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开在边疆的庭审
2016-07-27 15:13: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韦陆红
星期六,6月18日,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地点南宁吴圩机场。
下午16:00,我带着紧张、激动、未知的心情跟同事们上了飞往乌鲁木齐的飞机,开始了一段带有任务的“旅程”,本次旅程的目的地是新疆某监狱,任务是离婚案件庭审。坐在飞机上,望着机窗外的一片片雪白云海,思绪飘渺。这个任务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大是相对当事人而言涉及到他们的利益问题,小是相对每年受到的上千个案件中极普通的离婚案件。也许是因为第一次主办这种行程遥远的案件心里难免有些紧张,以前也跟着前辈们去过监狱等监禁人身的地方开庭,但那时都是充当书记员的角色,不要考虑太多的问题,只需准备好庭审的材料即可。而这次作为主办法官,需要考虑的事情是方方面面的,因为路程过于遥远,为了一次性把案件审理清楚,节约司法资源,需要花比其他案件要多一点心思。庭审之前,除了遵循程序上的条条框框,我很清楚要想案结事了,必须彻底解决这对夫妻的矛盾,而熟悉案件案情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是案结事了一个很重要的切入点。所以在出发之前,我选择去被告家了解情况,详细询问被告的父母及其亲属关于原、被告共同生活时的具体情况,并按程序征求了原、被告的已满十岁子女的意见,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后才有了一丝心安,也对案件的调解多了几分把握。想到这些,原本紧张的内心安静了下来,多了些许冷静。
历经7个小时,22时40分终于抵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到达下榻的酒店已深夜一点多。
星期日,6月19日,天气晴朗,长空万里无云,气温35°至40°。地点:乌鲁木齐。
空气弥漫着干燥,微风时而吹过,原本燥热的面孔,瞬间干燥不已。没有来过西北的城市,出了房间,整个人都燥热起来。可能一直在南方生活的缘故,来到新疆的第二天,身体就开始不适应,非常干燥,嘴巴起泡,一碰就痛。心情有些不好,即使在乌鲁木齐这个大都市,我却甚是想念家,那个小村落,虽然不繁华,但是宁静空气清新。真的是熟话说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这边相对于贵港还是有两到三个小时的时差的,这边的夜晚很短,都是22时30分天才会慢慢黑下来,刚来还真是不习惯,毕竟在贵港这个时间我们大部分人已进入睡眠状态。在这座城市,我深感边疆人的热情,深感民族的团结让边疆的安宁得到无比的保障。今天,预定好了前往石河子的火车票,坐火车用时四个多钟,虽然时间较长,但是长途在外,坐火车是了解一方风景的很好方式。
星期一,6月20日,天气晴,气温高达40°,抵达石河子市。
这里的气温远高乌鲁木齐的气温,整一个火炉的感觉,站在这个城市让人有种“被烤”的感觉,实在难受。在边疆的这个小城,深深感受到新疆兵团的伟大贡献。这座小城没有乌鲁木齐那样鲜明的民族色彩,但却给人一种暖流入心的感觉。这座城市是靠兵团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原本的戈壁荒芜一片,现在的高楼耸立,绿色葱葱,那种生命的顽强,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只有人类才能那么强悍,将一片不毛的戈壁变成了绿洲。
星期二,6月21日,天气晴,气温40°至45°。
顶着大热天,联系原告,告知其到监狱管理局办理进监区开庭的相关手续及具体时间。跟原告约好时间后,我们出发去监狱管理局,跟原告在那里碰面,办好手续。同时,详细了解原告的想法,问清其是否有调解的意向,如果同意调解,调解方案有哪些要求。单方向原告做庭前调解工作过程,了解原告愿意把孩子抚养权给被告,且愿意负担部分抚养费。在知道原告的调解方案后,我们为做双方调解有了大致的方向,这也促进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把工作安排好,给酷热带来了一丝丝清凉,心里甚是舒服。
星期三,6月22日,天气晴,气温依旧偏高,45°左右。
