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案”法官陶时贵
2016-08-02 10:17:5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谭艳
  在长江河畔的丰都山城,有一位被当地群众称为“铁面包公”的院长法官,他以其所办理的 “铁案”向人们展示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宣扬了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他就是现任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陶时贵。

  “他不是在开庭,就是在调解的路上。”

  1998年,时任丰都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他由于组织需要转入丰都县人民法院,他扎扎实实,埋头苦干,立志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好法官!

  2016年,对一直分管、从事法院执行工作的他来说,开始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这是一个全新的岗位,但他没有退缩,迎难而上,勇敢地挑起了这幅重担。

  “他不是在开庭,就是在调解的路上。”在法院工作的同事们这么评价他。“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在重庆这样的山区交通不便,一次调查取证、现场调解往往要转行多种交通工具,有些未通公路的村里还得步行几小时的山路。往往是一大早出发,到达村里时,连午饭都赶不上。还得来来回回送达诉讼文书、开庭通知等,几趟下来,村民们看到他的脚都磨出了血泡,连忙问要不要紧,陶时贵却笑着说:“我们的脚磨破了不要紧,关键是你们满意就行了,你们结案了,我们也放心了,多走点路、受点小伤又算得了什么呢!”

  大案小案总关情

  对工作,陶时贵从不马虎。他常常和同志们说:“民事审判无小事。在100件案件中只要错办了一件,对办案人员来说只是百分之一的失误,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的不公。” 他承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慎之又慎,往往是白天准备庭审提纲,晚上模拟开庭,做足准备工作。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每一个环节中,他总能表现出一种亲和、庄重、理智和谨慎风度,最大限度的获取当事人的信任,做到以德取人,以理服人,以情平气,以心换心。也正是他苦口婆心的调解,办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当庭调解兑现达90%以上。这些案件无一因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无一引起当事人纠缠和上访。

  审理的在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中,陶时贵不辞辛苦,还未开庭就化解了矛盾纠纷。原告的貔貅玉坠到被告某金店编绳带时,被店内服务员不小心摔碎,经有关部门鉴定,貔貅玉坠价值5000元,被告某金店却拒绝赔偿。在庭审前,陶时贵仔细研究案情,并向本地工商局了解被告的经营资质和法人代表情况,发现被告所用的店名属国内比较出名的连锁金店,在港澳地区也十分有名,本地这家店尚未具备被告主体资格。为了减轻原告诉累,陶时贵与被告方多次联系,并与连锁金店主要负责人,多次走访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

  “法官的尊严,来自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作为副院长,手中的审判权难免会招来形形色色的诱惑,陶时贵深知手中权力的重要性,也深知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他告诫同志们:“法官的尊严,来自对案件的公正处理。”

  陶时贵主审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此案刚刚送到他手上,就有人给他打招呼,要求给予“关照”。开庭后的当天晚上,一位交情深厚的老同学带着原告深夜敲开了陶时贵的家门。他们什么也没说,丢下一个内装二万元现金的信封。陶时贵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他们已经回头走了。陶时贵急忙下楼追赶,但二人已无影无踪,他一直追到老同学家里。陶时贵站在门外,把那只信封重重地扔进屋内,只说了一句话:“咱们老同学,别的事都可以帮忙,就这事不能帮。你不能害我,更不能亵渎神圣的法律!”

  在审判岗位工作,送钱送物的事就经常遇到,陶时贵每次都想方设法加以拒绝,因此得罪的人也越来越多。他顶住了来自各层面社会关系方面的压力,做到了两袖清风,铁面无私。

  正人先正已 严兵先严将

  “公堂一言断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 陶时贵深知要把案件办成名副其实的“铁案”,需要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业务能力。要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仅靠自己一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只有带出一支政治坚定、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民事审判队伍。“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他处处身先士卒做表率。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首先坚决不做,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陶时贵在分管的庭里倡导勤学之风,他坚持自学,带头学。他白天办案,晚上和节假日挤出时间坚持看书学习,写下了数十万字的笔记和心得,在他的倡导和带动下,全庭干警掀起了学习热潮,真正成了一个“学习型”部门。

  阳光下,透过丰都县法院审判庭的窗户,可以看到长江河水依然在悠然流淌,偶尔卷起几朵美丽的浪花。正是在这扇窗户下,陶时贵一日既往地坚守着公平正义的职责,谱写出一首又一首公平正义之歌。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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