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结积案
2016-07-22 14:05:24 | 来源:北京高院 | 作者:孙慧松
  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通过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成功执结一起历时16年之久的案件。

  杨某某与张某某、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谷法院(2000)平民初字第179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张某某给付杨某某借款15万元及逾期付款滞纳金。判决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履行,杨某某向平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经调查发现,张某某是内蒙古人,在北京市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院依法对该案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出被执行人张某某在内蒙古地区的银行存款信息,执行指挥办公室负责积案清理的两名干警蔡桂明、孙慧松立即对该银行账户予以在线冻结。被执行人张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从内蒙古自治区临河市巴彦淖尔赶到该院,提出要与申请执行人杨某某见面协商解决债务纠纷。经承办人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张某某将拖欠长达16年之久的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自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运行以来,平谷法院执行指挥办公室定期通过该系统对执行积案进行财产调查,发现财产反馈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通过清理积案,穷尽执行措施,执结了多件积案,化解了许多历史矛盾和社会纠纷,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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