这两天“被烤熟”的感觉越来越强,整个人都是干巴巴的,我觉得我已经中了一种叫“水土不服”的毒。在外办案真的没有想象中的幸福,更多的是一种折磨。今天要去监狱开庭,没有时间多想,吃过早餐后,我们一行五人坐上出租车直奔汽车站,到达汽车站购票窗口后被告知今日不一定有去目的地的车,经过商量,我们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包车前往。因为监狱距离县城还要四五十公里,而我们现在在市里,市里到县城也需要七八十公里,监狱往往又在偏远的村落里,根本没有直达的汽车或其他的交通工具,包车前往是最好的选择。对此,事不宜迟,我们在汽车站附近包了一辆车。到达监狱已十一点多,办好入监区的相关手续后,我们跟着狱警进入了监区。我发现这边的监区跟以前去过的监狱有些不一样,相比一路过来的荒芜戈壁,这里倒是绿色油油,道路两旁都是苹果树,树上挂满了一个个小小的青青的果子,树下种着蔬菜,给人的感觉不是死气沉沉,而是一个温馨的大院,有一种安心的感觉。我心里暗想“在这里改造也许真的可以唤醒人性的善吧。”收起杂想,跟着狱警进入了“教育室”,这是一间普通的教室,五六十平方米,室内摆着一张张椅子,如果不是知道是在监狱,我还以为自己进入了一间小学的教室呢。在我们进入教室的时候,被告也被狱警带了进来。我坐在前面,细细的打探着坐在眼前的被告,个子不算高,身形中等,肤色有些白,脸上没有想象中的苦大仇深,也没有怨气。看来改造成功了。想到这,心里突然放松了些许。在原、被告自愿的情况下,我们组织他们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我们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原、被告都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达成了离婚的协议。调解结束,被告也向我们承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与孩子们团圆。这是我们最想看到的结局,大家都和平的解决问题,也不枉我们跨越几千公里来到这里了。
星期四,6月23日,天气晴。
酷热的气温在这一天感觉不再那么难受,应该是因为庭后,心松了很多的缘故吧。坐在回乌鲁木齐的车上,看着铁轨不远一根根风力发电插在这一大片荒芜的戈壁上,将荒芜的戈壁变废为宝,转换成有用的能源,说的无非是一个道理: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好与不好全都取决于个人选择。一个家庭的解散,不能只看到不好的一面,更多的是需要用客观的心态去看,解散不代表幸福的终止,也不代表都是灾难,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法律只能解决事情的表面,却无法解决人心的不平,这是法律自身的缺陷,且是永远的缺陷,这个方面法律无法解决,所以才需要道德去制约。在我工作的三年时间里,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有尊重的,也有不屑的;有欢喜的,也有怨恨的等等。这些于我们只能是内心的小小感慨,无论何时何地,我们作为司法者,作为法律的施行者,作为一个中立者,绝大多时候都不得不摒弃感性,时刻保持理智、认真,这不仅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更是对当事人负责。明天开始,就要踏上归程之路,本次庭审在边疆到此结束了。也算有收获吧,不枉此行。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下午16:00,我带着紧张、激动、未知的心情跟同事们上了飞往乌鲁木齐的飞机,开始了一段带有任务的“旅程”,本次旅程的目的地是新疆某监狱,任务是离婚案件庭审。坐在飞机上,望着机窗外的一片片雪白云海,思绪飘渺。这个任务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大是相对当事人而言涉及到他们的利益问题,小是相对每年受到的上千个案件中极普通的离婚案件。也许是因为第一次主办这种行程遥远的案件心里难免有些紧张,以前也跟着前辈们去过监狱等监禁人身的地方开庭,但那时都是充当书记员的角色,不要考虑太多的问题,只需准备好庭审的材料即可。而这次作为主办法官,需要考虑的事情是方方面面的,因为路程过于遥远,为了一次性把案件审理清楚,节约司法资源,需要花比其他案件要多一点心思。庭审之前,除了遵循程序上的条条框框,我很清楚要想案结事了,必须彻底解决这对夫妻的矛盾,而熟悉案件案情了解当事人的需求是案结事了一个很重要的切入点。所以在出发之前,我选择去被告家了解情况,详细询问被告的父母及其亲属关于原、被告共同生活时的具体情况,并按程序征求了原、被告的已满十岁子女的意见,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后才有了一丝心安,也对案件的调解多了几分把握。想到这些,原本紧张的内心安静了下来,多了些许冷静。
历经7个小时,22时40分终于抵达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到达下榻的酒店已深夜一点多。
星期日,6月19日,天气晴朗,长空万里无云,气温35°至40°。地点:乌鲁木齐。
