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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精神永放光芒
——延安干部培训学院一周学习心得
——延安干部培训学院一周学习心得
2016-06-29 14:39:20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机关党校学员 李蛟
2016年6月12日--17日,我有幸参加了机关党校第69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在“延安干部培训学院”进行的为期一周学习,通过课堂专题授课、学习讨论点评、参观现场体验、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使自己对延安精神有了进一步的学习和理解,深感不虚此行,受益匪浅。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延安是历史教科书,有关中国革命运动的问题在这里都有它的章节和详尽的阐释和说明。党中央、毛泽东曾经在这里度过了艰苦的13个春秋,中国革命在这里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延安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固基石,培育了永放光芒的“延安精神”,谱写了可歌可泣的伟大历史篇章。
一周的学习虽然短暂,但我们还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参观了宝塔山、枣园、王家坪、杨家岭、南泥湾、梁家河、延安文艺座谈会旧址、七大旧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延安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旧址。孔孔简陋的窑洞是老一辈革命家曾经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旧址、记忆和我们的精神故园。自己真的理解了为什么当年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奥秘就在“延安精神”。大生产运动,做到了自给自足;创办抗日军政大学,培育了无数精英;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撰写了大量的著作,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一周的学习虽然紧凑,但感触还是颇多的,尤其是对延安精神的内涵有了更加深入的领会。“延安精神”内容丰富、源远流长,概括起来为四个方面:一是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勇于对待困难的乐观精神;二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四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的创新精神。
延安精神是鲜活的,是激励我们工作的永恒动力,它凝结为时代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司法干部,应当把延安精神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
第一,坚守“敬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使命感。“敬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起码要求。首先,要求司法干部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明辨是非,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其次,要敬重自己的工作岗位。做到珍惜岗位,注重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爱的新形象。再次,要忠于职业操守和工作准则,坚持秉公执法、依法行事、公道正派,切实为司法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坚守“精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责任感。“精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具体体现。一是要勤于学习。坚持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理论、学经验、学方法。二是要勇于实践。坚持用心干事、用力干事、用情干事,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要敢于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创新方法、创新理论,以适应时代和科学发展的需要,适应建设平安稳定和谐公正的司法环境需要。
第三,坚守“净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敬畏感。“净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底线。“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是新时期我们每个党员应当遵循的准则。从现在起,要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无私无欲、坦荡磊落、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一是要牢守司法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遵守纪律,把公正执法摆在第一位。二是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在埋头苦干中实现人生价值。三要自觉维护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多协商、多补台,把干干净净作为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标杆、一种承诺,做到工作务实、勤奋和廉洁。
学习延安精神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虽然在延安的学习只有一周,但一周的学习,使自己的灵魂真的得到了洗涤、党性得到了锻炼、认识得到了升华。延安精神给了我更大的信心和力量,我要以新的姿态、新的行动将延安之行作为人生的坐标和转折点,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落实贯穿于自己工作的始终,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司法干部,今天重温延安精神,并将延安精神与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发扬延安精神,推动我们的工作,是这次学习的最终目的所在。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党校学员,要做弘扬延安精神的表率,切实把延安精神化作工作实践,奉献给党的事业,用忠诚、汗水、激情、创造,为人民多做贡献。
六个黎明、六个夜,远远胜过六个月。
延安精神催我奋进,延安精神永放光芒。
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圣地,延安是历史教科书,有关中国革命运动的问题在这里都有它的章节和详尽的阐释和说明。党中央、毛泽东曾经在这里度过了艰苦的13个春秋,中国革命在这里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延安奠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坚固基石,培育了永放光芒的“延安精神”,谱写了可歌可泣的伟大历史篇章。
一周的学习虽然短暂,但我们还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参观了宝塔山、枣园、王家坪、杨家岭、南泥湾、梁家河、延安文艺座谈会旧址、七大旧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延安革命纪念馆等红色旧址。孔孔简陋的窑洞是老一辈革命家曾经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旧址、记忆和我们的精神故园。自己真的理解了为什么当年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能够以少胜多、以弱胜强,奥秘就在“延安精神”。大生产运动,做到了自给自足;创办抗日军政大学,培育了无数精英;老一辈革命家在这里撰写了大量的著作,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一周的学习虽然紧凑,但感触还是颇多的,尤其是对延安精神的内涵有了更加深入的领会。“延安精神”内容丰富、源远流长,概括起来为四个方面:一是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勇于对待困难的乐观精神;二是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四是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开拓的创新精神。
延安精神是鲜活的,是激励我们工作的永恒动力,它凝结为时代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司法干部,应当把延安精神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
第一,坚守“敬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使命感。“敬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起码要求。首先,要求司法干部在思想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明辨是非,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其次,要敬重自己的工作岗位。做到珍惜岗位,注重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爱的新形象。再次,要忠于职业操守和工作准则,坚持秉公执法、依法行事、公道正派,切实为司法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坚守“精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责任感。“精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具体体现。一是要勤于学习。坚持向书本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理论、学经验、学方法。二是要勇于实践。坚持用心干事、用力干事、用情干事,兢兢业业、扎扎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三是要敢于创新。做到与时俱进,创新方法、创新理论,以适应时代和科学发展的需要,适应建设平安稳定和谐公正的司法环境需要。
第三,坚守“净业”,对司法工作始终怀有敬畏感。“净业”是司法干部讲党性的底线。“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这是新时期我们每个党员应当遵循的准则。从现在起,要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持无私无欲、坦荡磊落、老实做人、干净做事。一是要牢守司法工作纪律。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遵守纪律,把公正执法摆在第一位。二是要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在埋头苦干中实现人生价值。三要自觉维护团结。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多协商、多补台,把干干净净作为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一个标杆、一种承诺,做到工作务实、勤奋和廉洁。
学习延安精神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虽然在延安的学习只有一周,但一周的学习,使自己的灵魂真的得到了洗涤、党性得到了锻炼、认识得到了升华。延安精神给了我更大的信心和力量,我要以新的姿态、新的行动将延安之行作为人生的坐标和转折点,将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落实贯穿于自己工作的始终,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司法干部,今天重温延安精神,并将延安精神与司法审判工作结合起来,发扬延安精神,推动我们的工作,是这次学习的最终目的所在。
作为一名党员、特别是党校学员,要做弘扬延安精神的表率,切实把延安精神化作工作实践,奉献给党的事业,用忠诚、汗水、激情、创造,为人民多做贡献。
六个黎明、六个夜,远远胜过六个月。
延安精神催我奋进,延安精神永放光芒。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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