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执行历险记
2016-06-13 09:29:5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梁智海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上庄严承诺: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十六年前在湖南邵阳那次异地执行,虽然标的不大,但过程一波三折,险象环生,至今想起仍历历在目,令人唏嘘不已。
那是2000年临近春节的时候,因为执行一桩拖欠货款纠纷案,我与搭档老吴踏上了南下的列车。这起案件,申请执行人为新乡火车站实业开发公司,被执行人李某为邵阳市人,在当地铁路货运市场有一定的势力,李某欠开发公司10万元货款经多次讨要未果后被诉至法院,虽然事实证据清楚,但被告对法院开庭传票置之不理,拒不出庭应诉,此案为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我和老吴心里都清楚:这种缺席判决的案子最难执行,是典型的“骨头案”,要想办好,除了要求执行员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外,还需那么一点小小的运气。抵达邵阳后,果不出我们所料,当我们费尽周折找到被执行人家中,李某并不在家,其家属更是一问三不知,并拒绝在执行通知和传票上签字,我们依法将上述法律文书留置送达。但随后几天,李某悄无声息,不但家中无人,在其经常发货的火车站也难觅踪影,显然他已嗅到了什么,藏匿了起来。怎么办?在此久留是耗不起的,经电话向院领导汇报后,我们决定采取欲擒故纵的方式,先撤回郑州,给被执行人造成一个“宽松”的环境,同时在长沙铁路法院的配合下,向邵阳火车站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一旦发现李某的货物立即予以暂扣。货被扣住了,不怕被执行人不露面。一个星期后,我们接到了长沙铁路法院的电话,已暂扣李某家族的货,价值10万余元,案子有眉目了,我们都非常兴奋,考虑到异地执行情况的复杂性及开展工作的艰难性,院领导指派执行庭蔡庭长带领我们五名干警前往邵阳,为了节省时间,增加宝贵的执行机会,我们日夜兼程,顾不得休息和吃饭,下了火车赶汽车,于次日下午抵达邵阳火车站,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经过查证,所扣货物却是在李某一个亲戚名下的,虽然这很有可能就是李某本人的货物,但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我们还是通知邵阳车站予以放行。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在执行线索中断大家陷入茫然,以为又要枉跑一趟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给执行带来了转机,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现身了,原来他以与开发公司邵阳代理点负责人任某曾发生的过节为由,打“110”报假案,说任某曾伤害过他,两人均被“110”巡警带至某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随即赶到派出所,向值班民警亮明身份,说明情况,由于有邵阳车站公安所同志的协助,派出所的民警也没有太为难我们,这一趟不但解救出了任某,还将在现场的李某依法拘留并带至邵阳车站公安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本想在公安所对李某做笔录,但因有不明身份的人鬼鬼祟祟地到公安所院内打探消息,考虑到在邵阳市久留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我们果断决定将李某带至长沙铁路公安处拘留所关押。当我们带着被执行人驱车从邵阳出来已近子夜,此时,大家已是十几个小时水米未进了,饥肠辘辘、口干舌燥,车上仅有的两瓶矿泉水在每个人手中传来传去,谁也舍不得多喝上几口,只能湿润一下火辣辣的嗓子,还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呢,全靠它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上甘岭的故事,此时我们手中的矿泉水就犹如那时志愿军战士手中的苹果。这时,蔡庭长的手机响了,原来是邵阳车站张所长打来的,他说,我们走了没一会儿,李某的几十名亲属就来到了公安所,当确信李某未在公安所后,便驱车朝国道方向驶去,他让我们多加小心。蔡庭长表示感谢后,汽车继续行进在湘西的公路上,两旁的树木黑黢黢的,看着有点糁人,突然,前方一束灯光下,一个停车标志清晰可见,几个人影在绰绰的晃动,每个人都把心提到嗓子眼,不会是李某家属通知人拦截吧?经常外出执行让我们深知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也知道一旦被拦截,别说带走人,自身的安全能保证就不错了。转眼间,车子还是被拦下了,一个身穿交警制服的人朝我们敬了个礼,看到我们递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言明正在执行任务,他很爽快的予以放行,原来是交警例行检查,一场虚惊!汽车继续前行了个把小时,前方灯火渐渐多了起来,象是接近了一个城市,长沙的同志介绍说到娄底了。在火车站附近,我们敲开了一家已经打烊的小饭店的门,风卷残云般将店里的“残羹剩饭”扫进了肚皮,多少年后这顿饭一直被我津津乐道,可以说是这辈子吃得最香的一顿饭了。为安全起见,经过商量,我们带着李某从娄底坐火车到长沙,长沙法院的同志开车从公路返回。当我们登上列车后,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真想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觉啊,尽管庭长安排轮流休息,但谁也没敢放心大睡,就这样在列车的颠颇中到达了长沙,当把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后已是凌晨6时了。
下面的情况就顺利多了,不用怎么教育,李某就通知家人拿来了执行款,一桩“死”案变“活”了。
后来我一直在想,执行中需要什么?勇气?毅力?耐心?协作?运气?也许只要一两个因素就够了,也许全都需要。
