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利剑斩荆棘
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掠影
2016-08-03 16:04:47 | 来源:中国法院网淮安淮阴法院 | 作者:费光明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法院发出了总动员。
以最快的速度响应,以最坚实的措施落实。面对“执行难”这一道“顽疾”,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以维护司法权威和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合作联系,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截止到8月1日,执结案件2121件,较同期增长13.6%,执行到位标的4.02亿元,收到当事人锦旗7面、表扬信11封。
因案制宜 集中执行反响大
7月15日凌晨4点,夜色朦胧,万籁俱寂。而此时,淮阴区法院办公楼内灯火通明。随着该院执行工作分管院长武建国的一声令下,一场地跨四个乡镇的集中执行会战正式打响。
20分钟后,执行干警来到某村居住宅内,被执行人钱某在睡梦中被叫醒,面对执行法官的威严,钱某主动提出分期偿还金融借款的计划,并承诺其亲属担保该笔债务。经协商,银行同意了钱某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会战兵分四路,重点打击逃避债务等金融类案件以及涉及工人工资、侵权赔偿等民生类案件。活动当天,司法拘留、强制传唤20人,执结案件29件,达成和解协议11份,有力维护了胜诉权益人合法权利。
“被执行人难找”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有时即使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下落,但由于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实践中也很难找到被执行人。
“紧紧抓住‘空间’、‘时间’两个点,集中执行力量,开展片区、积案清理、涉公职人员等集中执行以及凌晨、假日等节点执行活动,有效提升执行效能”。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如是说。
6月初,该院抓住麦收时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被执行人易于寻找,便于案件执行的有力时机,精心组织开展“麦收”集中执行活动,当月执结案件346件,集中执行成效凸显。
内外聚力 联动执行赢点赞
“审委会委员带头办理执行案件,明确办案数量,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初,该院审委会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后,审委会委员一致形成了上述意见。
以身作则,说到做到。自该院推行审委会委员办理执行案件机制以来,审委会委员执结案件215件,包括一批疑难、复杂以及影响较大的“骨头”案,如“宝马老赖欠薪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区法院执行工作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我们对执行工作表示满意”。近日,淮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文清赴该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监督就是厚爱、就是保护。在执行工作中,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他们在监督执法行为的同时,也有效发挥了执行“见证人”的作用。
在执行李某欠款一案中,李某母亲故意与执行干警发生肢体接触,并声称被执行法官殴打在地,企图阻挠执行。她的行为殊不知已经被人大代表、媒体记者以及干警执法仪“记录在案”,在铁一般的证据下,李某母亲对于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李某也主动将欠款一次性结清。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拟请区委制定下发《关于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的意见》,设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助执行网络制度,着力构建大执行的工作格局。
公开透明 曝光执行无死角
“失信者真的寸步难行,不说外出做生意,就算出了门都可能回不来了。”家住泗阳的朱某对此感慨颇深,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淮阴区法院列入黑名单,在重庆买不到飞机票和火车票而无法返回,最终委托亲属履行了义务,将黑名单删除才得以返回。
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完善了“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条件、程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充分发挥了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
为惩戒失信行为,该院借助全媒体开展立体宣传,营造强大的执行攻势。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与当地媒体合作,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子公告屏设立曝光台,同步发布。半年多来,该院通过各种途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3期、2400余人(单位)。
“客观条件下无法执行的案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均无法执结,这种情形下叫‘执行不能’。”7月27日,在该院组织开展的执行宣传日活动中,执行法官向民众澄清对“执行难”的思想误区,使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
在营造打击拒执“老赖”宣传氛围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向社会各界告知“执行不能”案件风险的形成原因、防范措施,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结和认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以最快的速度响应,以最坚实的措施落实。面对“执行难”这一道“顽疾”,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以维护司法权威和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合作联系,打响“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截止到8月1日,执结案件2121件,较同期增长13.6%,执行到位标的4.02亿元,收到当事人锦旗7面、表扬信11封。
因案制宜 集中执行反响大
7月15日凌晨4点,夜色朦胧,万籁俱寂。而此时,淮阴区法院办公楼内灯火通明。随着该院执行工作分管院长武建国的一声令下,一场地跨四个乡镇的集中执行会战正式打响。
20分钟后,执行干警来到某村居住宅内,被执行人钱某在睡梦中被叫醒,面对执行法官的威严,钱某主动提出分期偿还金融借款的计划,并承诺其亲属担保该笔债务。经协商,银行同意了钱某还款计划,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会战兵分四路,重点打击逃避债务等金融类案件以及涉及工人工资、侵权赔偿等民生类案件。活动当天,司法拘留、强制传唤20人,执结案件29件,达成和解协议11份,有力维护了胜诉权益人合法权利。
“被执行人难找”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难题,有时即使掌握了被执行人的下落,但由于被执行人故意规避执行,实践中也很难找到被执行人。
“紧紧抓住‘空间’、‘时间’两个点,集中执行力量,开展片区、积案清理、涉公职人员等集中执行以及凌晨、假日等节点执行活动,有效提升执行效能”。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如是说。
6月初,该院抓住麦收时节在外务工人员返乡,被执行人易于寻找,便于案件执行的有力时机,精心组织开展“麦收”集中执行活动,当月执结案件346件,集中执行成效凸显。
内外聚力 联动执行赢点赞
“审委会委员带头办理执行案件,明确办案数量,强化目标考核,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年初,该院审委会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汇报后,审委会委员一致形成了上述意见。
以身作则,说到做到。自该院推行审委会委员办理执行案件机制以来,审委会委员执结案件215件,包括一批疑难、复杂以及影响较大的“骨头”案,如“宝马老赖欠薪案”,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区法院执行工作措施到位、效果明显,我们对执行工作表示满意”。近日,淮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文清赴该院调研指导工作时,对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监督就是厚爱、就是保护。在执行工作中,该院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他们在监督执法行为的同时,也有效发挥了执行“见证人”的作用。
在执行李某欠款一案中,李某母亲故意与执行干警发生肢体接触,并声称被执行法官殴打在地,企图阻挠执行。她的行为殊不知已经被人大代表、媒体记者以及干警执法仪“记录在案”,在铁一般的证据下,李某母亲对于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意,李某也主动将欠款一次性结清。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拟请区委制定下发《关于推动“执行难”问题解决的意见》,设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助执行网络制度,着力构建大执行的工作格局。
公开透明 曝光执行无死角
“失信者真的寸步难行,不说外出做生意,就算出了门都可能回不来了。”家住泗阳的朱某对此感慨颇深,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淮阴区法院列入黑名单,在重庆买不到飞机票和火车票而无法返回,最终委托亲属履行了义务,将黑名单删除才得以返回。
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院结合工作实际,相继制定完善了“黑名单”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条件、程序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充分发挥了制度的惩戒、威慑和引导功能。
为惩戒失信行为,该院借助全媒体开展立体宣传,营造强大的执行攻势。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典型案例;与当地媒体合作,定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同时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电子公告屏设立曝光台,同步发布。半年多来,该院通过各种途径曝光失信被执行人53期、2400余人(单位)。
“客观条件下无法执行的案件,即使法院穷尽一切手段和措施,均无法执结,这种情形下叫‘执行不能’。”7月27日,在该院组织开展的执行宣传日活动中,执行法官向民众澄清对“执行难”的思想误区,使群众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
在营造打击拒执“老赖”宣传氛围的同时,该院还积极向社会各界告知“执行不能”案件风险的形成原因、防范措施,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了结和认知,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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