空气弥漫着干燥,微风时而吹过,原本燥热的面孔,瞬间干燥不已。没有来过西北的城市,出了房间,整个人都燥热起来。可能一直在南方生活的缘故,来到新疆的第二天,身体就开始不适应,非常干燥,嘴巴起泡,一碰就痛。心情有些不好,即使在乌鲁木齐这个大都市,我却甚是想念家,那个小村落,虽然不繁华,但是宁静空气清新。真的是熟话说的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啊”。这边相对于贵港还是有两到三个小时的时差的,这边的夜晚很短,都是22时30分天才会慢慢黑下来,刚来还真是不习惯,毕竟在贵港这个时间我们大部分人已进入睡眠状态。在这座城市,我深感边疆人的热情,深感民族的团结让边疆的安宁得到无比的保障。今天,预定好了前往石河子的火车票,坐火车用时四个多钟,虽然时间较长,但是长途在外,坐火车是了解一方风景的很好方式。
星期一,6月20日,天气晴,气温高达40°,抵达石河子市。
这里的气温远高乌鲁木齐的气温,整一个火炉的感觉,站在这个城市让人有种“被烤”的感觉,实在难受。在边疆的这个小城,深深感受到新疆兵团的伟大贡献。这座小城没有乌鲁木齐那样鲜明的民族色彩,但却给人一种暖流入心的感觉。这座城市是靠兵团一砖一瓦建起来的,原本的戈壁荒芜一片,现在的高楼耸立,绿色葱葱,那种生命的顽强,深深的震撼着我的心灵。只有人类才能那么强悍,将一片不毛的戈壁变成了绿洲。
星期二,6月21日,天气晴,气温40°至45°。
顶着大热天,联系原告,告知其到监狱管理局办理进监区开庭的相关手续及具体时间。跟原告约好时间后,我们出发去监狱管理局,跟原告在那里碰面,办好手续。同时,详细了解原告的想法,问清其是否有调解的意向,如果同意调解,调解方案有哪些要求。单方向原告做庭前调解工作过程,了解原告愿意把孩子抚养权给被告,且愿意负担部分抚养费。在知道原告的调解方案后,我们为做双方调解有了大致的方向,这也促进了庭审的顺利进行。把工作安排好,给酷热带来了一丝丝清凉,心里甚是舒服。
星期三,6月22日,天气晴,气温依旧偏高,45°左右。
这两天“被烤熟”的感觉越来越强,整个人都是干巴巴的,我觉得我已经中了一种叫“水土不服”的毒。在外办案真的没有想象中的幸福,更多的是一种折磨。今天要去监狱开庭,没有时间多想,吃过早餐后,我们一行五人坐上出租车直奔汽车站,到达汽车站购票窗口后被告知今日不一定有去目的地的车,经过商量,我们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包车前往。因为监狱距离县城还要四五十公里,而我们现在在市里,市里到县城也需要七八十公里,监狱往往又在偏远的村落里,根本没有直达的汽车或其他的交通工具,包车前往是最好的选择。对此,事不宜迟,我们在汽车站附近包了一辆车。到达监狱已十一点多,办好入监区的相关手续后,我们跟着狱警进入了监区。我发现这边的监区跟以前去过的监狱有些不一样,相比一路过来的荒芜戈壁,这里倒是绿色油油,道路两旁都是苹果树,树上挂满了一个个小小的青青的果子,树下种着蔬菜,给人的感觉不是死气沉沉,而是一个温馨的大院,有一种安心的感觉。我心里暗想“在这里改造也许真的可以唤醒人性的善吧。”收起杂想,跟着狱警进入了“教育室”,这是一间普通的教室,五六十平方米,室内摆着一张张椅子,如果不是知道是在监狱,我还以为自己进入了一间小学的教室呢。在我们进入教室的时候,被告也被狱警带了进来。我坐在前面,细细的打探着坐在眼前的被告,个子不算高,身形中等,肤色有些白,脸上没有想象中的苦大仇深,也没有怨气。看来改造成功了。想到这,心里突然放松了些许。在原、被告自愿的情况下,我们组织他们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我们的“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原、被告都放下了心中的芥蒂,达成了离婚的协议。调解结束,被告也向我们承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去与孩子们团圆。这是我们最想看到的结局,大家都和平的解决问题,也不枉我们跨越几千公里来到这里了。
星期四,6月23日,天气晴。
酷热的气温在这一天感觉不再那么难受,应该是因为庭后,心松了很多的缘故吧。坐在回乌鲁木齐的车上,看着铁轨不远一根根风力发电插在这一大片荒芜的戈壁上,将荒芜的戈壁变废为宝,转换成有用的能源,说的无非是一个道理: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好与不好全都取决于个人选择。一个家庭的解散,不能只看到不好的一面,更多的是需要用客观的心态去看,解散不代表幸福的终止,也不代表都是灾难,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法律只能解决事情的表面,却无法解决人心的不平,这是法律自身的缺陷,且是永远的缺陷,这个方面法律无法解决,所以才需要道德去制约。在我工作的三年时间里,遇到了各式各样的当事人,对我们的工作,有理解的,有不理解的;有尊重的,也有不屑的;有欢喜的,也有怨恨的等等。这些于我们只能是内心的小小感慨,无论何时何地,我们作为司法者,作为法律的施行者,作为一个中立者,绝大多时候都不得不摒弃感性,时刻保持理智、认真,这不仅仅是对我们自己负责,更是对当事人负责。明天开始,就要踏上归程之路,本次庭审在边疆到此结束了。也算有收获吧,不枉此行。
作者单位: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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