时光荏苒,过去的执行庭现如今已变成了执行局,级别提高了,队伍壮大了,设备精良了,更重要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越来越重视了,执行年,执行风暴,新闻曝光,限制“老赖”高消费,可以说整个社会已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执行的良好氛围,愿随着整个社会的进步,我曾经历的这种执行历险越来越少。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那是2000年临近春节的时候,因为执行一桩拖欠货款纠纷案,我与搭档老吴踏上了南下的列车。这起案件,申请执行人为新乡火车站实业开发公司,被执行人李某为邵阳市人,在当地铁路货运市场有一定的势力,李某欠开发公司10万元货款经多次讨要未果后被诉至法院,虽然事实证据清楚,但被告对法院开庭传票置之不理,拒不出庭应诉,此案为缺席审理、缺席判决。我和老吴心里都清楚:这种缺席判决的案子最难执行,是典型的“骨头案”,要想办好,除了要求执行员要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外,还需那么一点小小的运气。抵达邵阳后,果不出我们所料,当我们费尽周折找到被执行人家中,李某并不在家,其家属更是一问三不知,并拒绝在执行通知和传票上签字,我们依法将上述法律文书留置送达。但随后几天,李某悄无声息,不但家中无人,在其经常发货的火车站也难觅踪影,显然他已嗅到了什么,藏匿了起来。怎么办?在此久留是耗不起的,经电话向院领导汇报后,我们决定采取欲擒故纵的方式,先撤回郑州,给被执行人造成一个“宽松”的环境,同时在长沙铁路法院的配合下,向邵阳火车站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一旦发现李某的货物立即予以暂扣。货被扣住了,不怕被执行人不露面。一个星期后,我们接到了长沙铁路法院的电话,已暂扣李某家族的货,价值10万余元,案子有眉目了,我们都非常兴奋,考虑到异地执行情况的复杂性及开展工作的艰难性,院领导指派执行庭蔡庭长带领我们五名干警前往邵阳,为了节省时间,增加宝贵的执行机会,我们日夜兼程,顾不得休息和吃饭,下了火车赶汽车,于次日下午抵达邵阳火车站,但是令人失望的是,经过查证,所扣货物却是在李某一个亲戚名下的,虽然这很有可能就是李某本人的货物,但没有确凿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我们还是通知邵阳车站予以放行。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在执行线索中断大家陷入茫然,以为又要枉跑一趟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给执行带来了转机,被执行人李某主动现身了,原来他以与开发公司邵阳代理点负责人任某曾发生的过节为由,打“110”报假案,说任某曾伤害过他,两人均被“110”巡警带至某派出所。得知这一情况后,我们随即赶到派出所,向值班民警亮明身份,说明情况,由于有邵阳车站公安所同志的协助,派出所的民警也没有太为难我们,这一趟不但解救出了任某,还将在现场的李某依法拘留并带至邵阳车站公安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本想在公安所对李某做笔录,但因有不明身份的人鬼鬼祟祟地到公安所院内打探消息,考虑到在邵阳市久留可能产生的不安定因素,我们果断决定将李某带至长沙铁路公安处拘留所关押。当我们带着被执行人驱车从邵阳出来已近子夜,此时,大家已是十几个小时水米未进了,饥肠辘辘、口干舌燥,车上仅有的两瓶矿泉水在每个人手中传来传去,谁也舍不得多喝上几口,只能湿润一下火辣辣的嗓子,还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呢,全靠它了!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上甘岭的故事,此时我们手中的矿泉水就犹如那时志愿军战士手中的苹果。这时,蔡庭长的手机响了,原来是邵阳车站张所长打来的,他说,我们走了没一会儿,李某的几十名亲属就来到了公安所,当确信李某未在公安所后,便驱车朝国道方向驶去,他让我们多加小心。蔡庭长表示感谢后,汽车继续行进在湘西的公路上,两旁的树木黑黢黢的,看着有点糁人,突然,前方一束灯光下,一个停车标志清晰可见,几个人影在绰绰的晃动,每个人都把心提到嗓子眼,不会是李某家属通知人拦截吧?经常外出执行让我们深知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也知道一旦被拦截,别说带走人,自身的安全能保证就不错了。转眼间,车子还是被拦下了,一个身穿交警制服的人朝我们敬了个礼,看到我们递出的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言明正在执行任务,他很爽快的予以放行,原来是交警例行检查,一场虚惊!汽车继续前行了个把小时,前方灯火渐渐多了起来,象是接近了一个城市,长沙的同志介绍说到娄底了。在火车站附近,我们敲开了一家已经打烊的小饭店的门,风卷残云般将店里的“残羹剩饭”扫进了肚皮,多少年后这顿饭一直被我津津乐道,可以说是这辈子吃得最香的一顿饭了。为安全起见,经过商量,我们带着李某从娄底坐火车到长沙,长沙法院的同志开车从公路返回。当我们登上列车后,浑身像散了架一样,真想躺下美美地睡上一觉啊,尽管庭长安排轮流休息,但谁也没敢放心大睡,就这样在列车的颠颇中到达了长沙,当把被执行人送到拘留所后已是凌晨6时了。
下面的情况就顺利多了,不用怎么教育,李某就通知家人拿来了执行款,一桩“死”案变“活”了。
后来我一直在想,执行中需要什么?勇气?毅力?耐心?协作?运气?也许只要一两个因素就够了,也许全都需要。
时光荏苒,过去的执行庭现如今已变成了执行局,级别提高了,队伍壮大了,设备精良了,更重要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越来越重视了,执行年,执行风暴,新闻曝光,限制“老赖”高消费,可以说整个社会已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执行的良好氛围,愿随着整个社会的进步,我曾经历的这种执行历险越来越少。
作者单位:郑州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侯裕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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