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启用
2016-07-19 15:3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 | 作者:王曼斐
7月19日上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举行“诉讼服务中心启用”新闻通报会,向社会介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和创新诉讼服务工作模式相关情况。作为北京法院系统第一批试点法院之一,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建成与启用,既是北京法院在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对司法为民工作理念的新探索,更是新时期诉讼服务工作的新起点和新契机。
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建成并开始试运行。中心建设秉承“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设计理念,借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平台,在以往人工服务的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和远程服务,形成实体与网络、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新的诉讼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100平米,采用开放办公方式,分为导诉、立案、自助、调解、信访、便民六项功能区,设立了远程调解室、综合阅卷室、公益律师工作室、值班主任接访台和院长信箱。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克服了案多人少压力突出等困难,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在全市率先选聘事务性助理,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引导等工作。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选聘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三十位资深律师为诉讼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尝试拓宽法律共同体共同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诉服中心的心理咨询服务、政法大学在校生志愿者服务,以及母婴室、文印中心等设施,从细节之处体现了三中院的诉服中心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和谐、温暖的诉讼环境,与传统的诉服项目紧密结合,切实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形成了功能齐全、便捷规范、多元参与、合力共济的诉讼服务体系。
通报会上,北京三中院首先播放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片,随后该院副院长刘双玉向媒体通报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程霞介绍了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通报会后,来自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电视台、首都政法综治网等十余家媒体的记者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参观体验,并分别采访了办案法官、公益律师和部分当事人。记者们不时驻足,对登记台、导诉台、自助服务区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留意观察,在工作人员演示触摸屏自助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时,不少记者感慨道:“设备先进、服务热情,我们应该为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举措点赞。”
据悉,今后,北京三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三中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于2016年6月建成并开始试运行。中心建设秉承“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设计理念,借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信息化平台,在以往人工服务的基础上,为当事人提供自助服务和远程服务,形成实体与网络、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新的诉讼服务大厅建筑面积1100平米,采用开放办公方式,分为导诉、立案、自助、调解、信访、便民六项功能区,设立了远程调解室、综合阅卷室、公益律师工作室、值班主任接访台和院长信箱。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该院克服了案多人少压力突出等困难,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在全市率先选聘事务性助理,负责诉讼服务中心的接待、引导等工作。与北京市律师协会合作,选聘律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三十位资深律师为诉讼群众提供免费咨询,尝试拓宽法律共同体共同服务社会的方式方法。诉服中心的心理咨询服务、政法大学在校生志愿者服务,以及母婴室、文印中心等设施,从细节之处体现了三中院的诉服中心以人为本,积极营造和谐、温暖的诉讼环境,与传统的诉服项目紧密结合,切实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的优化,形成了功能齐全、便捷规范、多元参与、合力共济的诉讼服务体系。
通报会上,北京三中院首先播放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宣传片,随后该院副院长刘双玉向媒体通报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办公室主任程霞介绍了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媒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通报会后,来自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国法院网、北京日报、北京青年报、北京电视台、首都政法综治网等十余家媒体的记者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参观体验,并分别采访了办案法官、公益律师和部分当事人。记者们不时驻足,对登记台、导诉台、自助服务区等人性化的服务设施留意观察,在工作人员演示触摸屏自助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时,不少记者感慨道:“设备先进、服务热情,我们应该为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便民举措点赞。”
据悉,今后,北京三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新变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成回应群众司法需求的“第一窗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第一平台”,彰显三中院形象的“第一品牌”。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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