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运用心理学知识让她服判息诉
2016-07-12 10:26: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金玲
这是一个细雨濛濛的星期四,倒春寒让天气冷得彻骨,这样的天,应该不会有当事人来申诉或者信访了吧。我打开电脑,准备写手头一个案子的审理报告。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请进!”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近50的中年妇女,她穿得有些单薄,裤脚已经被打湿,胶鞋上也沾满了泥泞。
我忙请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热水。“你好,我是负责再审申诉复查的金法官,你有什么事情吗?”她捧起热水喝了一口,苍白的脸上渐渐有了一些血色。她有些激动,几乎是带着满腔的怒气和怨气向我陈述,她叫王兰,今年55岁,2014年11月,她起诉到垫江法院要求被告程某及其妻子杨某还款30万元,法院因查明程某与杨某已经分居多年,认定该借款系程某的个人债务,判决由程某独自偿还王兰的借款及利息。王兰没有提起上诉,而是以发现新证据证明被告杨某、程某未分居为由,向我院提起申诉申请。她扬言:“你们法院乱判,不再审这个案子我就要进京上访!”
刚到立案庭负责再审申诉复查这方面的工作,因为之前学过一点心理学知识,我决定在她身上先“练练手”。心理学老师说,人与人的第一次接触很重要,我要迅速地建立起她对我的信任,并降低对案件的预期。如何建立起她对我的信任,首先要“共情”。心理学上的“共情”,就是指咨询师借助求助者的言行,深入对方内心去体验他的情感、思维。我先仔细地倾听王兰的倾诉,并不断地点头表示认可、理解、同情。她见我很诚恳,不再那么慷慨激昂,语调也渐渐变得平和。
然后,我要向她正式地介绍我自己和我的工作性质:“我是金法官,你申请原审再审,我负责审查,如果案件再审理由成立,我会提请合议庭讨论,进而由审委会研究决定,请你放心,我一定依法办理。”她见我的“作用”如此之大,不由得对我更是寄予厚望,言语之间也颇多了些恳求的意味。
见她重拾对法官的信任,我便开始降低她对案件结果的预期。经我审查,王兰所谓的新证据仅仅是一名声称是杨某邻居的录音,录音中该邻居也仅提到有一次见过程某、杨某在一起同行,并不足以证明两个人没有分居。听完录音后,我心里也大概有了谱。
“打官司都是有风险的,有赢也有输,有时候明明有理但因为证据不足也有输的可能,法院不可能重演事实真相,只有根据你们提供的证据作出分析判断,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见她失望的神情,我又宽慰她,“你这个案件,好在原审已经确认了你的债权,你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力度这么大,程某还年轻,不怕他不还钱。”
她有些灰心,但仍心有不甘,“他们两个明明都没有分居,你不信去调查。”我向她解释了“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之间证明力大小等规定和法理,并将相关法条翻给她看。她看到法条,心更凉了半截。我见时机成熟,便告知她,“这个案件,随后将组织听证,听证时你要尽可能举示证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不利后果。”我把诉讼风险的责任承担渐渐引导到她自己身上,引导到证据规则上,她就会减轻对案件的预期,避免因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盲目怀疑司法公正,心理失衡导致缠诉闹访。
果然,这个案件经听证程序后,合议庭评议,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没过多久我又一次在法院见到她,还以为她对裁定不服来信访,没想到她笑着对我说:“金法官,我来申请对程某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力度那么大,不怕他不还钱!”
作者单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请进!”我抬头一看,是一个年近50的中年妇女,她穿得有些单薄,裤脚已经被打湿,胶鞋上也沾满了泥泞。
我忙请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热水。“你好,我是负责再审申诉复查的金法官,你有什么事情吗?”她捧起热水喝了一口,苍白的脸上渐渐有了一些血色。她有些激动,几乎是带着满腔的怒气和怨气向我陈述,她叫王兰,今年55岁,2014年11月,她起诉到垫江法院要求被告程某及其妻子杨某还款30万元,法院因查明程某与杨某已经分居多年,认定该借款系程某的个人债务,判决由程某独自偿还王兰的借款及利息。王兰没有提起上诉,而是以发现新证据证明被告杨某、程某未分居为由,向我院提起申诉申请。她扬言:“你们法院乱判,不再审这个案子我就要进京上访!”
刚到立案庭负责再审申诉复查这方面的工作,因为之前学过一点心理学知识,我决定在她身上先“练练手”。心理学老师说,人与人的第一次接触很重要,我要迅速地建立起她对我的信任,并降低对案件的预期。如何建立起她对我的信任,首先要“共情”。心理学上的“共情”,就是指咨询师借助求助者的言行,深入对方内心去体验他的情感、思维。我先仔细地倾听王兰的倾诉,并不断地点头表示认可、理解、同情。她见我很诚恳,不再那么慷慨激昂,语调也渐渐变得平和。
然后,我要向她正式地介绍我自己和我的工作性质:“我是金法官,你申请原审再审,我负责审查,如果案件再审理由成立,我会提请合议庭讨论,进而由审委会研究决定,请你放心,我一定依法办理。”她见我的“作用”如此之大,不由得对我更是寄予厚望,言语之间也颇多了些恳求的意味。
见她重拾对法官的信任,我便开始降低她对案件结果的预期。经我审查,王兰所谓的新证据仅仅是一名声称是杨某邻居的录音,录音中该邻居也仅提到有一次见过程某、杨某在一起同行,并不足以证明两个人没有分居。听完录音后,我心里也大概有了谱。
“打官司都是有风险的,有赢也有输,有时候明明有理但因为证据不足也有输的可能,法院不可能重演事实真相,只有根据你们提供的证据作出分析判断,你要做好心理准备。”见她失望的神情,我又宽慰她,“你这个案件,好在原审已经确认了你的债权,你完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力度这么大,程某还年轻,不怕他不还钱。”
她有些灰心,但仍心有不甘,“他们两个明明都没有分居,你不信去调查。”我向她解释了“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之间证明力大小等规定和法理,并将相关法条翻给她看。她看到法条,心更凉了半截。我见时机成熟,便告知她,“这个案件,随后将组织听证,听证时你要尽可能举示证据,否则只能自己承担不利后果。”我把诉讼风险的责任承担渐渐引导到她自己身上,引导到证据规则上,她就会减轻对案件的预期,避免因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盲目怀疑司法公正,心理失衡导致缠诉闹访。
果然,这个案件经听证程序后,合议庭评议,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没过多久我又一次在法院见到她,还以为她对裁定不服来信访,没想到她笑着对我说:“金法官,我来申请对程某强制执行,现在执行力度那么大,不怕他不还钱!”
作者单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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