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名充满良知的为民法官
2016-06-07 14:15:1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赖春花
法官是公正、独立、中立的司法审判人员,是是非纷争的裁决者,法律运行的实践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治文化的传播者。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是法官的代言词。一位合格的法官更应该是法律知识丰富,善于独立思考,清正廉洁,勤勉敬业,充满良知的司法工作者。立于纠纷漩涡中心,肩负使命的法官,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喧嚣的社会环境,又该怎样不忘初心,做一个充满良知的“为民法官”?历任法官前辈的事迹、行为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2006年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他始终做到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法官时能够将心比心、平等尊重他们;在面对繁重的工作时,能够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从不得过且过。
法官责任之重,重于泰山,肩负着如此重要的责任的法官职业,决定了我们应当具有相应的品质,以保证我们的奋斗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一、法官应具有的品质
首先,要坚定自己的政治信仰,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思想。政治信仰坚定是一名合格法官的脊梁,是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一切都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来武装强化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开展。只有政治坚定,才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利于我们在工作中崇尚真、善、美,抨击假、丑、恶,与一切违反法律、违背公理的行为对坑。只有这样,我们法官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守护者,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制裁,使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其次,要坚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及综合素质。虽然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学理论和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作为一名法律执业者,我们不仅要知道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同时还要具备学术研究能力,紧跟理论发展的前沿,及时更新法学知识系统,以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因此,一定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孜孜不倦,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一名知识型法官,以便于解决纠纷。
然后,法官之本在于业务,持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合格的法官应该能够熟练地掌握和灵活、准确的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实践告诉我们,没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是无法承担法官这项工作的,是无法在竞争的环境中立足的,即使勉强站住也只能是原地踏步,然后掉队,最后是被淘汰。这要求我们法官进行持续的业务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地创新和发展,才能完成好党和人民对法官的重托。也只有业务知识学习好,才能把案件办好,办铁办牢,才能办成铁案、和谐案、精品案,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最后,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贴心服务人民。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会有不良情绪,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处理自己的不良情绪。控制不良情绪,热情友好的为人民服务是正确的方法。只有这样,才不会待当事人冷、横、硬、冲,才能避免法官不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谦虚,高高在上,高人一头等这些情况。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缩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更好用自己全部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法官应具有的专业技能
俗话说:“人脉变幻无常,财富浮沉易变,知识终会老化,唯有技能可以历久常新。”法官掌握的专业技能,才是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一名年轻的法官,应该做的不是盲目羡慕他人的背景后台,也不应该每天积极地参加各种聚会,企图去结识三教九流之辈,而是应当甘于寂寞,将阅读、学习和思考填满自己的空余时间,脚踏实地地学好专业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法官我们更应该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思维。法官思考和判断问题的方式与普通人是不同的。同事常给我举一个例子,普通人想结婚的时候仅仅注重结婚。而法官则不一样,法官除了注重结婚,还会关注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商人可能只注重商业交易中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法官往往会去关注这一系列交易背后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的种种诱因。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思维的培养除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在大量实际的案例中不断思考和揣摩。
第二,写作能力。我国的法官既要进行事实审,又要进行法律审,这就对法官的综合能力有了更多元化的要求,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开庭,了解事实真相,更重要的是如何把了解的事实与法律结合,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恰当的较高水准裁判文书,这是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也是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与崇高权威的最好途径。
第三,沟通能力。沟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传递信息或意见的过程。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们把信息传递给别人,也包括我们表达我们自己的意见;二是我们接受别人传达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过滤、判断、进而做出回应等等。沟通要及时、准确,沟通不顺畅、不及时,有时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误会,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具备很好的表达能力,这就需要法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接收当事人传达的信息,并依靠法律思维对接收的信息进行整合,从而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作出法律上的判断。
第四,谈判能力。谈判是指就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斡旋、调解,通过讨论对案件焦点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或妥协的行为或过程。谈判能力实际上也是法官所应具备的技能之一。
专业技能以思维活动为内在核心和基础,外化为写作、沟通、谈判、辩论等多种法律职业活动的技巧和能力。法官的职业技能是法官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需要我们在执业的过程中不断的学习和领悟。
三、结语
