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顾茅庐劝和解 其乐融融把家还
2016-05-30 15:44: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朱林
广西钟山县的黄某与莫某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双方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于2009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了一名可爱的女儿。然而,随着女儿的出生,被告莫某为了承担家庭的经济负担,远走广东南下打工,家中留下妻女和年迈的父亲。由于妻子与父亲缺乏有效的沟通,时间一久,双方爆发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原告黄某一气之下,将被告莫某起诉到法庭,要求与被告莫某离婚。
初到法庭难调和,法官庭审察端倪。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诉莫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庭审,主审雷法官了解到原告黄某只是因为诸如小孩的抚养教育问题、家庭的日常生活琐事而与其家公产生矛盾,与被告莫某并无矛盾,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出现裂痕,更谈不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由于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原告黄某始终坚持要求离婚,被告莫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分歧过大,一时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基于这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本可以直接判决原被告双方不准离婚。
本案主审的雷法官并没有轻易下判决,他认为如果直接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虽然暂时保全了原被告所组建的家庭,但是如果放任原告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不管,必然会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影响家庭和谐,最终还是会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的破裂,从而使原被告双方走向离婚的道路。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佛家有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原被告能够建立夫妻关系本来就不容易,加上双方还有一名年幼的女儿需要共同抚养。所以,决不能放任矛盾不管,一定要解决这个矛盾,促成原告黄某和她的家公和解,从而维护这个家庭的稳定,挽救原被告的婚姻。
三顾茅庐劝和解,媳妇家公终言和。“雷法官,你来了”法庭的车刚停稳在原告黄某家门口,黄某就主动迎了上来,这已经是雷法官第三次上门调解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我家公已经同意和我们分家了,他以后再也不干涉我和莫某的生活了,我已经和我家公和解了。”把我们迎进家门后,黄某就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们这个消息。
原来,经过前两次我们法庭的调查走访,得知黄某与其家公矛盾的根源是黄某的家公对夫妻的生活干涉太多。莫某的父亲有四个子女,莫某有三个姐姐,由于是家中的独子,莫某的父亲格外疼爱他,从小就对莫某呵护有加,渐渐地莫某也习惯了父亲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安排和照顾。但是莫某与黄某结婚后,莫某的父亲依然像以前一样对莫某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安排,这已经严重影响了莫某与黄某的夫妻生活,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就由此产生。2015年9月份,黄某与其家公因琐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黄某带上女儿回到娘家生活至今。了解到这一点,回龙法庭邀请村委会及村里德高望重的族长参与调解,经过前两次调解,黄某与其家公基本达成分家独自生活的意见,二者的矛盾也随之化解。
一家三口来调解,其乐融融把家还。2016年5月16日,回龙法庭组织了原告黄某与被告莫某就和好进行调解,由于之前主办人雷法官的努力,原告黄某与其家公之间的矛盾已经解除,所以本次调解很顺利,原被告双方很快就和好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黄某答应由被告莫某接其回家,双方也同意回家后互谅互让,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家庭。雷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最终本案以原被告调解和好而结案。
拿到和好调解书后,莫某握住雷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帮助调解了家庭矛盾,我今天终于可以接老婆孩子回家了。”临行前,雷法官也告诫莫某和黄某珍惜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婚姻,有矛盾要及时沟通,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
初到法庭难调和,法官庭审察端倪。近日,钟山县人民法院回龙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黄某诉莫某离婚纠纷一案,经过庭审,主审雷法官了解到原告黄某只是因为诸如小孩的抚养教育问题、家庭的日常生活琐事而与其家公产生矛盾,与被告莫某并无矛盾,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出现裂痕,更谈不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由于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庭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但是原告黄某始终坚持要求离婚,被告莫某坚决不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分歧过大,一时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基于这一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法庭本可以直接判决原被告双方不准离婚。
本案主审的雷法官并没有轻易下判决,他认为如果直接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虽然暂时保全了原被告所组建的家庭,但是如果放任原告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不管,必然会导致矛盾越积越深,影响家庭和谐,最终还是会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的破裂,从而使原被告双方走向离婚的道路。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佛家有云,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原被告能够建立夫妻关系本来就不容易,加上双方还有一名年幼的女儿需要共同抚养。所以,决不能放任矛盾不管,一定要解决这个矛盾,促成原告黄某和她的家公和解,从而维护这个家庭的稳定,挽救原被告的婚姻。
三顾茅庐劝和解,媳妇家公终言和。“雷法官,你来了”法庭的车刚停稳在原告黄某家门口,黄某就主动迎了上来,这已经是雷法官第三次上门调解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我家公已经同意和我们分家了,他以后再也不干涉我和莫某的生活了,我已经和我家公和解了。”把我们迎进家门后,黄某就迫不及待地告诉了我们这个消息。
原来,经过前两次我们法庭的调查走访,得知黄某与其家公矛盾的根源是黄某的家公对夫妻的生活干涉太多。莫某的父亲有四个子女,莫某有三个姐姐,由于是家中的独子,莫某的父亲格外疼爱他,从小就对莫某呵护有加,渐渐地莫某也习惯了父亲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安排和照顾。但是莫某与黄某结婚后,莫某的父亲依然像以前一样对莫某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安排,这已经严重影响了莫某与黄某的夫妻生活,黄某与其家公的矛盾就由此产生。2015年9月份,黄某与其家公因琐事发生争吵,一气之下,黄某带上女儿回到娘家生活至今。了解到这一点,回龙法庭邀请村委会及村里德高望重的族长参与调解,经过前两次调解,黄某与其家公基本达成分家独自生活的意见,二者的矛盾也随之化解。
一家三口来调解,其乐融融把家还。2016年5月16日,回龙法庭组织了原告黄某与被告莫某就和好进行调解,由于之前主办人雷法官的努力,原告黄某与其家公之间的矛盾已经解除,所以本次调解很顺利,原被告双方很快就和好达成一致协议,原告黄某答应由被告莫某接其回家,双方也同意回家后互谅互让,共同经营好自己的家庭。雷法官当场制作调解书送达给原被告,最终本案以原被告调解和好而结案。
拿到和好调解书后,莫某握住雷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帮助调解了家庭矛盾,我今天终于可以接老婆孩子回家了。”临行前,雷法官也告诫莫某和黄某珍惜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婚姻,有矛盾要及时沟通,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婚姻。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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