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辽中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2016-06-14 14:46: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中法院
  6月12日下午,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军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参加会议,政治处、办公室、审管办、研究室及执行一、二、三庭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执行局局长佟强首先传达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汇报了落实《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的具体安排。与会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和该院实际,就落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表示要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齐心协力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党组书记、院长张海军指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彰显法院威信和司法公信,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举全院之力,行非常之举,打破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务必实现2017年底“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一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实现预定目标。要设定全面、细化、科学、超前的2016年底和2017年底两个执行指标,涵盖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整个程序,细化到庭,细化到人。二要采取非常举措,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首先要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对不如实报告财产的一律罚款、拘留,对仍拒不执行的一律依法追究拒执刑责;要全方位做到“七查”,确保准确、及时、管用。要加大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的力度,利用豪林购物广场大电子屏和辽中电视台公布全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其次要创新完善立、审、执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在立案和审判环节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查控财产;要广泛适用执行搜查、执行审计等手段,为疑难复杂执行案件打开突破口;要探索对濒临破产企业和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实现案件执结;要开展统一集中执行行动和执行会战,造大声势,起到“执行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改革,完善审判和执行相衔接的工作新机制,力争调解案件随结随执。第三要打造一支敢打硬仗,特别能战斗的执行队伍。要主动实干,雷厉风行,杜绝“生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要程序规范,廉洁清正,依法按程序办案;要树立大局意识,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出现新的执行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学习,遵守纪律。第四要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及时全面地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介广泛宣传报道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老赖”。三要全院动员,强化保障,全面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一是成立我院执行委员会。一把手负总责,党组全力以赴,主管领导全力组织,执行局长具体实施,执行庭长组织落实,各部门全力配合。要加强执行案件的督办和检查,在执行局内部成立考评机构,对每名执行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二是充实执行力量,加大物质投入。为执行局招录三名合同制速录员,审管办要密切关注执行指标,研究室要调研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政治处要从人员上给予保障,对执行不力的人员要调离执行岗位。三是筹备召开全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要在市法院指导和区委领导下,积极主动争取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广泛动员全院干警,凝聚力量,勇往直前,坚决实现“在2017年底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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