只要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守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做一个有情怀的正义使者,当有人问怎样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时,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坚定的回答,合格的法官就是充满良知的“为民法官”。这不禁让我想起初任法官宣誓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是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誓词说的一样。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面对喧嚣的社会环境,我们不应再迷惑,不再迷茫,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从秉公执法、无私奉献的谭彦,到忠于法律、执法为民的蒋庆,从辩法明理、胜败皆服的宋鱼水,到情系人民、丹心护法的吴苹,无一不以他们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2006年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这个最基本的理念支撑着他,他始终做到在案件利益诱惑时能够自律不迷失方向;在接待当事人和法官时能够将心比心、平等尊重他们;在面对繁重的工作时,能够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从不得过且过。
法官责任之重,重于泰山,肩负着如此重要的责任的法官职业,决定了我们应当具有相应的品质,以保证我们的奋斗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一、法官应具有的品质
首先,要坚定自己的政治信仰,牢固树立为民司法的思想。政治信仰坚定是一名合格法官的脊梁,是首要条件和必要条件。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要求,一切都以人民的利益为最高利益,牢固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来武装强化我们的头脑,指导我们的审判工作开展。只有政治坚定,才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利于我们在工作中崇尚真、善、美,抨击假、丑、恶,与一切违反法律、违背公理的行为对坑。只有这样,我们法官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守护者,使违法者得到应有的制裁,使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其次,要坚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及综合素质。虽然法律、法规的制定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但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法学理论和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更新。作为一名法律执业者,我们不仅要知道现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同时还要具备学术研究能力,紧跟理论发展的前沿,及时更新法学知识系统,以便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因此,一定要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孜孜不倦,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质,丰富自己的知识积累,做一名知识型法官,以便于解决纠纷。
然后,法官之本在于业务,持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合格的法官应该能够熟练地掌握和灵活、准确的运用各种法律法规。实践告诉我们,没有出色的业务能力是无法承担法官这项工作的,是无法在竞争的环境中立足的,即使勉强站住也只能是原地踏步,然后掉队,最后是被淘汰。这要求我们法官进行持续的业务学习,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地创新和发展,才能完成好党和人民对法官的重托。也只有业务知识学习好,才能把案件办好,办铁办牢,才能办成铁案、和谐案、精品案,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利。
最后,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贴心服务人民。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情,会有不良情绪,重要的是我们如何处理自己的不良情绪。控制不良情绪,热情友好的为人民服务是正确的方法。只有这样,才不会待当事人冷、横、硬、冲,才能避免法官不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谦虚,高高在上,高人一头等这些情况。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缩短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情感距离,更好用自己全部行为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二、法官应具有的专业技能
俗话说:“人脉变幻无常,财富浮沉易变,知识终会老化,唯有技能可以历久常新。”法官掌握的专业技能,才是安身立命之本,作为一名法官,尤其是一名年轻的法官,应该做的不是盲目羡慕他人的背景后台,也不应该每天积极地参加各种聚会,企图去结识三教九流之辈,而是应当甘于寂寞,将阅读、学习和思考填满自己的空余时间,脚踏实地地学好专业技能,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因此,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法官我们更应该需要掌握的专业技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律思维。法官思考和判断问题的方式与普通人是不同的。同事常给我举一个例子,普通人想结婚的时候仅仅注重结婚。而法官则不一样,法官除了注重结婚,还会关注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商人可能只注重商业交易中他们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法官往往会去关注这一系列交易背后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可能导致交易失败的种种诱因。法律思维是法律人特有的思维,思维的培养除了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在大量实际的案例中不断思考和揣摩。
第二,写作能力。我国的法官既要进行事实审,又要进行法律审,这就对法官的综合能力有了更多元化的要求,法官的职责不仅仅是开庭,了解事实真相,更重要的是如何把了解的事实与法律结合,制作一份说理透彻、论证缜密、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恰当的较高水准裁判文书,这是法官以理服人的最佳方式,也是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与崇高权威的最好途径。
第三,沟通能力。沟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传递信息或意见的过程。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们把信息传递给别人,也包括我们表达我们自己的意见;二是我们接受别人传达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筛选、过滤、判断、进而做出回应等等。沟通要及时、准确,沟通不顺畅、不及时,有时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误会,从而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成果。在实际工作中,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都具备很好的表达能力,这就需要法官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准确接收当事人传达的信息,并依靠法律思维对接收的信息进行整合,从而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作出法律上的判断。
第四,谈判能力。谈判是指就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斡旋、调解,通过讨论对案件焦点取得某种程度的一致或妥协的行为或过程。谈判能力实际上也是法官所应具备的技能之一。
专业技能以思维活动为内在核心和基础,外化为写作、沟通、谈判、辩论等多种法律职业活动的技巧和能力。法官的职业技能是法官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需要我们在执业的过程中不断的学习和领悟。
三、结语
只要我们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守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做一个有情怀的正义使者,当有人问怎样是一名合格的法官时,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坚定的回答,合格的法官就是充满良知的“为民法官”。这不禁让我想起初任法官宣誓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是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誓词说的一样。面对错综复杂的案件,面对喧嚣的社会环境,我们不应再迷惑,不再迷茫,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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