉世未深,以后的道路还很长,你要多学法律多学知识,听父母和长辈的话。你要懂得勤劳才能致富,摒弃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你要深刻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训,勿以恶少而为之,要做一个诚实、勤劳而又守法的公民,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希望你拥有一个光明、美好的前途!”听着法官温情而深情的劝说。那个倔强漂亮的姑娘低头泪流不止。
“法官阿姨,我已广州找到了工厂,我会努力工作的,请放心……”。“我决定再去学习美容技术,学好了争取自己开店……”。半年来,小妍的电话、短信隔三差五地传来。跟我们分享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个可爱的姑娘,已走上了光明、美好的人生之路。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小妍初中毕业后即回家务家,2014年去广东东莞一家电子厂打工,半年后去广州学习美容技术。2016年年初回到家乡,在县城一家美容院打工,主要负责为客人洗面。来美容院消费的人不是有钱就是有闲,她们高档的穿着和高品质的生活方式让小妍心生羡慕。一天,一顾客来店里做美容。小妍当时正在一楼打电话,于是另一名店员带顾客先去四楼做熏蒸。小妍打完电话后也上四楼的大包厢准备帮顾客洗面,但顾客在隔壁小包厢还没做完熏蒸。小妍看到顾客的手袋放在大包厢美容床上,手袋的拉链没有完全拉上。静静的大包厢里只有她一个人。小妍盯着手袋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拿过手袋来翻,翻出一个钱包,钱包里有810元现金。她拿出800元后,将钱包放回手袋,拉好拉链后将手袋放回原处。四、五分钟后,顾客就过来大包厢做按摩,小妍在一旁观看近一个小时后,再帮顾客洗面。顾客当时没发觉,第二天才知道包里少了800元。怀疑是小妍偷的。因为做美容时,就她一个人在旁边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面对美容院老板和失主的盘问,小妍死死地维护着自己的所谓的面子,不承认。失主报了警,通过调看监控录像,三天后小妍被抓获。面对警察,小妍才知道自己不仅仅是闯了祸那么简单。她老老实实地供认了自己的所做的为,并退回800元赃款给失主。
案件很简单。可是不同的处理结果会对小妍的人生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一个17岁的姑娘,涉世未深,一时冲动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留下污点。生活中的小妍是一个乖巧的女孩,尊重长辈,勤劳孝顺。小妍的父亲没有别的特长,只能依靠一身力气,租种别人田地维持生活。母亲犯有癫痫病,需长期药物治疗,这对贫寒的家庭来说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小妍初中毕业后即外出打工赚钱,以微薄的工资贴补家用。案发后,她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并有了深刻的认识。在了解小妍的家庭背景后,我们认为她是一时冲动,禁不住诱惑而犯罪,如果能在判决公正的前提下,给予好更人性更温暖的关怀,她就会更加清楚地知道她错在哪里,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就会走得更稳,行得更正。
因小妍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审理认为:小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但小妍犯罪时未成年,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退赃。判决:小妍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你才17岁,涉世未深,以后的道路还很长,你要多学法律多学知识,听父母和长辈的话。你要懂得勤劳才能致富,摒弃不劳而获的不良思想。你要深刻吸取此次犯罪的教训,勿以恶少而为之,要做一个诚实、勤劳而又守法的公民,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希望你拥有一个光明、美好的前途!”听着法官温情而深情的劝说。那个倔强漂亮的姑娘低头泪流不止。
“法官阿姨,我已广州找到了工厂,我会努力工作的,请放心……”。“我决定再去学习美容技术,学好了争取自己开店……”。半年来,小妍的电话、短信隔三差五地传来。跟我们分享她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这个可爱的姑娘,已走上了光明、美好的人生之路。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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