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法院多举措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2016-07-06 14:19:34
中国法院网讯 (童溪水 刘超)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今年来,江西省瑞金市人民法院坚持从人员选任、队伍素质、日常管理、监督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入手,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选任人民陪审员43人,陪审员参审案件2653件,参审案件占一审诉讼案件93%。
一是倍增选任,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人民陪审的选任标准,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注重选任不同专业、特长、职业背景、年龄层次人员,充分考虑选任擅于做群众和调解工作人员,兼顾吸收女性、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比例,充分体现陪审员的代表性与广泛性。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选任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确保选任工作公开透明。近年来,该院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次,选任人民陪审员43人。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该院坚持抓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为基础,一方面积极选送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另一面通过举办讲座、观摩庭审、实践办案等多种形式,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司法办案实践业务技能,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6次,组织培训人次达200百余人次。
三是抓好管理,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了抓好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该院结合实际,制订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履职程序。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平衡,该院采取相对确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业务庭审人员数和案件数量,初步相对确定了各业务庭对接的人民陪审员,然后在前者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这样一来既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又相对保障了每个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均衡。
四是完善考核,强化人民陪审员监督。为加强陪审员的考核管理,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不仅对各业务部门在适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规定,而且对每个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情况也具有相应的规定,考核每半年一次,每个考核项目设立相应的分值,根据考核的内容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将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情况及时通报人民陪审员原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基层组织。其中该院1名人民陪审员获得2015年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五是强化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编制外的一员,在司法实践中充当编外法官的角色。为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瑞金法院坚持以保障为依托,努力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参审。一方面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权利,虚心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案件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案,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送达、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另一方面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经费,在财物管理上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项经费,每年逐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补助标准,并定期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补贴。
一是倍增选任,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该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严格按照人民陪审的选任标准,扩大陪审员选任范围,注重选任不同专业、特长、职业背景、年龄层次人员,充分考虑选任擅于做群众和调解工作人员,兼顾吸收女性、普通群众在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比例,充分体现陪审员的代表性与广泛性。同时,及时向社会公布选任的名额、条件、程序等,确保选任工作公开透明。近年来,该院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4次,选任人民陪审员43人。
二是注重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素质。该院坚持抓人民陪审员队伍素质为基础,一方面积极选送人民陪审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另一面通过举办讲座、观摩庭审、实践办案等多种形式,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司法办案实践业务技能,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开展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6次,组织培训人次达200百余人次。
三是抓好管理,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了抓好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管理,该院结合实际,制订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办法》,明确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履职程序。为确保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庭审平衡,该院采取相对确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各业务庭审人员数和案件数量,初步相对确定了各业务庭对接的人民陪审员,然后在前者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取确定的参审的人民陪审员,这样一来既调动人民陪审员的积极性,又相对保障了每个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均衡。
四是完善考核,强化人民陪审员监督。为加强陪审员的考核管理,该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考核办法不仅对各业务部门在适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有规定,而且对每个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情况也具有相应的规定,考核每半年一次,每个考核项目设立相应的分值,根据考核的内容对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将人民陪审员的考核情况及时通报人民陪审员原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基层组织。其中该院1名人民陪审员获得2015年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
五是强化保障,确保人民陪审员参审。人民陪审员作为法院编制外的一员,在司法实践中充当编外法官的角色。为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性,瑞金法院坚持以保障为依托,努力保障人民陪审员正常参审。一方面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权利,虚心听取人民陪审员对案件意见和建议并记录在案,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送达、调解、审判、执行等工作;另一方面是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经费,在财物管理上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项经费,每年逐步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补助标准,并定期及时向人民陪审员发放补贴。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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