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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党的传统,加强党性修养
——赴“革命圣地”延安学习心得体会
——赴“革命圣地”延安学习心得体会
2016-06-29 15:45:59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作者:机关党校学员 张伟
“革命圣地”延安,可能对当代大多数共产党员来说,是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地方。熟悉的是她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举足轻重的地位,陌生的是她离我们的日常生活似乎又有着些许的距离。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延安既是落脚点,又是出发点。1935年到1947年的十三年间,中国革命从艰难走向和胜利,中国共产党从最困苦走向了强大,中国共产党人在那样艰苦卓绝的岁月里都做了些什么?
正是带着这样的追问,6月12日至17日,我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的40学员一起走进了“革命圣地”延安,重温入党誓词,先后参加了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弘扬抗大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延安窑洞有马列主义,毛泽东与毛岸英感天动地父子情、三五九旅开发南泥湾与南泥湾精神等现场教学课,参观了抗大纪念馆、杨家岭、枣园、王家坪革命旧址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追寻习近平同志的足迹,参观了梁家河村史馆。五天的学习,紧张而又生动,让我在党性上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
第一,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胜利。理想信念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特质,是共产党人的精气神。党的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个人是否理想信念坚定,就要看他是否愿意并且能够在现实工作中、艰苦环境下接受考验和锻炼,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大公无私、锐意进取,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我们的党在延安做到了这一点。当前,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思想迷惘,一些人淡漠、动摇甚至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而且逐渐弱化,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这就是理想信念的缺失。这次在延安的学习中,全体学员在宝塔山上重温了入党誓词。当右手举起,面对党旗再次庄严做出宣誓时,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进修班每一名学员心中对共产主义的信念都会更加坚定。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司法领域面临着严峻挑战,越来越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渗透、实施“西化”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他们往往抓住司法个案,大肆炒作,妄图使我们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尤其不能丧失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实践中总结的伟大结论,它是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二,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胜利。
中共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并把她写入党章,正是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指引下,我们党纠正党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水平,统一了党内的思想,全党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营造出同心同德、团结向上的政治局面,为夺取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我们党在这一时期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克服了长期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和绝对化的错误倾向,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名篇依然是当代共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的必读经典。
当前是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也离不开这一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要吸收、借鉴国外有利于保障严格公正司法,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的做法,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又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认清我国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本质不同,决不能以西方国家的司法理念、司法模式来评判我国的司法制度,不能生搬硬套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第三,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的胜利。
我们的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根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法院山”是延安群众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所在地的亲切称呼。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其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与错案,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的内容对今天的审判依然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1941年前后,抗日战争进入了相持阶段,随着日寇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和国民党推行的积极反共的政策,边区政府对老百姓的征粮的额度一度从原先的每年不足5万担猛增到20万担,加重了陕甘宁边区百姓的负担,引发了不同程度的矛盾与冲突。面对空前的经济困难,中共中央果断开展了大生产运动,树立劳动典型,带动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热情,极大地改善了边区的经济状况。
可以说,正是通过亲民的司法审判等形式,中国共产党人浅显易懂地传播了我们的政策;通过大生产运动,切实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使得我们党在日后与国民党的决战中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人心,为跨上全国执政的舞台夯实了根基。
当前,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通过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两个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违反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从内心敬畏法规,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动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
正是带着这样的追问,6月12日至17日,我与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校处级干部进修班的40学员一起走进了“革命圣地”延安,重温入党誓词,先后参加了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弘扬抗大精神、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延安窑洞有马列主义,毛泽东与毛岸英感天动地父子情、三五九旅开发南泥湾与南泥湾精神等现场教学课,参观了抗大纪念馆、杨家岭、枣园、王家坪革命旧址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追寻习近平同志的足迹,参观了梁家河村史馆。五天的学习,紧张而又生动,让我在党性上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
第一,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胜利。理想信念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特质,是共产党人的精气神。党的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同志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一个人是否理想信念坚定,就要看他是否愿意并且能够在现实工作中、艰苦环境下接受考验和锻炼,是否能够真正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大公无私、锐意进取,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我们的党在延安做到了这一点。当前,但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思想迷惘,一些人淡漠、动摇甚至丧失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党的忠诚意识有所动摇,而且逐渐弱化,丧失了理想信念,缺乏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这就是理想信念的缺失。这次在延安的学习中,全体学员在宝塔山上重温了入党誓词。当右手举起,面对党旗再次庄严做出宣誓时,我相信包括我在内的进修班每一名学员心中对共产主义的信念都会更加坚定。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纷繁复杂,司法领域面临着严峻挑战,越来越成为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意识形态渗透、实施“西化”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他们往往抓住司法个案,大肆炒作,妄图使我们放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尤其不能丧失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始终清醒地认识,到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结底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我们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从我国国情出发,从实践中总结的伟大结论,它是国家富强、民族团结、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必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第二,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胜利。
中共七大确立毛泽东思想为我党的指导思想并把她写入党章,正是在毛泽东思想的光辉指引下,我们党纠正党内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全党的马列主义水平,统一了党内的思想,全党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营造出同心同德、团结向上的政治局面,为夺取抗日战争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我们党在这一时期初步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克服了长期盛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把共产国际指示神圣化和绝对化的错误倾向,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等名篇依然是当代共产党员提高思想认识的必读经典。
当前是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改革也离不开这一党的思想路线。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既要吸收、借鉴国外有利于保障严格公正司法,有利于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的做法,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又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认清我国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本质不同,决不能以西方国家的司法理念、司法模式来评判我国的司法制度,不能生搬硬套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
第三,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的胜利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的胜利。
我们的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根本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法院山”是延安群众对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所在地的亲切称呼。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其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审判,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与错案,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的内容对今天的审判依然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1941年前后,抗日战争进入了相持阶段,随着日寇对敌后抗日根据地的扫荡和国民党推行的积极反共的政策,边区政府对老百姓的征粮的额度一度从原先的每年不足5万担猛增到20万担,加重了陕甘宁边区百姓的负担,引发了不同程度的矛盾与冲突。面对空前的经济困难,中共中央果断开展了大生产运动,树立劳动典型,带动人民群众的生产劳动热情,极大地改善了边区的经济状况。
可以说,正是通过亲民的司法审判等形式,中国共产党人浅显易懂地传播了我们的政策;通过大生产运动,切实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使得我们党在日后与国民党的决战中赢得了广大农民的人心,为跨上全国执政的舞台夯实了根基。
当前,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通过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两个党内法规的各项规定熟记于脑、牢记于心,牢固树立崇规意识、守矩意识和执规意识,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带头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带头用两个党内法规约束自己言行,带头同一切违反法规行为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从内心敬畏法规,把法规规定践在行动上。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要以两个党内法规新要求指导学习、生活、工作。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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