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辟邪消灾为由骗钱3万元 女子获刑九个月
2016-07-13 09:1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亳州谯城法院 | 作者:郑文慧
  安徽亳州女子康某某以给被害人王某某的小孩追魂、帮助王某某的家人辟邪消灾为由,先后多次骗取王某某的钱款3万元左右,后欲再次行骗时被民警当场抓获。7月13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康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5年2月至3月,被告人康某某利用被害人的封建迷信思想,以给被害人王某某的小孩追魂、帮助王某某的家人辟邪消灾为由,先后在亳州市谯城区古井镇张集、亳州市区多次骗取王某某的钱款,所骗钱款共计3万元左右。同年12月15日,被告人康某某在亳州市汤陵派出所辖区内三里河附近欲再次骗取王某某1600元时,被民警当场抓获,该款被扣押后返还给了王某某。案发后,被告人康某某的家人于2016年1月6日退还给王某某3万元,王某某对康某某表示谅解,要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康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康某某当庭认罪,已将所骗财物退赔给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康某某多次实施诈骗行为,不宜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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